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付條款

賠付條款的內容賠付條款應當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的及時通知義務、採取一切必要手段避免損害擴大的義務、被保險人請求賠償的時限以及保險人賠付損失的程式和辦法等。 保險人在接到被保險人的損失通知或賠償請求後,應當及時查驗損害原因和程度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定應否賠償及賠償金額。 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損失的,以損失當天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賠付條款的內容

賠付條款應當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的及時通知義務、採取一切必要手段避免損害擴大的義務、被保險人請求賠償的時限以及保險人賠付損失的程式和辦法等。保險人在接到被保險人的損失通知或賠償請求後,應當及時查驗損害原因和程度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定應否賠償及賠償金額。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損失的,以損失當天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賠付條款還可以規定在重複保險的情形下,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條件和方式,有的國家法律允許保險人在保險條款中載明投保人惡意為重複保險時可不負賠償責任,而我國目前現行的保險條款,則允許投保人就同一財產向數家保險公司投保,在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按比例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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