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打造“平安貴陽”,確保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為進一步實施《貴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在市建立統一指揮、高效運轉的應急機制,加強應急管理,增強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結合貴陽市實際,制定此意見。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打造“平安貴陽”,確保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07〕2號)精神,為進一步實施《貴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以下簡稱《總體預案》),在我市建立統一指揮、高效運轉的應急機制,加強應急管理,增強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深化對應急管理工作的認識

(一)充分認識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應急管理,是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各級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體現。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和各有關工作部門一定要從戰略的高度,從長治久安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應急管理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

(二)我市應急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

1、我市應急工作取得的成效。貴陽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和貴陽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應急辦)成立以來,緊緊圍繞“一案三制”建設這個重點,紮實抓好各項應急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總體預案》編制和《總體預案》彙編工作;先後制定並下發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規定〉的通知》(築府辦發〔2006〕24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應急管理工作信息報送和交流制度的通知》(築府辦發〔2006〕122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規則的通知》(築府辦發〔2006〕123號)等相關檔案,明確了市應急委及市應急辦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二是充分利用現有的專業救援組織和力量,進行科學、有效地整合,實施應急聯動。將110、119、120、122、政府值班電話、市長專線電話及水電氣電信搶險、護林防火等應急救援系統,納入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揮調度系統,實現跨部門、跨區、市、縣以及不同警種之間的統一指揮協調,實現統一應急,聯合行動。三是在省政府應急辦的指導下,與市科技局、信產局等有關部門成立課題組,著力打造和提升貴陽市政府應急信息指揮系統,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目前,通過廣泛的了解、考察和篩選,委託有資質的單位已初步完成貴陽市應急信息平台的軟體開發工作。四是市應急委各成員單位,根據《總體預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重點,已組織各類應急演習90餘次。

2、存在問題和困難。一些單位和部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組織管理不到位;監測預警體系和信息報告發布機制不完善;一些基層單位應急準備不充分,部分應急物資儲備不足,先期處置能力較低,後續處置應對遲緩,對事件的演化發展缺乏預見性;應急管理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滯後,還沒有在全社會形成重視支持應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專業應急隊伍緊缺,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

3、我市易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重點。一是我市地質環境條件脆弱,地形起伏大、溝深坡陡,平地少,近年來隨著生產建設活動的迅速發展,加劇了對地質結構的破壞,地質災害時有發生;二是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也日益突出,廣泛受到社會關注;三是礦山事故、危房等隱患;四是因城市建設的拆遷、水庫庫區移民和失地農民的安置補償等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三)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民眾,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落實和完善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為重點,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維護全市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四)工作目標。在“十一五”期間,建成覆蓋各區、市、縣,各部門單位、各行業銜接配套、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制;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健全應急管理法規,建設突發公共事件預警預報信息系統和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管理保障體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軍地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紮實推進應急管理規劃和制度建設

(五)做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編制與實施。依據《貴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並儘快組織實施《貴陽市“十一五”期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最佳化、整合各類資源,統一規劃應急平台、應急保障、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項目和基礎設施,處理好整合利用現有資源與新建項目的關係,防止重複建設、浪費資源,確保重點,科學指導各項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及各有關工作部門要在《貴陽市“十一五”期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指導下,抓緊編制本級和本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等有關專項規劃的編制要與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相銜接,合理布局重點建設項目,統籌規劃建設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建設。市、區(縣、市)兩級應急機構要牽頭建立健全各級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制定、實施的監督評估機制。

(六)加強應急管理法制建設。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法》頒布後的學習貫徹、實施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法規和政策措施。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結合本市實際及時做好應急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起草工作。各區、市、縣和各有關工作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並完善應急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辦法,推進應急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七)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和各有關工作部門要根據本級政府《總體預案》,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和領域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特點,進一步編制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各級政府要加強對預案編制工作的領導和督促檢查。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重點抓好社區、鄉村、醫院、學校、風景名勝區等基層、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的制訂和完善工作,努力構建覆蓋全市各行業、各單位的預案體系,並做好各級、各類相關預案的銜接工作,做到緊密銜接、環環相扣,使總體預案、專項預案、部門預案、企事業單位預案以及重大活動單項預案共同構成一個有機整體,確保聯動有力、協調一致。加強對預案的動態管理,及時根據實際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不斷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各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協同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畫,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特別是涉及多個地區和部門的預案,要通過開展聯合演練等方式,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要儘快建立演練評估體系,重視對預案演練結果的評估分析,並將其作為預案修訂完善的重要依據。

