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分類
在高速公路上有行車道和超車道的劃分,台灣的交通法規有明定,行車道是讓時速趕超80公里或最高時速的小型車飛奔疾駛;超車道則是讓時速低於80公里的緩慢行進。此外,還有以下的車道分類:
•主線道
•行車道
•超車道
•中線車道
•中外車道
•中內車道
•加速車道
•減速車道
•輔助車道
高速公路
歷史
全世界第一條高快速公路為義大利的A8高速公路(米蘭-瓦雷澤),雙向分隔四車道,於1924年完工,長度43.6公里。
部分人士認為全世界第一條高速公路是德國的艾伏斯公路,是德國科隆市市長康拉德·阿登納於1932年發明並建造的,但其實道路非雙向分隔車道。
美國的第一條路線建自1956年,花了35年完成7萬公里的路線。
台灣第一條快速公路為麥帥公路(1964年- 1977年),也是大中華地區最早的高快速公路,香港第一條快速公路為屯門公路,香港9號幹線 -新界環回公路的最長路段,亦是香港第三長的道路。而台灣最早建設之高速公路為中山高速公路,始建於1971年8月14日,完工於1978年,現增建有五股楊梅高架橋、汐止五股高架橋等高架拓寬線,中山高速公路總長達372.7公里,設有69個交流道。也有部分人士認為麥克阿瑟公路(中山高速公路台北基隆段前身)為中華民國第一條高速公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高速公路建設起步於1984年,不過在1990年才開始積極建設,中國在短短20年後就超越了美國的里程,成為世界最長高速公路系統,目前每年還繼續建成3000公里的里程,未來幾年將會達到11.8萬公里。
規劃原則
選擇國家和地區的幹線公路,連線大城市和大中城市,溝通沿海港口城市和內陸省會城市,形成首都與各省會之間的輻射線和幹線公路網路。日交通量達到5000輛以上的路段應建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的平均時速為120公里,最低為80公里,最高為150公里~200公里,德國的部分高速公路甚至於不設限速(只設建議時速,其不具備法律的約束)。其設計原則為丘陵或山谷採用80公里~100公里/小時,平原地區採用120公里/小時以上。中國大陸高速公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設限速時速120公里。
設計高速公路的車流量一般以日交通量為設計依據,並要考慮20年的發展期,每日的通過能力至少應在5萬車次以上。
在某些情況下,高速公路也可是為部分重要基建而建設的。例如將機場和市區/公路網連線,或是連線往他國之邊境。在這情況下,該高速公路的車流量有可能不達標。
一條高速公路亦可以因需舒緩現有高速公路的交通壓力而興建。
1.選擇國家和地區的幹線公路,連線大城市和大中城市,溝通沿海港口城市和內陸省會城市,形成首都與各省會之間的輻射線和幹線公路網路。日交通量達到5000輛以上的路段應建高速公路。
2.高速公路的平均時速為120公里,最低為80公里,最高為150公里~200公里,德國的部分高速公路甚至於不設限速(只設建議時速,其不具備法律的約束)。其設計原則為丘陵或山谷採用80公里~100公里/小時,平原地區採用120公里/小時以上。中國大陸高速公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設限速時速120公里。
3.設計高速公路的車流量一般以日交通量為設計依據,並要考慮20年的發展期,每日的通過能力至少應在5萬車次以上。
4.在某些情況下,高速公路也可是為部分重要基建而建設的。例如將機場和市區/公路網連線,或是連線往他國之邊境。在這情況下,該高速公路的車流量有可能不達標。
5.一條高速公路亦可以因需舒緩現有高速公路的交通壓力而興建。
車道
高速公路經常設不同車道,有不同的用途:
•行車道:除超車道以外的其他車道,供行駛使用。有多條行車道時,建議儘量靠外行。
