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概述
明朝散曲作家、政治家。
上書陳說天下四大害,觸犯時忌,乞歸。
表面上上書陳說天下四大害,即“結黨陰私、任人唯親的乾進之害;誣陷排擠忠良,小人得志的傾危之害;吏治日淤、民生日瘁的州縣之害;鄉官橫行無忌、無人敢問的鄉官之害。”
任職情況
萬曆中,起為考功郎中,主持京師地區的宦員審察,他罷黜貪官污吏,遭到訐謗,被嚴旨削職。
光宗立,起為太常少卿,遷左都御史。天啟三年(1623),任吏部尚書,被宦官魏忠賢排斥,削籍戍代州至卒。趙南星為明末東林黨重要人物,世以趙南星、鄒元標、顧憲成比擬為漢末的“三君”,時稱“東林三君”。
散曲特點
趙南星散曲涉及拜佛求仙、賞花觀景、風情調笑等閒居之作較多,但更值得重視的有兩點:一是趙南星一生嫉惡如仇,扶正抑邪,以致宦海浮沉,艱辛備嘗,對於晚明吏治敗壞、官場黑暗,他瞭若指掌。《芳茹園樂府》中大部分作品又都寫於罷官居家的30年間,所以多磊落不平之氣,如套曲〔點絳唇〕《慰張鞏昌罷官》、〔點絳唇〕《壽家君六十五》等,表達了他對“傷了時務,損了人民”的現實的憂慮;二是以俗曲形式寫的男女戀歌,爽朗熱烈,樸直清新,如《鎖南枝》、《折桂令》、《喜連聲》、《玉抱肚》等,都表現了他豪辣頑艷的藝術風格。正如尤侗所說:“高邑趙儕鶴冢宰,一代正人也。予於梁宗伯處見其所填歌,乃雜取村謠里諺,耍弄打諢,以泄其骯髒不平之氣。”(《百末詞餘跋》)
曲作《芳茹園樂府》 1卷,有明刊本、飲虹□刻本。所著尚有《趙忠毅公集》、《味檗齋文集》、《史韻》、《學庸正說》等。
政治改革
面對當時黑暗腐朽的政治,趙南星“慨然以整齊天下為任”,進行改革。他的政治改革思想及實踐,在當時曾起過積極作用,對我們今天的改革仍有借鑑意義。
黨派鬥爭
天啟四年二月,京察結果公布,北南兩京官員被彈劾處理的竟然多達官員338人,人數創有明三百年來之冠,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歷來同東林作對的“邪黨”人物。
最典型的是所謂“四凶”,即萬曆末年把持朝局的齊黨、楚黨領袖人物,亓詩教、趙興邦、官應震、吳亮嗣四位給事中。這四個人官職不高,能量極大,辛亥京察以後東林黨人節節敗退,多半就是敗在這幾個人的手裡。
但四人除與東林為敵外,並沒有什麼其他了不起的劣跡。吏科都給事中魏應嘉因此提出異議,不同意對這四人處理得太過分。趙南
星卻堅持已見,並且特著文曰《四凶論》,把亓詩教、趙興邦等人比作虞舜時期的渾敦、窮奇、檮杌、饕餮四凶,主張除惡務盡,按照舜帝流放四凶的辦法,一定要把亓詩教等人驅逐出朝廷。由於東林上下齊心協力,“四凶”終於被列為“素行不謹”之類,均遭到罷黜。
另外,“邪黨”中其他一些著名人物,如王紹徽、徐兆魁以及徐大化等人,也都在這次京察中被罷免。除了同東林對抗的黨人之外,還有一批本不結黨,但在“三案”等政治大關節中與東林黨人意見相左的人,這時候也一概被打入“邪黨”,趕出京城。
朝中的相當一部分人在黨爭中本屬中立,但“方東林勢盛,羅天下清流,士有落然自異者,詬誶隨之矣。攻東林者,幸其近己也,而援以為重,於是中立者類不免小人之玷。”[書目3,卷二百五十六,第22冊,第6616頁。]這樣,東林在政治上的勝利卻反而增加了其敵對陣營的實力。
天啟三年前後,東林黨人通過癸亥京察以及一系列合法的或非法的手段,把“邪黨”差不多一網打盡了。他們好象並沒有想到,當他們正在出於一腔忠憤同魏忠賢鬥爭的時候,那些被紛紛趕出朝堂的新舊政敵也許會被迫站到魏忠賢一邊去。
事實確實如此,天啟四年夏,在癸亥京察中受過重傷的徐大化首先投入魏忠賢的門下,而後又引薦了一大批與東林有著共同仇恨的黨人。
在後來名列逆案的閹黨文官官僚中,遭到東林黨人排擠的原“邪黨”分子有近五十人之多。這些人大多與魏忠賢原本並無瓜葛,但對於東林的共同敵對立場卻使他們很容易站在一條戰線上。何況這些人本非氣節之士,眼看朝局大變,跟上魏忠賢又能報仇,又能升官,何樂而不為呢?
