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
姓名:趙邵華
性別:女
年齡:43
出生年月:1966年
家住:湖南女子大學
單位:湖南城建職業學院
撞交警事件
女子駕車撞紅燈影響交通
“這裡又發生一起交警被撞事件!”2009年4月21日,熱心市民向記者報料,反映繼鍾少平在芙蓉路松桂園路口執勤被撞700米後,當日上午在同一地點,又一交警黃鑫被撞。
同鍾少平相比,黃鑫“要幸運得多”,但也在事件中被衝撞了五六次。
黃鑫是一名年輕交警,回憶起事發時的一幕,他連說“想不到”。據黃鑫介紹,2009年4月21日上午8時,根據所在中隊安排,他在位於中隊崗亭旁邊的芙蓉路松桂園十字路口站“交通指揮手勢崗”,突然看見一輛由南往北行駛的、牌號為湘A.BQ657的黑色本田思迪小轎車在左拐上營盤路時闖了紅燈,因對面來車而無法通行,駕駛人遂將車停在路的中間,影響到該路口的東西向直行車輛的正常通行。黃鑫發現這一情況後,站在“中心島”上的他立即打手勢示意駕駛車輛的這名女子調頭,但連續指揮了三次,該女子仍無動於衷。黃鑫見狀,馬上走下“中心島”,向該女子敬禮後準備指揮該車向南調頭,以免造成該處交通擁堵。見交警過來,“該駕車女子準備繼續闖紅燈逃逸”,黃鑫趕緊攔在該車前面予以阻止。
交警正常執勤遭連續衝撞
見交警攔在前面,該中年女子趕緊剎車。黃鑫說,他要對方出示證件時,該女子不予理睬,停頓片刻後,突然駕駛車輛向前開動,站在車前的他兩個膝蓋被衝撞後,連退了幾步,情急之下,黃鑫拍打對方引擎蓋,示意對方趕快停車。這時,該女子便剎住了車,“但僅僅隔了幾秒鐘,她又開動車子向前衝撞”,黃鑫說,“反反覆覆達五六次。”
周圍民眾和文明交通勸導員楊國輝發現這一情況後,將該車包圍起來,這名女子被迫再次停住車。黃鑫與聞訊趕到的交警楊文翰一道,站在該車的側面,要求該女子下車並出事相關證件。該女子聲稱自己是大學老師,“我還要急著去長沙職工大學上課,這又不是什麼大事,就算了……”就這樣,一直僵持了10分鐘左右,黃鑫的其他同事聞訊後趕來,該名女老師才勉強下車,並把車鑰匙交給現場民警將車移動至不影響交通的崗亭邊,接受處理。“但她一直不肯出示證件,我們連續提出兩次要求,都被她拒絕,後來她沒辦法才將證件拿在手裡晃了一下。”開福區交警大隊二中隊中隊長李樂說。
肇事者竟是大學副教授
“中隊指導員彭偉寧要她出示證件,她也不配合,只是一個勁地打電話。”黃鑫說,後來她才將駕駛證給彭偉寧看了一下。“考慮到她要趕去上課,我們就破例允許她先去學校上課,用照相機將她的駕駛證翻拍了下來。”中隊長李樂說。
隨後,在該名女老師上完課後,市交警支隊機動大隊依法傳喚了該名女老師。“在接受問訊時,她竟然在大隊辦公室里站起來對著民警拍桌子,根本就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態度十分不好!”市交警支隊機動大隊民警稱,“她很不配合”。
據警方調查,該名女教師名叫趙邵華,43歲,家住湖南女子大學,系湖南城建職業學院的副教授,其丈夫也是一名大學教師。
據市交警支隊機動大隊李建軍副大隊長介紹,經警方調查和認定,趙邵華駕車經過芙蓉路松桂園路口時發生交通違法行為,遇執勤交警糾正其交通違法行為時,“她實施了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該事實有趙邵華本人的供述及陳述和申辯、證人證言等證據為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二款之規定,決定給予趙邵華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評價
長沙芙蓉南路,一女子闖紅燈,當交警攔她時竟然駕車相撞。女子名趙邵華,43歲,家住湖南女子大學,系湖南城建職業學院的副教授,其丈夫也是一名大學教師。後至交警隊問訊,竟也“文濤拍案”,理由:我要趕著去給學生上課。且不知是教撞人課還是拍案的藝術?
韓愈在《師說》中有這么一句“師道之不存也,久已。”面對這么一則訊息,陡然覺得,韓老夫子還真是真知灼見,不愧列唐宋八大之首。就這樣一位趙邵華老師,別說師道之存,就是為師之道也許就給中國千百萬知識分子抹黑了。什麼是素質?什麼是品德?一撞一拍間蕩然無存,趙老師將自己的靈魂撞飛了,。將自己是一位教授的尊嚴與責任拍走了。
今天,確實是一個浮躁與名利橫飛的年代,這是體制使然,欲求改變,社會的知道、精英分子們應該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和義務,而不是為名利而隨波逐流,更不能依仗自己的身份踐踏公德與本屬精英分子的良好風範。若果社會上的精英們道德淪喪了,抄襲的抄襲,造假的造假,打拱的打拱,作揖的作揖,再加上趙女士撞人的撞人,那么這個社會就完了,因為這個國家的精神沒了,魂丟了。
認為國之希望在民,國之素質在民。而民之素質與希望則在教。不單是在校的知道分子,還有各領域的知道分子都應該明白自己的擔當。從自己做起,以一個正直、律己、文明、上進、平和、擔當的形象再去傳道授業解惑之。則為國之幸、民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