(八)加快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要根據本級政府《總體預案》的要求及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結合實際明確應急管理的指揮機構、辦事機構及其職責。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在辦公室設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明確專人承擔本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總值班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信息報送、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職能。各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也要明確專人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各有關工作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各自職責,成立相應的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承擔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的工作,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各區、市、縣及市屬各有關工作部門應急機構要在2007年6月30日前組建完畢,正常運轉。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要進一步強化職責,充分發揮在相關領域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作用。加強各區、市、縣和各有關工作部門以及各級各類應急管理機構的協調聯動,積極推進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回響、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

四、加強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能力建設

(九)推進全市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和建設具備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的應急平台體系。在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市政府應急平台的應急指揮場所和基礎支撐系統建設,初步完成綜合套用系統建設和信息資源整合,實現與省應急平台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以及視頻會議和指揮協調等功能;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建設適用的應急平台。2009年底前基本建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互有側重、互為支撐、安全暢通的應急平台體系,形成完整、統一、高效的應急管理信息與指揮協調體系,提升綜合應急指揮能力。對於基礎較好的區、市、縣和有關工作部門,要加快應急平台的建設和完善工作,發揮示範作用。應急平台建設要依託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路和各專業信息系統資源網路,規範技術標準,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複建設。積極推進緊急信息接報平台整合,建立統一接報、分類分級處置的工作機制。

(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落實“十一五”規劃有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重點工程。整合現有應急隊伍資源,形成以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解放軍、預備役民兵為骨幹的突擊力量,以抗洪搶險、抗震救災、森林消防、礦難救護、醫療救護等專業隊伍為基本力量,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負其責、互為補充,企業專兼職救援隊伍和社會志願者共同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加強各類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強化培訓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對專業救援人員,每年至少集中輪訓一次。建立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專業特長和技術優勢,為應對高技術、信息化條件下的突發事件提供保障。逐步建立社會化的應急救援機制,大中型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要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並積極參與社會應急救援。研究制定動員和鼓勵志願者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辦法,加強對志願者隊伍的招募、組織和培訓。

(十一)抓好應急資源管理。建立各級政府和基層單位應急資源儲備制度,在對現有各類應急資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礎上,統籌規劃應急處置所需物料、裝備、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資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和有關技術、信息的儲備。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要建立地方重要物資監測網路及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保障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的需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各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在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方面的作用,實現社會儲備與專業儲備的有機結合。加強應急管理基礎資料庫建設和對有關技術資料、歷史資料等的收集管理,實現資源共享,為妥善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礎數據。

(十二)提高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應急管理工作要以基層單位為重點。將應急管理關口前移,做到“四進”,即進社區、進學校、進鄉村、進企事業單位,實現應急工作的全方位覆蓋。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應急管理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基層單位負責人在應急管理中的職責,確定專(兼)職的工作人員或機構,加強基層應急投入,全面推進應急管理工作。社區要經常性地開展應急知識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並針對民眾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發公共事件,制訂操作性強的應急預案,使民眾一看就明白要做什麼、怎么做,誰負責、誰來做,避免不切實際;鄉村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因地制宜加強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民眾自救、互救能力,並充分發揮城鎮應急救援力量的輻射作用;學校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知識和應急防護知識的教育和普及,增強師生公共安全意識;企業要切實落實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到有預案、有救援隊伍、有聯動機制、有善後措施。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工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的問題,促進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十三)做好應急處置和善後工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及直接受其影響的單位要立即根據預案採取有效措施,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按規定及時報告。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工作部門要依照預案規定及時採取相關應急回響措施。按照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事發地人民政府負有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的職責,要積極調動有關救援隊伍和力量開展救援工作,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事件,並做好受影響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現場環境評估工作。應急處置結束後,要及時組織受影響地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災後恢復重建要與防災減災相結合,堅持統一領導、科學規劃、加快實施。健全社會捐助和對口支援等社會動員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重大災害應急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紀處理責任人員,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並督促落實。

