屯門軍鎮是中國唐朝政府於現時香港西部及深圳西部一帶所設的軍鎮,也是屯門區的名稱由來。
自唐朝開始,中國與外地的海上貿易日漸發達,對象包括波斯、阿剌伯、印度、中南半島及南洋群島等地。而屯門地區扼珠江口外交通要衝,外地人士會先經屯門地區,然後北上廣州進行貿易。由於當時屯門地區的著名,當時詩人韓愈的《贈別元十八協律》詩之六及劉禹錫的《踏潮歌》也有提及屯門之名。
唐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屯門軍鎮被設立,隸屬安南都護府,轄管地域為南海郡寶安縣 (至德二年(757年)起改名為東莞縣) ,即包括今東莞、香港及深圳沿岸一帶,指揮部位於今深圳南頭城。屯門一名乃有“屯兵之門”之意。軍鎮內駐有2,000名士兵,以保護海上貿易。
及至五代十國時期,屯門一帶為南漢政權的領土,改屯門軍鎮為“靖海都巡”,並增建軍寨。宋朝時該地則設“屯門砦”,仍設定營壘派兵駐守;元朝則於該區設定“屯門巡檢司”;明朝再改置為“東莞守御千戶所”,該地則稱為“屯門海澳”。到了清朝,康熙七年(1668年)置“屯門墩台”,二十一年(1682年)改設“屯門寨”,乾隆年間則改為“屯門汛”,直至1899年新界租借予英國後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