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作為一個律師,劉桂寬歷經了國內外各種類型的經濟糾紛、名譽侵權、名人違約、媒體官司等典型的大案要案。有的案件標的所涉金額超過億元,涉及的社會層面非常廣泛;有時對方當事人就是傲慢的名流和要人、強勢的達宮和權貴。從中我們也看出,劉桂寬律師學識的博與精、胸懷的寬與容以及慎密細緻的辦案風格都是值得讚賞的。而在一個個洋溢著智慧、瀰漫著文化、充滿著真情的案例中,我們也認識與領會了法律在優秀的律師手裡的力量與份量。我們都不否認,我們遇上了一個好的時代,一個不斷崇尚自由、不斷追求民主、不斷實現法治的時代。因為一個法治健全的社會必然是自由與民主體現得最徹底的社會。然而在現實中,我們發現這條真正的文明之路竟是如此艱辛和漫長!一方面,我國民眾的“公民”意識的淡薄,以及由此而來的“法律意識”的淡薄,導致許多人根本不懂得運用法律保護自己;另一方面,我們的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在執法中卻常常存在著一些傲慢與偏見。這正是我們社會最深刻的痛苦矛盾。僅此而言,劉桂寬的這部書,充滿了一種由於他這種一次又一次、一而再再而三的痛苦親歷而產生的悲憫與憂患。這是一種責任,更是一種使命。在這部書中,他秉筆直書、毫無畏懼地保留了事實的原貌,並對社會醜惡特別是不正之風、黑幕醜行給予了最尖銳的批判。在此,我們看到了一個律師的良心、良知與良智。所以,我要對他及與他一樣滿懷責任使命與家國之憂的律師那種鬥士般的無畏和現實批判精神表示崇高的敬意。因為,他與其他律師一樣,都是中國律師隊伍中的普通一員,都是中國法律人的普通一兵,都有同樣的喜怒哀樂,都有同樣的甜酸苦辣,都有同樣的責任和使命。
從價值的角度看,人的一生都在學寫一個“贏”字,一生都想寫好一個“贏”字;而律師,所有的訴訟仲裁努力都也是為了一個“贏”字。正如足球比賽一樣,沒有“重在參與”,不必重在友誼,只有“贏”,只有“勝”。因為“贏”,而以勝敗論英雄。律師與軍人一樣,儘管事實上不可能有全勝將軍,但卻必須是常勝將軍。因為從訴訟法律的意義看,只有“贏”,才能最大限度地實現、體現、表現委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律師也只有通過“贏”來盡職、盡責、盡義務,才能證實自己對法律的最高準則的遵守崇敬和最好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