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物流行業協會

貴陽市物流行業協會;英文譯名為:GuiYang Logistics Association;縮寫為GYLA。 貴陽市物流行業協會是貴陽市物流企業及個人自願組成的,是貴陽市商務局主管領導,經貴陽市民政局註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組織。本協會會員由物流業、採購業、生產製造業、商貿流通業、金融業、法律界、信產業、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專家、學者構成。 貴陽市物流行業協會將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深化改革,為實現貴陽市現代物流業的突破性發展奠定基礎,協會要圍繞生態文明城市建設開展工作,發揮好政府與企業、行業、專家與學者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發揮好服務、自律、協調、監督職能,深入調研積極為政府決策提供諮詢,當好政府的參謀助手。

基本信息

協會簡介

協會目標:以市場為導向,挖掘資源、集合智慧、融通資本, 推動貴陽物流快速發展。

協會理念:服務為本、科學管理、促進發展。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本協會定名為貴陽市物流行業協會;英文譯名為:GuiYang Logistics 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為GYLA。

第二條 性質:本會是由貴陽市內的物流企業,兼營物流的生產、購銷、交通企業,

倉庫,貨運站,配送中心,以及相關的信息、包裝企業、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自願結成的行業性、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宗旨:以科學發展觀為統攬,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且符

合《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措施》。本協會代表會員和行業利益,維護會員和行業合法權益,協助政府實施行業管控,加強行業自律,充分發揮政府部門與會員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為政府、為社會、為行業和為個人提供服務,為促進工業、倉儲、交通運輸、港口、航運、商貿、郵電、通訊等行業的發展,建立和繁榮貴陽現代物流體系做貢獻。

第四條 職責: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貴陽市商務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貴陽市民政局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接受國家相關協會業務指導與合作。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貴陽市城基路針紡大廈9樓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貫徹中出現的問題,

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的正當願望和合理要求,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政府、企業、事業單位委託,研究適合市場經濟發展的現物流經營管理理

論、方法和實踐,探索現代物流管理模式,培育和建立現代物流市場體系,為政府部門制定政策提供依據。

(三)參與擬定我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行業政策法規、重大項目謀劃和對重大物

流項目提出前期評估意見等相關工作,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物流和企業實踐運作提供諮詢和指導。

(四)接受國家相關協會委託,組織物流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認證。

(五)組織行業培訓、考察、技術諮詢、學術論壇、表彰先進、交流經驗、會展招商、

國內外物流界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以及產品推介活動。

(六)參與有關行業發展、行業改革以及與行業利益相關的政府決策論證,提出物流

資源整合、經濟政策和立法的建議,參加政府舉辦的有關聽證會。

(七)代表行業企業進行反傾銷、反壟斷、反補貼等調查,或向政府提出調查申請。

(八)依據本協會章程開展行業自律,制定行規行約、行業質量規範、服務標準;參

與地方及國家有關行業產品標準的制修定。

(九)通過法律法規授權、政府委託,開展行業統計、行業調查、市場形勢分析、發

布行業信息、公信證明、價格協調、行業準入、職業資格審核、資質審查和管理等工作。

(十)監督會員單位依法經營,對於違反本協會章程和行規行約,達不到質量規範、

服務標準、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參與不正當競爭,致使行業集體形象受損的會員可以採取業內批評、通告批評、開除會員資格等懲戒措施,也可以建議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對非會員單位的違法活動進行處理。

(十一)協助政府加強行業法制建設,接受委託參與協調會員與會員、會員與行業內

非會員,會員與其它行業經營者、消費者及其它社會組織的關係,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十二)開發信息資源,建立信息網路。推動物流企業之間,研究和規劃部門以及物

流管理軟體開發機構之間的協調、交流和合作,為會員、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組織發展行業的公益事業,參與和開展有益於提高本行業社會地位的各種社

會活動。

(十四)編輯出版發行會刊、年鑑、資料等有關出版物。

(十五)承擔法律法規授權、政府委託及章程規定的其它職能。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由單位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協會;

(三)在發展現代物流具有一定的理論研究成果和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力: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優先享用本協會提供的各項服務和信息、資料;?

(四)對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協會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

(三)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四)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經常和協會保持聯繫;?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

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

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由會員單位選派代

表組成。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查批准協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任務;?

(五)表決通過協會的終止;?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

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

表決通過,報貴陽市商務局審查並經貴陽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協會會長、副會長、正副秘書長;?

(三)推舉名譽會長和顧問;?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七)決定協會各專業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辦事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

(八)決定協會副秘書長、各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

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更換、增補理事的,

由推薦單位提出,經理事會討論批准。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可採用網路會議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

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 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定須經到

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網路形式

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高;

(二)顧大局、識整體,組織協調能力強,在協會業務領域內有一定的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

決通過,報貴陽市商務局審查並經貴陽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三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

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貴陽市商務局審查並經貴陽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以企事業領導身份擔任協會副會長以上職務,在任期內離開企事業單位領導崗位的,要在三個月之內主動提出辭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會長擔任。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

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會長主持本協會全面工作,並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協會工作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協會工作會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協會簽署重要檔案;

(四)上述有關職權會長可根據需要委託副會長代為行使。

第二十九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助會長、副會長協調協會內各專業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辦事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各辦事機構、實體機構擬聘任的主要負責人,交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處理會長、副會長委託交辦的工作;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主要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的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本協會經費用於下列支出:

(一)協會主辦的各項活動開支;

(二)辦事機構日常辦公經費和聘任人員的報酬;

(三)編印刊物、資料和宣傳費用;

(四)協會工作所需的其他經費支出。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

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

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

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貴陽市商務局、民政局組

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或聘用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

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

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貴

陽市商務局審查同意,並報貴陽市民政局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

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貴陽

市商務局審查同意,並報貴陽市民政局核准後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貴陽市商務局、民政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

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理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貴陽市民政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貴陽市商務局、民政局的監督下,按照

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 2008 年12月10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全歸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貴陽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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