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馬,P.de
正文

費馬最初學習法律,但後來卻以土魯斯議會的議員終其一生。他博覽群書,精通數國文字,掌握多門自然科學。雖然年近三十才認真注意數學,但成果纍纍。他性情淡泊,為人謙遜,對著作無意發表。去世後,很多論述遺留在舊紙堆里,或書頁的空白處,或在給朋友的書信中。他的兒子S.費馬將這些匯集成書,共兩卷,在土魯斯出版(1679)。
費馬特別愛好數論,他證明或提出許多命題,最有名的是“費馬大定理”,即:不可能有滿足
費馬,P.de
和R.笛卡兒同時或較早,費馬已得到解析幾何的要旨。他在《平面與立體軌跡引論》(開始於1629年,1636年前完成;“立體軌跡”指不能用尺規作出的曲線,與現在的含義不同)一文中明確指出方程可以描述曲線,並通過方程的研究推斷曲線的性質。因此,他和笛卡兒分享創立解析幾何的榮譽。
費馬是微積分學的先驅。他在給G.P.羅貝瓦爾和笛卡兒的信(1636,1638)中提出求極大、極小的步驟,實際已相當於令導數為零,求出極點的方法。他曾討論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