直到天啟三年以前,簇擁在魏忠賢周圍的還僅僅是一群大小太監及其親隨,而天啟四年之後的魏忠賢集團卻一下子冠蓋如雲,人材濟濟了。這種情況,主要是東林黨人的為淵驅魚政策造成的。
一大批反對派官僚投入到魏忠賢門下,應該是東林黨人抗魏鬥爭最終失敗的又一個重要原因。我們在第一章中講述過徐大化為魏忠賢擬旨從而引起了葉向高的極度不安,實際上“邪黨”對於魏忠賢一夥的幫助遠遠不止於筆墨文字方面,連遠在遼海專理防務的兵部右侍郎袁可立也為過激的黨爭帶來的嚴重後果而擔心。
在魏忠賢等大小太監們面對東林黨人的猛攻頗覺一籌莫展的時候,“邪黨”官僚們給他們送去了極其可貴的政治經驗和政治謀略,使他們能在反攻中有力有節,章法分明。這一點對於魏忠賢反擊東林黨人一役的勝利,關係是至為重大的。此外,“邪黨”諸人以文官官僚的面貌加盟於魏忠賢集團,還在表面上賦與魏忠賢專權政治體制某種合法性。因而後人在總結這段歷史的時候會說:“明代閹宦之禍酷矣,然非諸黨人附麗之,羽翼之,張其勢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
第一起糾紛為的是一個吏科都給事中的職位。明代給事中“職專主封駁糾劾等事”,[書目31,卷二百十三,第2840頁。]一方面在皇帝左右侍從規諫,補闕拾遺,一方面稽察六部百司之事,還要參與大事的廷議,大臣的廷推,大獄的廷鞫,雖然官僅七品,卻是“品卑而權特重”。[顧炎武《日知錄》,中華書局《四部備要》本,1936年第一版,卷九,第170頁。]給事中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直轄於朝廷,各科掌印者為都給事中,管理本科事務。同六部中以吏部為首一樣,六科中也以吏科最為要害。因為其權力涉及到文官官僚的升遷黜陟,吏科都給事中在朝中就成了一個極關鍵、極有吸引力的位置。而且,都給事中任滿之後一般都能內升為四品京堂,是向權力高峰進軍的極好的中間站;如果外轉,必是三四品的道員,但一般人貪戀權勢,是不願轉為外官的。
天啟四年二月,吏科都給事中出缺,按成法的遞補序列,第一個候補者是吏科左給事中劉宏化,第二個是吏科右給事中阮大鋮,第三個是戶科左給事中魏大中。當進劉宏化的父親病危,可能不久就要回家奔喪,阮大鋮入都吏垣的希望因此大大增加,所以剛剛告假回家不久的阮大鋮一得到京城的訊息就
立刻返回了都門。
劉宏化、阮大鋮和魏大中原本都是東林中人,這分配吏科都給事中的職務也可以看成是一件東林門戶內部的事情,但這時東林內部的宗派主義已經有相當的發展,權勢當頭,就不能不有所爭奪。東林的主流派代表人物趙南星、高攀龍等人想把吏科都給事中這一關鍵職務交給自己更信任的魏大中,於是使用了種種手腕,甚至專門為阮大鋮騰出了一個工科都給事中的位子,想讓阮大鋮升任工科而不再給魏大中擋路。在東林中很有影響的左光斗與阮大鋮是同鄉好友,本來是希望阮大鋮謀得吏科都給事中之位的,當初寫信給在家鄉的阮大鋮,催他趕快回京準備任職的也是他。但阮大鋮回京後為小事同左光斗相齟齬,不再能得到左光斗的支持幫助。在這種情況下,阮大鋮如果退讓一下,安心去作他的工科都給事中,本可以太平無事。可是阮大鋮卻偏要爭一口氣,絕不退讓。他走了內廷的門路,把工科都給事中的缺頂住。這時劉宏化果然報了丁憂,阮大鋮也就順理成章地當上了吏科都給事中。一個回合下來,阮大鋮雖然取勝,卻大大得罪了東林主流派的各位大老。趙、高、楊、左諸人的勢力畢竟太大,阮大鋮作了幾天吏科都給事中,算是爭回了面子,卻終於頂不住壓力,不到一個月就只得辭職回鄉。
人物經歷
