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2010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安排意見

根據《遵義市政府關於批轉市審計局〈2010年度全市審計項目計畫安排意見〉的通知》(遵府發〔2010〕9號)以及遵義市審計工作會議和赤水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提出2010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安排意見。

一、財政審計
(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對2009年度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地稅部門2009年稅收完成情況,本級國庫辦理2009年度預算資金的收納、劃分、留解情況進行審計,以促進加強預算管理,規範財政資金分配秩序,深化對本級預算執行的審計。重點關注中央擴內需項目資金的分配、劃撥等情況,本級預算支出中的不規範、不合理、不真實和影響資金使用效益等問題,為加強預算管理、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出積極的建議意見。2010年5月20日以前完成。
(二)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以促進和加強部門預算管理,提高部門依法理財能力,深化部門預算改革、推動部門預算公開透明、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開展對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和審計調查。重點關注是否嚴格執行部門預算規定,揭露虛報冒領、轉移挪用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問題,有針對地提出意見和建議。具體對市環境保護局、市民宗局等兩個部門(單位)2009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實施審計。2010年7月底以前完成。
(三)財政決算審計。以促進建立規範的轉移支付制度,確保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和專項資金的有效使用,維護國家政令統一為目標,重點揭露在決算編制中的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等問題,檢查有無截留、隱瞞上級收入,以及擠占挪用上級補助資金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規範財政行為。具體對天台鎮、長沙鎮2009年度財政決算進行審計。2010年11月底以前完成。
二、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
以維護民眾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為根本出發點,進一步關注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三農”、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揭示和反映落實國家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標未實現、資金分配分散、使用效益不高以及嚴重影響和損害民眾利益的問題,切實維護民眾利益。具體對中央擴內需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及實施效果進行審計調查;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對2009年度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項目執行情況、2009年度農村危房改造資金、2009年度計畫生育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實施審計。2010年10月底以前完成。
三、重點建設項目審計和審計調查
按照突出重點、量力而行的原則,以促進加強工程建設資金和項目管理為目標,對重點建設項目採取分階段、有重點地進行審計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重大損失浪費、弄虛作假、高估冒算等行為,規範建設項目管理秩序,確保國家建設資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廉政建設。具體對殯儀館建設項目、“三心一館一院”建設項目、市醫院門急診大樓建設項目、四洞溝旅遊環線公路建設項目等進行跟蹤監督,開展審計調查;對文化中學校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赤水特有魚類增殖放流站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2010年12月20日以前完成。
四、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要以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為主線,以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以守法守紀守規盡責為目標,有重點、有質量地開展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違法違紀違規及失責問題予以揭示和反映,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對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市民宗局局長、長沙鎮鎮長、天台鎮鎮長等四位同志實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2010年11月底以前完成。
五、積極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辦的任務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交辦,積極主動地對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和市委市政府關心的重點工作開展審計或審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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