•超車道(香港俗稱快線):這條道在實行右側通行的國家地區(如:中國大陸、歐洲大陸國家)為最左車道;在實行左側通行的國家地區(如:英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則為最右車道。在右側通行國家地區,通常禁止右側超車;在左側通行的國家地區,則禁止左側超車。一般來說,車輛不應該長期占用超車道;在車流量大,以致各車道車速相差不大時,建議少換道。並在沒有車要換入本車道時,允許行車道段短時間快於超車道。在一些地區(例如香港),長期占用超車道或者超車之後不按照規定駛回行車道的車輛將被處罰。美國許多地方法規規定從右邊超車要被處罰,但事實上不一定有執行該法,而有些地方(例如紐約州)規定從左邊或右邊車道超車都可以;而香港,於左側行車線超車是違法的。台灣將超車道稱為內側車道。中國大陸根據新的道路法律不再於高速路上新設超車道,並在高速公路改造時,逐步取消超車道。
•高乘載車道:在某些地方,內側車道會作為高乘載車道,意即需要有一定人數乘坐的車輛才能使用,台灣曾於年節假期實施3人以上小客車方能使用內側車道的規定,現今在中山高速公路五股楊梅高架橋的五股至中壢路段,內側車道為高乘載車道。
•停車帶/路肩/硬路肩/硬肩/應急車道/緊急帶:這個並不是一個普通的行車道路,而是留給緊急狀態的一條道路。根據世界諸多國家的規定,在普通條件下,正常的社會車輛禁止在這條通道行駛。但是,出現故障的車輛,可以停在這條道裡面,進行修車。此外,一些國家允許特種車輛(如警察等)臨時借用這條道。在德國以及台灣,部分高速公路在道路繁忙的情況下,會開放緊急車道供汽車行駛,以緩解道路交通壓力。在美國,部分高速公路,尤其是西部山地州份,允許腳踏車在路肩行駛,但不能在車速太快而太危險的車道行駛。
•爬坡車道:一般套用在長坡或陡坡路段,主要供大型車輛(貨車、大客車等)使用,因為它們上陡坡時會很緩慢地爬行,使得高速公路整體時速變慢。在交通流量不大的路段,為了減少工程量,通常最外側車道兼作大型車輛爬坡車道。
•滑行道(避險車道):通常位於下坡路段的終點,當大型車輛剎車失效時可以駛入以防意外。
•戰備跑道:台灣及瑞典等地的高速公路,在一些鄰近軍用機場的平直且無彎道無坡道路段,例如中山高速公路的彰化—員林、仁德—岡山,會設定戰備跑道,中央分隔帶為活動式,兩旁不設定護欄以及路燈,也不會有其他道路以及輸電線路跨越其上,在有需要利用時,封鎖該路段,並吊離中央分隔帶的分隔裝置,整理路面後,可供戰鬥機或其他軍用飛機起降臨時加油。
•巴士專用線:於香港、深圳、英國和加拿大的部分高速公路是設有這種行車線,例如屯門公路東行,北愛爾蘭M1、M2公路,深圳鹽壩高速北山立交-大梅沙收費站。該線通常是位於最外的一條行車線(不計路肩)。一般情況下,道路旁亦有路標清楚列明該線的使用時間。在這個時間內,巴士是優先使用這行車線的。而加拿大蒙特婁的魁北克10、15及20號高速公路在Pont Champlain的一段更在對面線加設巴士線以防止普通車輛使用此巴士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過去的交通規則里,對所有高速公路實行過超車道制度;但是根據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北京的機場高速公路為起點,逐步開始取消超車道為專用道的規定。2005年起,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大修後,也在此路段上實行分道限速。
車道路面標記
在許多國家,都會出現在路面上的車道標記。普遍出現的都是指方向的箭頭。
中國北京以機場高速公路為起點,在所有新建的高速公路上的地面設定地面車道標記,特別是有關限速的標記。最高限速以橘黃色,最低限速則以白色表示。在於2004年開通的西南六環路的新通車路段,也設有地面限速標記。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也開始實行分道限速。
各國市高速公路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
•日本高速公路
•美國州際高速公路
•德國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