明代後期,皇帝怠政庸懦,紀綱廢壞,政治極端黑暗腐朽,明王朝的統治岌岌可危。明神宗朱翊鈞是歷史上有名的懶惰皇帝。由於在冊立太子問題上不能遂意,加上對政事的日益厭倦等,明神宗在親政後長期“晏處深宮”,不理朝政,“郊廟弗躬,朝講希御,封章多滯”,怠於政事。神宗怠政,對當時政治影響極壞。擇要言之,其一,朝政大事因無皇帝旨意而不能及時處理,耽擱拖延,封建國家機器無法正常運轉,幾於癱瘓。其二,神宗對朝中大臣的交相攻訐不加裁斷,“聽其自為勝負而已”,“士大夫益縱橫於下”,加劇了門戶之爭。其三,傳統的封建倫常被破壞殆盡,紀綱廢弛,吏治敗壞,“賄賂日張”,“風俗大壞”。其後的明熹宗則為庸懦之主,宦官魏忠賢專制朝政,“恣威服惟己意”,朝中群小肆虐,“士習漸衰,莫此為盛”。因此,明代後期政治的敗壞,很大程度上是由皇帝怠政庸懦造成的。
趙南星對當時的形勢和弊政有較為清醒的認識。為了挽救明王朝的統治危機,他呼籲進行政治改革。他認為,政治改革的關鍵是最高統治者──皇帝改變作風,帶頭遵守封建紀綱。他指出,“國是”是“皇上之國是”,“惟皇上能定之”,“皇上一身,天下之大紀綱也”,因此振紀綱必“自皇上始”。他認為,只要皇帝能改變作風,回到封建傳統秩序的軌道上來,紀綱廢弛的現象可以得到扭轉,天下大治則不難達到。否則,即使有志大臣百計補救,也不會收到什麼好的效果。在一份奏疏中,他說:“臣等雖焦心苦思,不如皇上之一念足以孚格蒼穹;臣等雖敝吻燥舌,不如皇上之一言足以鼓舞四海;臣等雖鞠躬殫力,不如皇上之一舉動足以維新宇宙”。在一封信中,趙南星流露出同樣的思想:“天下
事不意如此,視我輩薄游時便如隔世。雖有曲逆梁公,縛手無策。惟在至尊一念轉移,太平可立見。不者,十周公何能為也?”
認識到了明代後期政治黑暗腐朽的根源,趙南星遂力圖改革,對皇帝進行勸諫,希望其"一念猛省",頓改前非。他先後上《復新建張相公定國是振紀綱疏》、《復陳侍御整頹綱疏》等奏疏,要求當朝皇帝"時御朝講,數見大臣,勤理萬機,務求至當"。
確實,在封建社會中,政治改革必須從最高領導層──皇帝開始。綱舉目張,只有皇帝首先改變作風,帶頭實行改革,才能真正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改革也才能取得成功。因此,趙南星的振紀綱自皇帝始的主張是極有遠見的,不失為醫治當時弊政的一劑良方。倘若明神宗、明熹宗能聽從趙南星等人的規諫(當時有此主張者還有很多),改變作風,親勤理政,明王朝日益"潰敗決裂、不可振救"的趨勢是可以暫時遏制的,歷史發展也會是另外一個樣子,萬曆初年張居正改革可以為證。但是,在一個專制皇權高度發達的社會中,除非特殊情況,作為一國之主的皇帝是至尊無上的,大臣對皇帝的胡作非為僅有諷諫之權,諷諫不成則無如之何。明代後期的社會狀況正是如此。趙南星等人的建議被皇帝當成耳邊風,根本聽不進去,依然我行我素。這,就使趙南星的振紀綱自皇帝始的主張無法實施,也難以見到成效。
封建官吏是皇帝藉以統治百姓的工具,國家法令的推行、錢糧賦稅等的徵收等無不要通過大量的封建官吏來執行和實施。因此,封建官吏是皇權構成中的重要因素,其邪正、賢否直接關係著封建國家的治亂。歷代封建王朝,為了所謂的長治久安,多採取各種措施,慎選官吏,罷黜邪佞,引用正人。
明代後期,由於皇帝怠政庸懦,“賢奸雜用”,朝中“君子”與“小人”
並立。萬曆年間,廷臣以在“國本”之爭等事件中抗諫直言和依唯皇帝明顯地分為了兩派,前者主張儘早冊立太子,並與明神宗的胡作非為展開鬥爭,以顧憲成、趙南星等為代表,逐漸形成東林黨。後者依唯皇帝,人數雖少,但因有皇帝和部分首輔作後台,氣焰囂張,勢力很盛,先後結為齊、楚、浙等黨,“聲勢相倚,並以攻東林、排異己為事”。天啟初年,明熹宗在東林黨人的輔佐下改革弊政,大量引用正人,一時“東林勢盛,眾正盈朝”。但不久,宦官魏忠賢擅權,搜羅、起用遭排擊的東林反對派,“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總督、巡撫,遍置死黨”,打擊、殘害正直的東林黨人,“濫賞淫刑,忠良慘禍”,“億兆離心”。
