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單位全稱:赤峰市農牧業機械化研究推廣中心
單位性質: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隸屬關係:赤峰市農牧業局
現有人員:33人。其中:高級工程師7名、工程師17名、助理工程師1名、高級技師1名、技師5名、高級技工2名,內設行政辦公室、推廣室、信息室、培訓室、研究室、黨辦。
工作職責
1、赤峰市農牧業機械化研究推廣中心是赤峰市委、市政府為完成農機科研、推廣工作而設立的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自治區、赤峰市農牧業機械化科研、推廣的方針、政策,承擔全市農牧業機械化技術研究、推廣和培訓任務。對農牧業機械化的發展目標、方法、步驟和經濟效益等進行調研和技術誰,為全市農牧業機械化區劃和規劃提供科學依據。
2、貫徹執行有關農牧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嚴格執行(科學技術進步法)、(農業技術推廣法)、(內蒙古自治區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和(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依法開展工作,指導各旗縣區農機推广部門開展農牧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工作。
3、根據赤峰市農牧業生產實際,針對不同類型地區、不同作物和不同作業項目開展農牧業生產機械化研究。提供合理的機械配套方案,科學的機械化作業工藝及技術規範,在生產中開展研究,在實踐的基礎上提供軟體和典型。在試驗和示範的基礎上指導大規模的生產。
4、參與制定農牧業機械技術推廣計畫、項目,並組織實施。承擔農牧業產業化農機裝備引進示範工作,承擔全市農牧業機械及其相關配套技術的研究開發、設計和推廣,對現有機具進行更新改進,保持其一定的先進性。
5、 承擔上級下達的全市重大農牧業機械化項目建設,農機新技術和新機具的選型、引進、試驗、示範、改進和開發及項目審查、鑑定和驗收工作,以及全市農機推廣項目、科技獎勵項目的申報、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
6、承擔補貼農機產品質量跟蹤調查,農機行銷網點資質調查。
7、 承擔全市農牧民及農機行業從業人員進行農牧機新技術、新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8、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開展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的法律和法規,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承擔全市農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9、同農機生產企業合作,開展適應全市農牧業發展新技術、新機具的科研開發、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
10、加強橫向聯合,蒐集、整理和發布先進的農牧機械科研和推廣信息,國內外動態,開展技術諮詢和技術承包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