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路肩,指的是位於車行道外緣至路基邊緣,具有一定寬度的帶狀部分(包括硬路肩與土路肩),為保持車行道的功能和臨時停車使用,並作為路面的橫向支承。
作用
路肩是位於行車道外緣至路基邊緣、具有一定寬度的帶狀結構部分,包括硬路肩和土路肩。路肩的主要作用有:①保護行車道等主要結構的穩定;
②為發生機械故障或遇到緊急情況的車輛需要臨時停車提供位置;
③提供側向余寬,有利於安全,增加舒適感;
④可供行人、腳踏車通行;
⑤為設定路上設施提供位置;
⑥作為養護操作的工作場地;
⑦在不損壞公路構造的前提下,也可作為埋設地下設施的位置;
⑧改善挖方路段的彎道視距,增進交通安全;
⑨使雨水能夠在遠離行車道的位置排放,減少行車道雨水滲透,減少路面損壞。
分類
右側路肩
設計速度為120km/h的四車道高速公路,宜採用3.50m的右側硬路肩。六車道、八車道高速公路,宜採用3.0m的右側硬路肩。當受地形條件及其它特殊情況限制時,可採用最小值。
左側路肩
對於八車道及其以上的高速公路為整體式斷面時,讓出現故障或耗盡燃料的車輛穿過幾條車道停到右側路肩既不安全,也不現實。根據經驗,應在左側設定至少不窄於2.5m的硬路肩供拋錨車輛停靠或等待拖走。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採用分離式斷面時,應設左側硬路肩。還應在左、右側硬路肩寬度內分別在靠車道邊設路緣帶,其寬度一般為0.75m或0.50m。
設定條件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當採用分離式斷面或寬度>4.5m的中間帶時,行車道左側應設硬路肩,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的平原微丘區,有條件時路肩寬度宜採用≥2.50m的硬路肩。城市道路一般設陰井排水,兩側設人行道,當於取邊溝排水則應在路面外側設定路肩,與公路一樣,分硬路肩和保護性路肩,城市道路的計算行車速度大於或等於40km/h時,應設定硬路肩。保護性路肩一般為上質或簡易鋪裝,其作用是為城市道路的某些交通設施,如護欄、桿欄、交通標誌牌等的設定提供場地。最小寬度為0.5m。雙幅路或四幅路中間具有排水溝的斷面,應設定左側路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