趙南星自小接受了封建正統教育,力主為政須“親賢臣”、“遠小人”,提倡用正去邪。趙南星認為,“君子”(賢臣)在位則國家安定,天下的治、亂與君子的進用與否,即“君子之氣”的“伸”“郁”有直接關係,所謂“天下之所以治安者,君子之氣恆伸也。而天下之所以危亂者,君子之氣恆郁也”。生活於明代後期,他對邪佞猖獗有更深刻的體會。他分析這種情況形成原因和危害說:“天下之亂,亂於容惡。容惡者,寬身保富貴之術也。人皆自容其惡,慮人之不容也,而亦容人之惡。自容而惡愈甚,人人互相容而惡日多。惡人多而善人少,善人必不見容,此孟子所謂率獸食人者也,天下安得不亂”。這是對明代後期邪佞當權的揭露和控訴。趙南星認為,要使天下大治,就必須不容“惡”,去“惡人”,與邪佞展開堅決鬥爭。
趙南星曾為官吏部、都察院,主管官吏的考察、任免等,因此他得以把用正去邪的思想主張用於實踐中。
官吏的考核是辨別邪、正的重要依據,是決定去取的基礎,趙南星對之特別重視。他抨擊了當時的考核不實,指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往往彼此勾結,互相包庇,使考核徒為虛文,因此導致“賢奸雜用”,朝政隳壞。為了保證考核得實,他提出,當撫按考察後,“即將其所舉、劾,令河南道發單各道,一一細加咨訪,如考察之例”;在吏部考功司、都察院河南道及吏科“各立薦舉簿一扇”,每遇撫按舉、劾疏至,即記錄在案,以備對照,“濫舉必罰”;內、外官員“互相覺察”,“若有不公不法,通同故縱,以致屬下舉首、百姓告發,俱當連坐”。
在考核得實的基礎上,趙南星主張秉公澄汰。他在主持澄汰時,公開宣布:“事有益於國家,即所當為。人有合於道義,即所當與。本無可避之嫌”。對邪佞之臣,他堅決懲處,毫不手軟。早在任文選員外郎時,他就上《剖露良心疏》,所抨擊者,如左都御史吳時來、左副都御史詹仰庇、少詹事黃洪憲、給事中唐堯欽、御史蔡系周、孫愈賢等,“皆眾論不予者”。萬曆二十一年(1583年),他與
吏部尚書孫鑨主持大計,“首黜所親都給事中王三餘及(孫)鑨甥、文選員外郎呂胤昌,他附麗政府及大學士趙志皋弟皆不免”。天啟三年(1623年),他以左都御史佐主京察,以故給事中亓詩教、趙興邦、官應震、吳亮嗣四人“先朝結黨亂政”,置於“不謹”而黜之,“他所澄汰,一如為考功時”。對於正直之臣,趙南星極力推用。為吏部尚書時,他“益搜舉遺佚,布之庶位。高攀龍、楊漣、左光斗秉憲,李騰芳、陳於廷佐銓,魏大中、袁化中長科道,鄭三俊、李邦華、袁可立、孫居相、饒伸、王之寀輩悉置卿貳。而四司之屬,鄒維璉、夏嘉遇、張光前、程國祚、劉廷諫亦皆民譽”。
趙南星的去邪用正思想和實踐,說到底就是打擊以齊(亓詩教、趙興邦)、楚(官應震、吳亮嗣)、浙等黨為代表的邪佞之臣,引用以東林黨為代表的正直之臣,因而沒有擺脫當時廷臣的門戶之爭。但是,由於東林黨人代表了維護傳統封建秩序的勢力,一定程度上又能反映廣大人民的利益和呼聲,因此得到當時社會各階層的廣泛支持和擁護。邪黨人士則多屬貪贓無恥之徒,為百姓所恨,為公論所鄙。趙南星作為東林黨的首領之一,其去邪用正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代後期社會各階層的共同心愿,故而一時頗得好評。如,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京察後,“國論大快,謂二百年計典絕調”。天啟年間,他舉用名德舊臣,中外“忻忻望治”。
不過,由於趙南星去邪用正實踐得不到皇帝的支持,而且直接觸犯了當權者的利益,因此難以持久,並取得實效,趙南星本人也受到打擊迫害。前述上《剖露良心疏》後,給事中李春開“媚眾糾(趙)南星”,趙南星被迫“引疾歸”。前述京察後,“政府大不堪”,不久趙南星即坐莫須有之罪而斥為民。天啟年間,他廣引正人,“而小人側目”,滋欲去之。給事中傅櫆遂以鄒維璉改吏部而“己不與聞”,“首假汪文言發難”,劾趙南星“紊舊制,植私人”,趙南星又被迫乞休。
