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縣環境保護局

(七)綜合協調本縣自然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風景遊覽區、鄉鎮企業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九)組織開展環境調查和環境監測工作,負責管理縣級環境監測網,開展環境保護方面的目標交流。 (十一)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境科學和環境法律知識,組織環境保護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

基本信息

全稱:賓縣環境保護局
辦公地址:哈爾濱市賓縣賓州鎮解放路
郵政編碼:150400

主要職責

賓縣環境保護局是賓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主要任務是: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統一監督管理全縣環境保護工作,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保障公民身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是:
(一)監督檢查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的貫徹實施。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參與制定全縣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區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促進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協調發展。
(三)負責全縣水體、大氣、土壤環境的保護,監督管理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振動、有毒化學品以及電磁波輻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協調指導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四)組織按規定由縣級管理的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監督實施環境評價制度和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使用制度。
(五)負責環境監督執法工作,組織環境監察執法隊伍,依法徵收排污費,依法對轄區內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況和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環境保護法規行為及污染事故,調解處理污染糾紛。
(六)組織制定環保產業的發展規劃,協調各部門發展環保產業。
(七)綜合協調本縣自然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風景遊覽區、鄉鎮企業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八)負責排污費的管理,監督實施污染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
(九)組織開展環境調查和環境監測工作,負責管理縣級環境監測網,開展環境保護方面的目標交流。
(十)負責環境信息管理,進行環境信息交流,建立環境信息網路;負責環境統計、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本縣環境質量公報和環境統計公報。
(十一)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境科學和環境法律知識,組織環境保護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二)接待人民民眾的有關環境保護的來信來訪和公開電話;辦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有關環境保護的建議、提案;承擔全縣環境保護行政訴訟、行政處罰和行政複議工作。
(十三)指導鄉(鎮)環境保護工作,承擔縣環委會的日常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擬定政務工作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全局工作計畫、總結和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局大型或重要會議、活動的協調組織、通知、記錄、紀要整理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檔案核稿、印刷、政務信息、檔案管理、督查督辦、保密、年鑑、史志、秘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和聯絡、接待、後勤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局系統安全監督檢查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政務信息網路運行的指導監督;參與局機關離退休人員事務性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環境管理股
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非工業污染源的水、大氣、噪聲的污染防治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定並組織實施大氣、噪聲污染防治規劃、環境功能區劃和管理目標;擬定和組織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組織實施非工業單位排污許可證、設施拆除或閒置、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等環境管理制度,實施縣監管非工業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污染防治設施拆除或閒置的審批工作;實施縣監管非工業污染源限期治理項目的核定、下達及監督驗收等工作,參與相關項目的環評審查和驗收;負責組織非工業污染源申請污染治理補助資金項目的申報、審查及驗收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非工業污染源環境監察工作並協調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信訪及事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股
組織編制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審核全縣各專項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制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財務、審計、固定資產和環保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負責各類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宣股
負責政策法規研究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課題調研及評審工作;負責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查和備案工作;指導和監督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審查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負責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的審核工作;負責組織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環保法律法規日常諮詢工作。同時,制定環境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計畫;組織、策劃及動員全民參與的環境保護重大紀念日的公益宣傳活動;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倡導綠色文明、創建綠色家園”活動;通過創建“綠色企業”、“綠色機關”、“綠色學校”等活動,發揮環保志願者協會作用,為社會各界提供環境保護方面的諮詢服務;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危害人民民眾環境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做好信息收集、處理、儲存、分析、加工和信息傳遞的諮詢服務;做好環境信息化網路運行維護工作;開展全民環境教育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環境監察大隊

負 責 人:王曉秋
地址:哈爾濱市賓縣賓州鎮解放路
職責:
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負責對污染源排污情況和污染防治設施及其他環保設施運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負責對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限期治理項目完成情況及其他環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負責對自然生態保護區、飲用水源地、農村和農業生態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依法取締關停“15小”企業、“新5小”企業和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污染嚴重小企業及落後工藝設備;對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進行制止,並按規定予以處理;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及調查處理;負責一般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參與人大、政協提案、生態破壞事件及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處理;負責全縣排污費徵收工作;負責全縣環境統計技術支持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環境監測站

負責人:陳菊
地址:哈爾濱市賓縣賓州鎮解放路
職責:
負責全縣大氣 、水、噪聲環境要素的例行監測和監督性監測;負責定期向市環境監測總站呈報本縣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源動態監測數據、環境質量報告書及專項技術報告書等;負責定期進行空氣品質預報和日報以及飲用水源水質公報;負責為政府制定環境法規和環境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為公眾提供良好的環境信息服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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