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經歷
1947年1月——1949年5月,冀南軍政幹校學習、南下新兵二團連文書、湖北省光化縣委秘書。
1949年5月——1953年9月,湖北省光化縣委組織部、襄陽地委組織部幹事、副科長。
1953年9月——1956年12月,湖北省棗陽縣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
1956年12月——1961年9月,湖北省棗陽、光化、荊門縣委書記處書記。
1961年9月——1966年8月,湖北省江陵縣委副書記、書記。
1966年8月——1969年2月,湖北省荊州地委副書記,兼江陵縣委書記。
1969年2月——1971年3月,湖北省江陵縣革委會副主任、第一副主任。
1971年3月——1972年12月,湖北省洪湖縣委副書記、縣革委會第一副主任。
1972年12月——1983年10月,湖北省荊州地委副書記(1980年9月至1981年1月在中央黨校學習);
1983年10月——1985年12月,湖北省荊州地委書記(1983年12月當選為中共湖北省第四屆委員會
委員;1985年9月增補為中紀委委員);
1985年12月——1987年11月,湖北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
1987年11月——1990年10月,湖北省委副書記。
1990年10月——1995年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
1995年1月——1997年7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主要作品
在國內各大新聞媒體發表新聞稿件2000餘篇,總計100餘萬字;部分稿件被新華社、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等媒體採用,其中有關“國內首例110接警不出警被判賠償案”、“中國體彩第一案”、“國內首例少女自殺男友見死不救案”等案件的報導,被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國內各大媒體刊發後,引起法學界的高度關注,在社會上產生了廣泛的影響;2008年1月,和他人共同策劃撰寫的《河南盧氏一退休工人一家四代力移債山感動中國》一文,在大河網首發後,引起國內外多家媒體關注,被中央電視台《道德觀察》、《共同關注》、《中國法治報導》欄目及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聞、《中國之聲》等欄目播出,在社會上產生了強烈反響。被多家媒體聘為特約記者和特邀撰稿人、新聞評論員,現為大河網等媒體特約記者。擅長法制新聞寫作及大案要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