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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時期的青海唐末五代至宋初,青海地區處在吐蕃地方割據勢力和大小宗教首領的分散統治之下。10世紀末至11世紀初,河湟吐蕃逐漸形成幾個較大的部落集團,各部落集團聽命其大首領。如河州有聳昌廝筠,宗哥(今樂都)有李立遵,邈川有溫逋奇等。這些大首領均圖謀發展勢力,吞併對方,統一河湟洮地區。於是吐蕃王朝時期贊普之後裔角廝羅成了他們爭相擁立以號令諸部的對象。宋真宗大中祥符(1008-1016 年)初年,李立遵在廓州尊角廝羅為贊普,標誌著河湟吐蕃政權一一角廝羅政權的誕生。此后角廝羅既是人名又是政權和部族名稱。角廝羅本人早年被大首領們爭奪擁立只是當作旗幟、愧儡,而這些大首領們在互相爭奪過程中勢力均遭削弱。后角廝羅擺脫大首領們的控制,約於11世紀30年代中期將政治中心遷至青唐城,從此,角廝羅政權逐步走向興盛。角廝羅轄地主要是河湟洮地區,盛時幅員3000餘里,今青海全省皆在其轄區內。境內以吐蕃人為主體,還有党項人、漢人、回鶻人以及僑居的西域商人等,人口最多時近百萬。角廝羅經濟的主要產業是畜牧業,其次為農業,手工業中最負盛名的是鍛造鐵甲。角廝羅利用絲綢之路北道為西夏控制後,許多商人苦於西夏人的盤剝而改行青海道的有利條件,大力發展商業貿易,青唐城一時成為繁榮的商業都市 (見角廝羅貿易), 角廝羅也因此增強了經濟和軍事實力。角廝羅的強盛及其所處的重要戰略地位,引起周邊民族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宋、遼、西夏皆謀與之建立關係。角廝羅政權與宋、西夏、遼以及回鶻、西域都有交往,與宋的關係尤為密切。角廝羅政權前後存在近百年,共傳6主,歷代國主都接受宋朝的封賜,北面稱臣,在實行聯宋抗夏的基本國策的同時,又保持一定的獨立性。角廝羅曾與遼、西夏、回鶻聯姻,與宋、西夏都有過戰爭和邊事糾紛。宋哲宗元符二年 (1099年), 宋洮西安撫使王贍率部進占湟水流域,在青唐建部州,在邈川建湟州。但由於遭吐蕃人的反抗,加之糧餉困難,宋軍被迫於次年撤出了湟水流域。徽宗崇寧二年 (1103 年), 宋軍在王厚統領下,再次攻取湟州。次年收復鄯州、廓州,並改鄯州為西寧州,角廝羅政權宣告解體。 ( 見河湟吐蕃政權 ) 宋又陸續建積石軍、震武軍。宋在熙河蘭湟路置蕃學,對吐蕃貴族子弟實施儒學教育;在河湟地區招募弓箭手墾田戌守,修浚渠道,恢復和發展農業經濟。欽宗靖康二年 (1127年), 北宋亡。次年,宋軍陸續退出青海東部,將地方交給角廝羅後裔益麻黨征 ( 賜名趙懷恩 ) 主持。金太宗天會九年 (1131年), 金兵攻占河湟地區。西夏崇宗大德二年 (1136年), 西夏攻占金樂州、西寧州,次年又遣使攜重金請金國將青海東部割讓給夏國,金同意將樂、廓、積石3州割讓給夏。夏將積石州更名祈安城。後來金在河州西部另析置積石軍,金夏在黃河之南約以隆務河為界。1182 年,金升積石軍為州。金哀宗正大四年 (1227年), 蒙古軍在成吉思汗率領下逆黃河而上攻取積石州後,又分兵攻占西夏的西寧等州 ( 見金夏河湟之爭 )。元世祖中統二年 (1261年) 設西夏中興行中書省 ( 後改稱甘肅等處行中書省 ), 青海湟水中下游地區為甘肅行省西寧州地。至元 (1264-1294 年 ) 初 (一說 1253年), 設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治河州,隸宣政院,轄青海地區 (湟水中下游除外) 、甘肅西南部及四川北部部分地區。其轄區內今青海境元時還設有積石州元帥府、貴德州、必里萬戶府等。元代將宋、夏時的樂州、廓州併入西寧州。柴達木盆地西北部則歸甘肅行省沙州路轄。元代實行分派宗王鎮守地方的政策。元初,忽必烈封其第七子奧魯赤為西平王,鎮戍川藏甘青地區。奧魯赤的子孫鎮西武靖王一系就駐在朵思麻地方。元初,西寧地區為章吉駙馬封地,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 封章吉為寧濮郡王,鎮守西寧州。仁宗延祜四年 (1317年) 封章吉之弟脫脫木兒為歧王,後又封速來蠻等為西寧王,接替鎮守西寧地區。元順帝時,封卜煙貼木兒為寧王,鎮守柴達木盆地及其迤西地區。元代青海地區依然以畜牧業經濟為主,兼營農業。牧場歸封建領主所有,牧民被固定在一定範圍內從事生產。 東部宜農區經營小規模農業,通行封建租佃關係。據 《元史·食貨志》載,至元八年 (1271年 ) 時,西寧州的稅糧標準是旱地每畝3升,水地每畝5升。二十三年,設西寧州等處拘榷課程所,負責稅收和財政轉運事宜。元代驛傳制度號稱發達,朵思麻地區為元通往烏思藏 的驛道所經,使者、僧人、商旅往還頻繁。元朝在積石州、貴德州等處各置有脫脫禾孫站,但青海境內驛站數目沒有明代多 (見站赤)。元朝由於馬匹易得,茶馬互市不盛行。世祖忽必烈曾派都實探查河源,後形成〈河源志》。元代青海主體民族是藏族,還有漢、蒙古、回紇等族人。元時突厥族烏古斯部落中撒魯爾部的一支從中亞展轉遷徙,至今循化撒拉族自治縣一帶定居下來,後來形成撒拉族。回族先民從中亞一帶大批遷入,他們大多是蒙古軍隊的 “西域親軍”和隨軍工匠、商人及其家屬,後來形成甘青地區的回族。元朝推行“因其俗而柔其人”的民族政策,扶植和利用藏傳佛教為其統治服務。僧人多被任命為各級地方官,並準予世襲。除推崇佛教外,對伊斯蘭教也給予優遇。元在包括青海在內的廣大民族地區成功推行了政教合一的統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