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司法行政事務?
一是與案件審判直接相關的司法行政工作,包括立案登記、訴訟費用、生效判決的執行等。
二是對人的管理,如法官人選的考察、推薦以及現任法官的派遣、考評、晉升、福利、保護;司法考試與法官培訓、法官懲戒;法院其他人員包括行政人員、輔助人員的編制、工作分配、考評等。
三是對財、物的管理及後勤保障。如法院經費預算與執行、法庭建設設計、自動化辦公、工作場所維護、安全保衛、案卷管理、圖書資料、課題研究、刊物編輯與發行等。
四是外部事務協調,包括司法機關與議會、政府之間的關係協調;上下級法院之間的事務協調;州法院與聯邦法院之間的事務協調;法院與社區之間的事務協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