明代後期,吏治敗壞是政治黑暗腐朽的一個重要方面。當時,官吏們多置國計民生於不顧,任上胡作非為,官場中歪風盛行。其一,是貪污之風盛行。大小官吏為了滿足自己窮奢極侈的腐朽生活的需要,任上多恣意盤剝,大肆貪污,趙南星稱“今有司所在貪殘,上下雷同”。其次,是“乾進”之風盛行。為了謀求仕途升遷和得意,一些無恥之徒又用剝削來的錢財大行賄賂,籠絡上官,甚至公開求官乞爵。趙南星揭露說:“今之士人,以官爵為性命,以鑽刺為風俗,以賄賂為交際,以囑託為當然,以徇情為盛
德,以請教為謙厚”。其三,重交際、忽政事之風盛行。在法度廢弛的大背景下,官吏們多置政務於腦後,把大量時間花在交際上,政府行政效率極低。趙南星描述這股歪風說:每天上午,盥櫛未畢,“客已到門”,“彼往此來,踵相隨屬”;到了午時,交際完畢,然後入衙門,“以昏倦之餘”料理公事,日日如此。
對於這些歪風,趙南星主張堅決予以扭轉。
趙南星主張嚴懲貪官污吏。他指出,官吏的貪污盤剝導致了社會矛盾的激化,“今士人一為有司,往往不期月而致富。問其所以,率由條鞭法行,錢糧經有司之手,重收而取羨餘,是加派無已也。有司之貪如此,民安得不為盜?小盜起,而大盜隨之,皆有司為之竿也”。因此,他提出要堅決剎住貪污之風。在一份奏疏中,他建議:“以後穢跡昭彰者,撫按先行究問確實,而後具奏追贓”,“如有聽囑受賄、曲為庇護者,容臣等參奏重處,庶貪風漸息,而亂萌可消”。天啟四年(1624年),有御史崔呈秀巡按淮、揚還,“贓私巨萬,穢聲流傳”。左都御史高攀龍“盡發其貪污狀”,趙南星“議戌之”,“詔革職候勘”。
趙南星主張對乾進之風加以遏止。首先,他提出禁止官吏間的行賄受賄,尤其是當時盛行的饋送“書帕”之風。明初,地方官入京,見長官送禮,具一書一帕,稱“書帕”。萬曆以後,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統治階級的腐化,地方官的進獻已改為金銀珠寶,但仍沿稱“書帕”。官吏們以書帕形式公行賄賂,數額很大,“自十二金而至一百,有至二百封者”。趙南星一針見血地指出,官員行賄的目的,無非是營求升遷,為自己謀取私利,所謂“人人皆為吏部,財能賈爵;處處俱是傍門,麵皮世界,書帕長安”。他認為,“簠簋濫則彈壓輕”,因此請“戒上官毋得受守令貢獻”。其次,他主張對乞官者加以嚴懲。其時,每當吏部主管官員退朝,乞官者即三、五成群,“如牆而遮留之”,“講升,講調,講地方,講起用。既唯阿矣,則又有遮留者,恆至嗌乾舌敝而後脫”,“比至署中,則以私書至”,“不從則又為書切責之,以為違公論,必如所求而後已”。趙南星入主吏部後,“素疾其弊,銳意澄清,獨行己志,政府及中貴亦不得有所乾請,諸人憚其剛嚴,不敢犯”。即使這樣,當時還是有個別人要以身一試:有一給
事為貲郎求鹽運司,趙南星即注貲郎王府,而出給事於外;知縣石三畏貪,夤緣將行取,趙南星亦置之王府,史稱“時進士無為王官者,(趙)南星不恤也”。
趙南星提倡官吏“以全力盡職業”,改變重交際、忽政事的行政作風。他指出,以精力充沛的午前交際,而以神氣昏倦的交際後理政,恰恰顛倒了國家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係,是錯誤的。他首先在吏部進行改革。他與吏部四司官(文選、驗封、稽勛、考功)約定,“每日蚤起,即入衙門,至午後公事既畢,退食私寓,乃與知交往來”,“至於會推之事,亦欲蚤起入朝,及辰而散,以各營其職”。
此外,趙南星還抨擊了官場中上官輕待下屬、地方官淫刑作威等不良作風,限於篇幅,不一一詳述。
