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山東省惠民縣魯潔紡織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人物事件
2012年9月23日,魯潔紡織廠負責人趙汝恆持旅遊簽證去了非洲加納共和國,隨後就失去了聯繫。
經查,趙汝恆任魯潔紡織廠董事長期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900餘萬。此外,偵查員在調查紡織廠賬目時,還發現趙汝恆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近3000萬的違法事實。
2014年1月,趙汝恆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批准逮捕,山東省惠民縣公安局立案,2014年7月22日由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
緝捕回國
2014年12月,對趙汝恆的第一次抓捕行動在加納埃朱拉農業基地拉開序幕。這次抓捕行動失敗了,趙汝恆在警方抵達的半個小時前恰巧離開,去向不明。趙汝恆切斷了與外界的一切聯繫,消失在加納廣袤的土地上。
2015年3月,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啟動“天網行動”,2015年5月,山東省追逃辦掛牌督辦趙汝恆案,山東省公安廳靠前指揮。
2015年5月,根據中方提供的位置線索,加納警方對趙汝恆實施了第二次抓捕。
2015年10月19日,加納警方收網出擊,成功緝捕趙汝恆。
2015年11月1日下午4時許,在中加兩國的協作下,押解趙汝恆的飛機抵達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此時的他,滿頭華發,與外逃前的意氣風發相比,判若兩人。
開庭審判
2016年9月30日,惠民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趙汝恆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0萬元。
2017年1月9日,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