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返租

賣房返租

購房貸款按揭還貸常常讓年輕的“房奴”喘不過氣來。最近島城不少年輕“房奴”已經開始流行將自己購買的房產賣掉,然後回頭返租自己賣掉的房子,以此來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並將收回的資金投向更好的項目。

賣房返租簡介

一種頗為新穎獨特的“賣房返租”方式在年輕人中悄悄流行起來。一些前幾年已經買房的小白領紛紛將自己原本住得好好的“小窩”賣掉,更令人驚奇的是,他們再向買家把自己的房子租回來居住使用。

現象分析

賣房只為升級置業 返租舊居雙方放心。

王小姐2005年在朝陽區三間房附近一個名叫“華龍美樹”的小區購買了一套30餘平方米的一居小戶型,單身的她就這樣在自己的小窩度過了4年時光,就在最近,她突然找到買家把自己的房子賣掉。“我在賣房的時候就和對方說好了,在沒找到合適的新房子之前,這房子只能租給我本人,也就是說,我把自己賣掉的房子租了回來,不用搬家,不影響生活工作,一切都還和過去一樣。”王小姐說。

王小姐卻認為這是一個特別好的“權宜之計”。“2005年買房的時候是每平方米6000元左右,而現在我出售二手房的價格是每平方米14000元,刨去這幾年交的月供,30多平方米的房子淨賺20多萬。”王小姐把自己心裡的“小九九”和盤托出,早就想換個大點房子的她這段時間來一直在看項目,可目前高企的房價又讓她實在難以承受,現在把原先這套房子處理掉之後,她四年間房產升值的收益加上手頭的一點積蓄,也夠自己在5環內的位置付個六七十平方米住房的首付款了。

“現在的房價這么高,我賣房套現還是挺合適的,可是要再買性價比合適的房子確實也不是件容易事。只能多看看不著急,尋找合適的時機出手,目前我更傾向於買二手房,畢竟二手房買了就能住。”王小姐表示,賣房時她就和買家溝通好,雙方都稍做讓步,她在價格上便宜一些,而買家則將房子“返租”給她,繼續讓其居住,而1500元左右的月租金恰好和過去交納的月供相當,買家是為孩子將來在附近上學而投資,目前也並不著急用房,樂得不讓房屋閒置,雙方於是一拍即合。“我自己省卻了搬家找房的麻煩,買家把房再租給我也放心,相互知根知底不說,原房主對房子也會更加適應和愛護。”王小姐說。

提升創業動力

調查中發現,像王小姐這樣賣房等待升級置換的不在少數,而趁著現在房價高而賣房套現投資的也大有人在。剛到而立之年的陳先生近日就將自己位於青年路附近,有3年房齡的一套80多平方米商住公寓出售,套現100多萬用於投資創業。而他自己創辦的廣告公司,就是將自己出售的房子又租了回來,每月交納4000多元的房租。

“一直想自己做點事情,現在終於可以一展拳腳了。”陳先生坦言,苦於沒有啟動資金的他在聽從朋友的建議之後“茅塞頓開”,果斷賣房套現,而現在租著自己的“舊居”,在非常熟悉的環境裡奮鬥創業,感覺更有動力了。“我一直在和自己說,總有一天我會用自己賺來的錢把房子再‘買’回來。”陳先生笑言。

專家觀點

賣房返租 減少社會資源浪費值得引導提倡

現在的年輕人中賣房返租的現象確實越來越普遍,對那些實力有限又急於居住升級或變現進行其他投資的人來講,的確不失為一種靈活變通的資產盤活方式,值得引導和提倡。賣房返租的好處就在於,可以更機動地分配自有資金,不需花費時間搬家和另外找房,相當程度上減少了社會資源的閒置和浪費,還可以保證生活品質不下降,大大節省買賣雙方精力。相信這樣的房產流通方式,今後將在更大範圍內被買房人所接受,並形成流行趨勢。

買賣雙方或租賃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或租賃契約時,賣房者是否享有優先承租權,房款和租金的給付方式等等雙方的責任、承諾要約清晰,儘量避免以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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