趙南星改革官場作風的實踐取得明顯成效,一批貪污、乾進之徒受到了懲處,一定程度地澄清了吏治,提高了行政效率。但是,趙南星也更為邪佞嫉恨。當他與高攀龍議處大貪污犯崔呈秀時,崔呈秀投靠權閹魏忠賢,陰謀翻案,伺機反撲。不久,魏忠賢即矯旨責趙南星等“朋謀結黨”,斥為民,尋戌代州。明思宗即位,有詔赦還,巡撫牟志夔為魏忠賢黨羽,“故留滯不聽歸”,趙南星“終殞戌所”。趙南星既罷,昔日為其摒棄者無不拔擢,其素所推獎者率遭奇禍,“諸乾進速化之徒,一擊(趙)南星,輒遂所欲”。趙南星的政治改革徹底失敗,他也為改革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明代後期,尤其是萬曆年間,由於神宗怠政,對官吏不及時任免,政府機構殘缺不全,出現了“人滯於官”、“曹署多空”的現象。如,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十一月,有人稱“部、寺大僚十缺六、七,風憲重地空署數年,六科止存四人,十三道止存五人”。政府機構的殘缺癱瘓,使封建國家機器不能正常運轉。如,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閏八月,吏部尚書孫丕揚離職,神宗“久不除代”,“部事盡弛”,“其年十二月,竟廢大選”。
趙南星指出,政府機構的殘缺不全,使封建國家機器難以正常運轉,導致危亡。他以家庭為例說:“千金之家,必有綱紀之仆,令之召選群仆”,“群仆不備,則必有所缺”,“其家鮮有不敗者”。家庭缺仆則敗,國家缺官也難免衰亡,因此趙南星主張及時地選補缺官,健全官制。
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等事宜,在六部中職責最重。其四司官額設十五人,但天啟初僅有八人,“事多廢弛”。趙南星主吏部,“不得已而就近推補,命下,即時就道,依限而至。其遠而不能待者,亦就近調補”。四司官補齊後,趙南星仍覺不敷行政,遂上疏請增司屬,“起在籍之近者,不拘資序”,部司郎中等官有賢能者,“間一調之,或一處二人,以為目前蛩蟨之助”。這個建議,也得到明熹宗的同意。對於詔書起用而不願就職者,趙南星則催其赴任,力爭早日把封建國家機器納入正常運轉軌道。
趙南星催補缺官的努力在當時起了積極作用。天啟初年,“眾正盈朝”、封建國家機器恢復正常運轉局面的迅速形成,不能不說與趙南星的健全官制實踐緊密相關。
趙南星對明代後期政治改革提出了一些富有見地的思想主張,並勇敢地付諸實踐,在當時取得明顯的成效,對清明政治起了很好的作用,應予以肯定。但是,也應指出,趙南星在朝時間很短,且職僅至吏部尚書,所以他的政治改革基本上局限於整頓吏治,而對皇帝怠政庸懦、宦官專權等無能為力。他認識不到所有這些黑暗腐朽現象是封建專制制度的痼疾,徹底消除這些現象的唯一途徑是打碎封建制度,這反映出他的時代和階級局限,也是他改革失敗並為之付出生命代價的根本原因。趙南星的政治改革思想和實踐,在今天仍有借鑑意義。
祠堂
現在高邑縣城還保留這趙南星的祠堂,高邑有條路被命名為“南星路”,以紀念這位高邑名人。趙南星祠堂,又稱趙忠毅公祠堂,屬河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始建於明代洪武年間,清嘉靖年重修。祠堂原稱趙氏宗祠,1981年,高邑縣人民政府將祠堂列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並為紀念明代政治家、文學家趙南星改稱趙南星祠堂。
現存的趙南星祠堂是清代建築,坐南朝北,前殿為正門過庭一間向後抱廈連左右耳房各一間後殿為正殿三間,前後殿由東西兩側高砌磚牆成院,屬磚木結構的硬山瓦房頂建築。前殿左右山牆垛上鑲砌的神獸祥瑞圖磚雕刀法流暢,形態生動是整個古建築精華部分。
保護歷程
民國年間,北洋直系軍閥首領吳佩孚帶兵經高邑,知道這裡是東林三君之一趙南星的故里,便訪見趙氏族人趙雲章,贈撥銀兩,重印了南星著述,修整了祠堂。
