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士北

民國十七年(1928年),趙士北重返政壇。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秋,他調任廣州市地方法院院長。 1938年10月,廣州淪陷,趙士北辭職,赴香港閒居。

趙士北,字孔南,號於朔,清同治十年(1871年)生。新會古井霞路鄉五福里人,鄉中趙姓都是南宋趙家王朝的後裔。趙士北自少耳濡目染南宋遺事,受到民族意識的薰陶。
清光緒十年(1884年),士北時年13歲,即隨鄉人赴美謀生。離家前夕,母親教導他勿忘宋、明兩朝的民族恥辱,勿忘自己是趙家王朝的後代。"汝要立志為國人爭光,為同胞爭氣"。這番大義凜然的訓誨,便士北畢生難忘。士北到了美國,初人國小,再人中學、大學,最後在哥倫比亞大學畢業,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趙士北經人介紹,認識了來美洲宣傳革命的孫中山,並參與反清活動,後成為孫中山的摯友,加入中國同盟會。
光緒三十三年(1907)趙士北回國,江西省巡撫保舉他參加殿試考取"洋進士"。他不願為這腐敗的朝廷效勞,拒絕參試。他留在江西省從事教育工作,同時幫助孫中山進行革命活動。他常奔走於上海、北京、南京以及廣東等地,為革命盡心盡力。
1911年12月16日全國十七省南京代表會召開,趙士北和國民黨元老林森作為江西省代表參加會議。會上,趙士北被推為臨時議會議長。1912年元旦,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孫中山被選為臨時大總統,舉行就職典禮。臨時議會議長趙士北向孫中山授璽。1912年1月28日趙士北被廣東選區選為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同年4月轉為北京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議員。是年先在唐山路礦學校任校長,後任粵漢鐵路管理局局長。
民國六年(1917年)孫中山反對此洋政府廢除舊約法,南下開展護法活動,8月在廣州組織軍政府。趙士北隨之南迸,被任為軍政府法務部司長。後因主張實行歐美國家之"三權分立"制與主管意見不合而辭職。民國八年(1919年)任廣東省高等法院苜席推事。
民國十二年(1923年)初,孫中山在廣州重組軍政府,設大元帥府(旋改稱大本營)。7月19日,大元帥孫中山任命趙士北為大理院院長兼管司法行政事務。他任職經年,對司法制度頗多建樹。因主張"司法無黨"、a司法獨立",被認為"違反以黨治國"的國策被解職。於是在南京、廣州等地經營航運和汽車貿易。但由於時局動盪,經營虧損,只好賦閒居粵。1926年大革命期間,他回到江門,在江門舊倉巷開設慶新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民國十七年(1928年),趙士北重返政壇。11月被選為立法院立法委員。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趙士北愛國情切,以立法委員身份向報界發表宣言,提出四條建議。要點是:第一,團結一致抗日;第二,通過外交途徑斡旋"國聯";第三,發行救國公債,充實軍備;第四,爭取外國援助。趙士北這些建議,直到盧溝橋事變後才在政府的決策中得到體現。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秋,他調任廣州市地方法院院長。翌年5月,他獲悉家鄉古井發生械鬥,便於下旬借回鄉掃墓祭祖之機,宴請全鄉鄉紳族老130餘人,席間以法院院長身份發表演說,對鄉人進行法制教育。他說:n國難當頭,應該團結對外,國家才有希望。"
1938年10月,廣州淪陷,趙士北辭職,赴香港閒居。日軍占香港後,曾誘他充當漢奸,他嚴詞拒絕,旋為日軍拘捕,於1944年病逝獄中。
趙士北性情耿直,愛國愛民。孫中山曾親題"大道之行,天下為公"八字為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