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跛行本位制
跛行本位制是金銀複本位制向金幣本位制過渡的一種貨幣制度。
為了克服雙本位制下“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許多國家實行了跛行本位制。
在這種貨幣制度下,金幣和銀幣仍然同為本位幣,仍然按法定比價流通和兌換,都具有無限法償能力,但是只有金幣可以自由鑄造,銀幣則不能自由鑄造。由於限制銀幣自由鑄造,這樣銀幣的價值不是取決於金屬銀而是取決於金屬金,銀幣本位幣的地位大打折扣,銀幣成為金幣的附屬貨幣,起輔助作用。在這種貨幣制度下,兩種貨幣的地位不平等,所以,叫跛行本位制。
特點
(1)金幣、銀幣都是一國的本位貨幣;
(2)兩者均具有無限法償性;
(3)只有金幣可以自由鑄造,銀幣不得自由鑄造;
(4)金幣、銀幣的比價由政府以法律形式規定。
這種幣制的出現主要是由於19世紀70年代世界銀價暴跌引起的。
跛行本位制不完全具備複本位制的特徵,雖然規定金幣和銀幣都為本位幣,但同時規定,金幣可自由鑄造,而銀幣不能自由鑄造。嚴格地講,跛行本位制已經不是複本位制,而是由複本位制向金本位制過渡的一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