1947年春,陳毅元帥去阜平參加中央會議過高邑,將祠堂存藏的鐵如意帶去交給董必武,現存中國歷史博物館。
上世紀九十年代,原時任全國政協常委。曾任河北省代省長劉秉彥、原河北副省長顧二熊先後來到高邑參觀南星祠堂,均作了保護好,利用好文化遺產的指示。
各級有關部門都很關心趙南星祠堂的保護管理工作,且從實抓起。1982年,石家莊地區文化局撥專款維修,破堪久年的祠堂又呈原貌。
1993年,高邑縣人民政府提出擴建趙南星紀念館的意見,縣委書記、縣長王三堂作了此舉甚好,應力促的指示,責成副縣長尚增偉總指揮。向省文物局申請專款十萬元,同時捐款四萬餘元,向南向西拆遷十八戶,征地九畝余,打好了擴建趙南星紀念館的基礎。所說的擴建趙南星紀念館,其實是高邑的縣博物館,因為趙南星文化具有本縣的地域性文化的特點 ,所以就用了趙南星的名字做紀念館的名字。
中共高邑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傳統歷史文化的保護弘揚工作。2007年,由縣委書記崔欣元、縣長王雁南、縣人大主任李連平、縣政協主席陳金鎖親自主持召開了有特約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張柏、省文物局副局長張立芳、市文物局局長劉正軍和副局長張獻中等出席的趙南星祠堂維修工程研討會,肯定了趙南星祠堂的文物價值,確定了科學管理保護的方案,即由省、市撥來修繕專款三十萬元,遂於2008年5月將其修葺如故。
自2009年以來,為更好的發掘利用歷史文化讓文物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前任局長李二剛和現任文廣新局局長鬍志喬皆看準文物所具有特殊的社會教育功能,拿主意,定方案,豐富充實趙南星的展示內容,從圖文到實物均做了科學的整理和編制,還將全國著名學者,原全國書協主席啟功先生給題字的匾額懸掛正門,使之形成了有益傳統教育的文化景點。
遠景規劃
高邑縣以《趙南星詩詞》中描述的景象為設計藍本,把縣域歷史文化研究成果和遊園建設結合,投資3700萬元擬建成包括春華秋實園、府北公園等5個仿古園林。為增加古典元素,我縣還分別在縣城重要入口處建成了典雅逼真的仿古城門。 在尊重歷史的前提下,將按照明清風格,生動再現趙南星這一歷史人物剛直清廉光輝形象。
明史記載
趙南星,字夢白,高邑人。萬曆二年進士。除汝寧推官。治行廉平,稍遷戶部主事。張居正寢疾,朝士群禱,南星與顧憲成、姜士昌戒弗往。居正歿,調吏部考功。引疾歸。
起歷文選員外郎。疏陳天下四大害,言:“楊巍乞休,左都御史吳時來謀代之,忌戶部尚書宋糹熏聲望,連疏排擠。副都御史詹仰庇力謀吏、兵二部侍郎。大臣如此,何以責小臣,是謂乾進之害。禮部尚書沈鯉、侍郎張位、諭德吳中行、南京太僕卿沈思孝相繼自免,獨南京禮部侍郎趙用賢在,詞臣黃洪憲輩每陰讒之,言官唐堯欽、孫愈賢、蔡系周復顯為詆誣。眾正不容,宵人得志,是謂傾危之害。州縣長吏選授太輕,部寺之官計日而取郡守,不問才行。而撫按論人贓私有據,不曰未甚,則曰任淺,概止降調,其意以為惜才,不知此乃惜不才也。吏治日污,民生日瘁,是謂州縣之害。鄉官之權大於守令,橫行無忌,莫敢誰何。如渭南知縣張棟,治行無雙,裁抑鄉官,被讒不獲行取,是謂鄉官之害。四害不除,天下不可得治。”疏出,朝論韙之。而中所抨擊悉時相所庇,於是給事中李春開起而駁之。其疏先下,南星幾獲譴。給事中王繼光、史孟麟、萬自約,部曹姜士昌、吳正志並助南星詆春開,且發時來、仰庇、洪憲讒諂狀。春開氣沮,然南星卒以病歸。再起,歷考功郎中。
二十一年大計京官,與尚書孫鑨秉公澄汰。首黜所親都給事中王三餘及釒龍甥文選員外郎呂廕昌,他附麗政府及大學士趙志皋弟皆不免,政府大不堪。給事中劉道隆因劾吏部議留拾遺庶僚非法。得旨,南星等專權植黨,貶三官。俄因李世達等疏救,斥南星為民。後論救者悉被譴,鑨亦去位,一時善類幾空。事具鑨傳。
