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執業資格是指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係公共利益的專業(工種)實行準入控制,使依法獨立開業或從事某一特定專業(工種)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
。
認證作用
作用:作為與國際接軌的 雙證 (學歷證書和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之一,職業資格證書是從業者從事某一職業的必備證書,表明從業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與學歷文憑證書不同,職業資格證書與某一職業能力的具體要求密切結合,反映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規範,以及從業者從事這種職業所達到的實際能力水平,所以它是從業者求職、任職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從業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資格證書可記入檔案並與薪酬掛鈎。 執業資格是指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係公共利益的專業(工種)實行準入控制,使依法獨立開業或從事某一特定專業(工種)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 |
職業目錄
分別由國資委商業技能鑑定與飲食服務發展中心、國家勞動社會保障部、國家人事行政部等各相關部委通過學歷認證、資格考試、專家評定、職業技能鑑定等方式進行評價,對合格者授予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目前,國資委商業技能鑑定與飲食服務發展中心主要是頒發商業領域內特有工種的認證,譬如運營管理師、金融服務師、會展形象設計師、咖啡師、調酒師、公共健康師、私人形象設計師、婚慶形象設計師、婚慶服務師、餐飲服務師、家政服務師、電子信息服務師、電子商務師等70多種認證。
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確定了實行就業準入的66個職業目錄。分別是:車工、銑工、磨工、鏜工、組合工具機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鑄造工、鍛造工、焊工、金屬熱處理工、冷作鈑金工、塗裝工、裝配鉗工、工具鉗工、機修鉗工、汽車修理工、機車維修工。
認證項目
醫藥衛生類 | 交通運輸類 | 資源與測繪類 | 旅遊類 | 記者類 | 公安類 | 社會調音師類 |
藝術設計類 | 清紡食品類 | 信息化商務類 | 鑑定類 | 保險類 | 保全類 | 美容按摩類 |
農林牧漁類 | 公共事業類 | 特出貢獻類 | 建築類 | 水利類 | 經濟類 | 收費員 類 |
照相攝影類 | 電力技術類 | 紋身藝術類 | 製造類 | 外語類 | 法律類 | 品酒師類 |
保健營養類 | 社會理財類 | 健康管理類 | 廚師類 | 居間類 | 財經類 | 行業協會類 |
石油行銷類 | 文化教育類 | 環保氣象類 | 考古類 | 保鏢類 | 土專家類 | 能力測評類 |
物業管理類 | 能源化工類 | 電子信息類 | 社會調查及偵探類 | 材料與能源類 | ||
生化與藥品類 | 失業再就業類 | 計算機類羊絨衫編制類 | 信息化技術類服務行業類 |
認證考試
主要是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主要措施
(1)完善制度建設,規範管理服務;(2)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復蓋範圍;(3)加強基礎管理,確保鑑定質量;(4)整體推動,協調發展。
管理措施
(1)是要做好規劃工作。要結合經濟發展和行業企業的需要,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進行總體規劃,明確工作目標。同時,突出重點,發揮高技能人才特別是技師、高級技師的高端帶動作用。在規劃高技能人才建設隊伍的同時,規劃初、中級技能勞動者的培養,形成合理的梯次人才結構。
(2)是要做好組織工作。要通過周密有效的組織工作,為規劃的實施提供保證條件。要充分發揮企業在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的主導作用。
(3)是要做好實施工作。要把計畫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落實到企業,把工作做細做實。同時做好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證書取得
《勞動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得很清楚“由經過政府批准的考核鑑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鑑定考核鑑定”。合格的即可獲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鑑定是一項基於職業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動,屬於標準參照考試,由考試考核機構對勞動者從事某種職業所應掌握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做出客觀的測量和評價。職業技能鑑定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對比區別
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勞動者為適應職業勞動需要而運用特定的知識、技術和技能的能力。與學歷文憑不同,學歷文憑主要反映學生學習的經歷,是文化理論知識水平的證明。職業資格與職業勞動的具體要求密切結合,更直接、更準確地反映了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操作規範,以及勞動者從事該職業所達到的實際工作能力水平。
持證須知
A、適用範圍: 全國通用。
B、使用人員:16-60周歲有工作能力的中國公民。
C、證書作用:就業、任職;晉升;加薪的重要依據
D、證書查詢:國家資格考試認證官網
E、證書權威:部門權威合作部委多,合作企業多,項目體系完善,全國培訓網路最全。
F、證書效力:可證明學員通過了能力水平考核和具備了崗位工作技能。
相關機構
職業技能鑑定特許機構是經國資委商業技能鑑定中心批准設立的實施職業技能鑑定的場所,它是職業技能鑑定的基層組織,承擔規定範圍內的職業技能鑑定活動。具體工作任務包括:
(1)受理職業技能鑑定的申請,對申報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鑑定指導中心核准後,簽發准考證;
(2)組織申報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考核或考評;
(3)協調鑑定過程中的有關事務;
(4)匯總鑑定成績,並負責報送鑑定指導中心;
(5)向鑑定指導中心提供鑑定報告,對考評小組的工作提出評價意見;
(6)協助鑑定指導中心辦理證書手續,並負責向鑑定合格者發放職業資格證書。
(7)負責鑑定的諮詢服務和信息統計等工作。
注意事項
人事部、勞動保障部,會同發展改革、公安、監察、教育、民政、財政、工商部門等9部委正在會簽《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的通知》,並將於近期下發。各地相關部門將按照職責許可權和管轄範圍對本系統和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類職業資格設定、考試、鑑定、培訓、收費和發證等活動進行清理規範。國務院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將對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送的清理規範工作情況進行匯總,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處理,分期分批向社會公告批准保留的職業資格的名稱、設定依據、類別、實施承辦的部門和機構。
員工資格認證建立辦法分析要素
(1)公司對某一類崗位工作要求的高低情況。如果對工作要求很高,創新的意願很強,工作的開展對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產生應有的影響,則可以考慮將該崗位序列的通道等級設定的多一些。
(2)二是,崗位序列設定的通道中的每一個等級,是否有相應的職責能支撐。很多企業對該問題的思考是不夠的,也是隨意的。從發展角度出發,設定多幾個等級是可以理解的。但問題在於,這些不同等級的崗位,其工作是否能做到不交叉不重疊,且更為重要的是,越到高的等級,是否有相應的工作也即是職責能支撐。
(3)根據自身所在企業崗位實際情況,將每一個序列的工作,結合現在的實際情況,並參考一個不長時段的未來(例如兩到三年時間),先大致劃分出一個等級,然後根據職責,劃分出相應的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