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與量

質與量

事物都是質和量的統一 唯物辯證法的一個命題,指一切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質和一定的量,是質和量的統一。

正文

表征事物的兩種基本規定性的哲學範疇。質是由事物的內在特殊矛盾決定的、使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內在的規定性。量是質的等級、規模、範圍和結構的表現,是事物可以由數和形來表示的規定性。
某物之所以是某物而不是他物,是由於它具有自身特殊的質。某物如果喪失了自身的質,就不再是某物而變成了他物。質和事物是不可分離的:事物總是具有一定的質,不具有任何質的事物是沒有的;質總是某種事物的質,脫離任何事物的質也是沒有的。事物的質既是統一的整體,又具有許多不同的方面,即有多方面的質。例如人就有生理方面的質和社會方面的質。人們可以根據實踐的需要著重對事物的某一方面的質進行研究,從不同的角度對同一事物下不同的定義。但無論任何方面的質都是由事物自身的特殊矛盾決定的客觀的規定性。事物在同其他事物發生關係時所表現出來的質稱為屬性。人們是通過觀察、分析事物的屬性來認識事物的質的。
量與質不同。某物的質發生了變化就不再是某物,但某物的量的變化卻在一定範圍內不影響某物之為某物。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量是事物的外在規定性。但這並不意味著量的規定性是由外部力量強加給事物的,它仍然是事物自身具有的客觀的規定性。事物的量也同事物不可分離:不具有任何量的事物和脫離了任何事物的量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同事物的不同方面的質相對應,事物的量也有不同的方面。人們可以根據實踐的需要著重研究事物的某些方面的量,還可以在思維中把不同質的事物的量抽象出來作獨立的研究,建立和發展象純數學這樣的科學。
把握事物的質是人們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的最基本的條件。離開了對質的把握,就不可能區分不同的對象,就不能確定事物。混淆事物之間的質的區別,必然導致認識上的謬誤和實踐中的失敗。即使在專門以數量關係為研究對象的數學領域中,實數和虛數、有理數和無理數、正數和負數等等也有質的區別,只有確定了它們的質才可能計算它們的量。對事物的量的分析是十分重要的,只有把握了事物的量,才能更深刻地把握事物的質。例如通過定量分析弄清楚某種化合物的成分,對於深刻理解這種化合物的質是必不可少的;把握了事物的量才能更準確地估量某一事物在實踐中的意義和作用,例如各種經濟指標的分析對指導經濟工作就極為重要。“胸中有數”,就是要對情況和問題有基本的數量分析。現代科學對數量分析的精確程度提出愈來愈高的要求,這是人類認識深化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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