南星里居,名益高,與鄒元標、顧憲成,海內擬之“三君”。中外論薦者百十疏,卒不起。
光宗立,起太常少卿。俄改右通政,進太常卿,至則擢工部右侍郎。居數月,拜左都御史,慨然以整齊天下為任。天啟三年大計京官,以故給事中亓詩教、趙興邦、官應震、吳亮嗣先朝結黨亂政,議黜之,吏科都給事中魏應嘉力持不可。南星著《四凶論》,卒與考功郎程正己置四人不謹。他所澄汰,一如為考功時。浙江巡按張素養薦部內人材,及姚宗文、邵輔忠、劉廷元,南星劾其謬,素養坐奪俸。先是,巡方者有提薦之例,南星已奏止之;而陝西高弘圖、山西徐揚先、宣大李思啟、河東劉大受,復踵行如故,南星並劾奏之,巡方者始知畏法。
尋代張問達為吏部尚書。當是時,人務奔競,苞苴恣行,言路橫尤甚。每文選郎出,輒邀之半道,為人求官,不得則加以惡聲,或逐之去。選郎即公正無如何,尚書亦太息而已。南星素疾其弊,銳意澄清,獨行己志,政府及中貴亦不得有所乾請,諸人憚其剛嚴不敢犯。有給事為貲郎求鹽運司,即注貲郎王府,而出給事於外。知縣石三畏素貪,夤緣將行取,南星亦置之王府。時進士無為王官者,南星不恤也。
魏忠賢雅重之,嘗於帝前稱其任事。一日,遣娣子傅應星介一中書贄見,南星麾之去。嘗並坐弘政門,選通政司參議,正色語忠賢曰:“主上沖齡,我輩內外臣子宜各努力為善。”忠賢默然,怒形於色。大學士魏廣微,南星友允貞子也,素以通家子畜之。廣微入內閣,嘗三至南星門,拒勿見。又嘗嘆曰:“見泉無子。”見泉,允貞別號也。廣微恨刺骨,與忠賢比而齕南星。
東林勢盛,眾正盈朝。南星益搜舉遺佚,布之庶位。高攀龍、楊漣、左光斗秉憲;李騰芳、陳於廷佐銓;魏大中、袁化中長科道;鄭三俊、李邦華、孫居相、饒伸、王之寀輩悉置卿貳。而四司之屬,鄒維璉、夏嘉遇、張光前、程國祥、劉廷諫亦皆民譽。中外忻忻望治,而小人側目,滋欲去南星。給事中傅櫆以維璉改吏部己不與聞,首假汪文言發難,劾南星紊舊制,植私人。維璉引去,南星奏留之,小人愈恨。會漣劾忠賢疏上,宮府益水火。南星遂杜門乞休,不許。
攀龍之劾崔呈秀也,南星議戍之。呈秀窘,夜走忠賢邸,叩頭乞哀,言:“不去南星及攀龍、漣等,我兩人未知死所。”忠賢大以為然,遂與定謀。會山西缺巡撫,河南布政使郭尚友求之。南星以太常卿謝應祥有清望,首列以請。既得旨,而御史陳九疇受廣微指,言應祥嘗知嘉善,大中出其門,大中以師故,謀於文選郎嘉遇而用之,徇私當斥。大中、嘉遇疏辯,語侵九疇,九疇再疏力詆,並下部議。南星、攀龍極言應祥以人望推舉,大中、嘉遇無私,九疇妄言不可聽。忠賢大怒,矯旨黜大中、嘉遇,並黜九疇,而責南星等朋謀結黨。南星遽引罪求去,忠賢復矯旨切責,放歸。明日,攀龍亦引去。給事中沈惟炳論救,亦出之外。俄以會推忤忠賢意,並斥於廷、漣、光斗、化中,引南星所擯徐兆魁、喬應甲、王紹徽等置要地。小人競進,天下大柄盡歸忠賢矣。
忠賢及其黨惡南星甚,每矯敕諭,必目為元兇。於是御史張訥劾南星十大罪,並劾維璉、國祥、嘉遇及王允成。得旨,並削籍。令再奏南星私黨,訥複列上邦華及孫鼎相等十四人,並貶黜。自是為南星擯棄者,無不拔擢,其素所推獎者,率遭奇禍。諸乾進速化之徒,一擊南星,輒遂所欲。而石三畏亦起為御史,疏攻南星及李三才、顧憲成、孫丕揚、王圖等十五人。死者皆削奪,縉紳禍益烈。尋以汪文言獄詞連及南星,下撫按提問。適郭尚友巡撫保定,而巡按馬逢皋亦憾南星,乃相與庭辱之。笞其子清衡及外孫王鍾龐,系之獄,坐南星贓萬五千。南星家素貧,親故捐助,始獲竣。卒戍南星代州,清衡莊浪,鍾龐永昌。嫡母馮氏、生母李氏,並哀慟而卒。子生七齡,驚怖死。南星抵戍所,處之怡然。
莊烈帝登極,有詔赦還。巡撫牟志夔,忠賢黨也,故遲遣之,竟卒於戍所。崇禎初,贈太子太保,謚忠毅。櫆、呈秀、廣微、九疇、兆魁、應甲、紹徽、訥、三畏、尚友、志夔,俱名麗逆案,為世大僇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