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旅客定票後並未購買或購票後在不通知航空公司的情況下放棄旅行,從而造耗。為了滿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要和避免航空公司座位的浪費,航空公司會在部分容易出現座位虛耗的航班上,進行適當的超售。這種做法對旅客和航空公司都有益,也是國際航空界的通行做法。
超售並不一定意味著已購客票的旅客無法乘機,對於超售的航班,持有定妥座位的有效客票的旅客,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能成行。但在特殊情況下,可能會有個別旅客不能按時成行。對未成行的旅客,航空公司將酌情採取彌補措施。
人物事跡
尚沒有明確規定航空公司必須給自願放棄訂座的旅客多少補償。旅客可以與航空公司談判,達到雙方都可接受的價錢或其他條件。
2010年2月,被溫州龍灣工商分局罰款5000元。這也被稱為全國首例“超售機票”罰單。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為了減少因為旅客訂票後未購買以及臨時退票所造成的航班座位虛耗,許多航空公司都會選擇在部分熱門的航班上進行適當的超售,這種做法被多數航空公司解釋為“為了滿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要和避免航空公司座位的浪費”,認為是對旅客和航空公司都有益,也是國際航空界的通行做法。
但在這次處罰事件中,機票超售首次被工商部門認定為“欺詐”行為。溫州市消保委認為,作為銷售方,航空公司未向旅客說明所售機票暗含的超售性質,剝奪了購票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侵犯了旅客的正當權益。各航空公司採取暗箱操作的超售行為明顯帶有欺詐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