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重號

身份證重號

我國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的登記發放始於1986年,大量的重號身份證就是在那時留下的。由於當時參與登記、編號的人員多,素質參差不齊,漏登、錯登無法避免,不但有身份證號碼錯的、重的,還有照片錯的。直到第二代身份證出現,才實現了身份證全國聯網,一旦有重號,輸入電腦就會發現,重號問題才浮出水面。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全國大約有168萬人的身份證重號,在換髮二代證的前期準備過程中,黔、寧、粵3省區分別糾正身份證重號16.8萬餘個、7萬餘個和14.8萬個;河南省鄭州糾正身份證重錯號3.9萬個,固始縣糾正身份證重號10萬個。為解決這個問題,我國自1999年正式建立和實行公民身份證號碼制度以來,公安機關先後多次組織開展了清理糾錯工作,先後糾正重號、錯號2000多萬個。截止2015年3月26日,全國公民身份號碼重號人數已減至486人。到15年9月21日,身份證重號還剩下264個。2014年以來,清理註銷重複戶口和應銷未銷戶口250萬個。目前全國已有30個省區市建成省級人像比對系統,通過比對技術共發現清理重複戶口58.7萬個,占總數的40.85%。目前,地市內的重錯號問題已基本解決,隨著省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的建成,省內重錯號大大減少,跨省重錯號問題也有望通過部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加以解決。

緣起第一代身份證

身份證重號 身份證重號

公安機關解決重號問題採用“先換者保有”的政策,即首先更換第二代身份證的人員享有繼續享有使用該身份證號碼的權利,而後更換的人則不再區分情形,必須更改自己的原有號碼,公安機關免費更換第二代身份證,並出具證明,協調相關用證部門做好重錯號的更正工作。

為解決身份證重號問題,公安部門採取靈活措施,儘量體現人性化服務。如果通過協調,其中一方願意放棄原號碼,將被重新賦予新號碼,免費更換證件。如果協調不成,則遵循以下原則:制證庫中有記錄者,其號碼優先保留,無制證記錄的人重新編號;遷移人員回原籍較難,優先保留原號,未遷移人員重新編號,重號兩人都屬遷移人員的,遷移距離較遠者優先保留原號;身份證簽發日期最近者,優先保留原號;證件使用頻率高、使用面廣者保留原號,另一方證件使用少,重新編號影響較小,將整體影響降至最低。

公安部門還提醒,公民一旦發現身份證重號,不能怕麻煩拖延更改,因為重號中必須有一方更改號碼,拖延越久意味著該身份證號使用越多,造成的遺留問題越多,日後處理也更加麻煩,發現重號應儘快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反映。

遇到重號該怎么辦

難題一:“重號”雙方讓誰去更改?

身份證重號情況較多為40歲左右年齡段的居民,而這個年齡段的人,身份證往往與其房產證、社保賬號、存摺等證件密切相連。兩個人的身份證重號後,讓誰去做更改,這似乎成了一個難題。我國現有的身份證相關法規中只提出:居民身份證重號,必須更改。

據公安部門解釋,身份證重號問題,只能要求重號一方更換身份證號碼,但目前還沒有其他方法能夠解決此類問題,國家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對具體兩人出現重號誰改明示。

雖然有原則可循,但畢竟對當事雙方沒有強制性,如果有一方不接受協商,行政機關不能強制執行,因為重號的過錯並不在其所有者。

難題二:改號的經濟損失誰承擔?

目前各地在辦理重號更改時,公安部門往往免費為改號者辦理新的身份證,但至於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證件更改帶來的費用或損失,是由居民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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