(十四)抓好評估和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的評估制度,研究制定客觀、科學的評估方法。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工作部門在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調查處理的同時,要對事件的處置及相關防範工作做出評估,並對年度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要加強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完善分類分級標準,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及時、全面、準確地統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相關情況,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突發公共事件的統計信息實行月度、季度和年度報告制度。要研究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統計系統快速應急機制,及時調查掌握突發公共事件對國民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生活的影響並預測發展趨勢。

五、認真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防範工作

(十五)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和監控。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和各有關工作部門要組織力量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本行業和領域各類風險隱患情況,建立分級、分類管理制度,落實綜合防範和處置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控,加強地區、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對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隱患,要組織力量限期治理,特別是對位於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區的高危企業,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達不到安全防護距離的,要依法採取停產、停業、搬遷等措施,儘快消除隱患。社區、鄉村、企事業、學校等基層單位,要經常開展風險隱患的排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加強對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排查調處,認真做好預警報告和快速處置工作。

(十六)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各單位、各重點部位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嚴密防範各類安全事故;要加強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充實必要的人員,完善監管手段。各有關工作部門要切實加強本系統、本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監察,嚴格執行安全許可證制度,真正做到監管檢查有力、責任主體明確、安全措施到位。加強對公共安全形勢的分析判斷,進一步明確事故多發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責,實施聯合執法整治,把風險消除在萌芽狀態。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監察機構要把督促風險隱患整改情況作為衡量監管機構履行職責是否到位的重要內容,加大考核力度。各企事業單位要切實承擔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同時,要抓好各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強化培訓考核,對未按要求開展安全培訓的單位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達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員和職工一律不準上崗。

(十七)加強信息報告和預警工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工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市人民政府報告,並向有關地方、部門和應急管理機構通報。要根據《市人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應急管理工作信息報送和交流制度的通知》(築府辦發〔2006〕122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完善信息報告工作制度,健全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對遲報、漏報、瞞報、謊報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通過建立社會公眾報告、舉報獎勵制度,設立基層信息員等多種方式,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建設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有關工作部門分工負責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完善信息收集報告制度。建立健全預警信息通報與發布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各種媒體和現代傳播手段,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十八)搞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高度重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輿論引導和輿情分析工作,加強對相關信息的核實、審查和管理,通過正確的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凝聚人心,共同應對危機。堅持及時準確、主動引導的原則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為積極穩妥地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導快速反應機制、輿情收集和分析機制,充分發揮主要新聞媒體的正確輿論引導作用。加強對信息發布、新聞報導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周密安排、精心組織信息發布工作。新聞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和《總體預案》有關規定,不斷提高新聞報導水平,自覺維護我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六、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十九)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在黨委領導下,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並將落實情況列入幹部政績考核的內容,納入目標管理。實行應急管理工作一把手負責制,並明確常務副職分管應急管理工作。各級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深入一線,加強組織指揮,不斷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並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有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等行為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實行應急管理工作請示報告制度,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及有關工作部門每半年和全年要分別向市人民政府書面報告本地全面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情況,重要情況、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報告。各區、市、縣和各有關工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理順關係,明確職責,搞好條塊之間的銜接和配合。建立和完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聯席會議制度,搞好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定期不定期研究解決有關問題。

(二十)加大應急管理財政投入力度。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預防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負擔的經費,要將預案體系建設、預案演練與評估、宣傳教育、應急平台建設與維護、應急物資儲備與管理、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風險隱患普查與監控、應急防範、處置與調查評估、應急管理培訓、對外交流等應急管理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健全應急資金撥付制度,對規劃布局內的重大建設項目給予重點支持。支持地方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財政專項轉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相結合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適應應急隊伍、裝備、交通、通信、物資儲備等方面建設與更新維護資金的要求。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的長效投入機制,增強高危行業企業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能力。研究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社會資源依法徵用與補償辦法;研究建立保險、社會捐助等方面投入支持應急管理工作的機制,充分發揮社會資金在恢復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二十一)建立公共安全智力支撐與科技保障體系。各區、市、縣和各有關工作部門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培養和引進專業人才,建立應急管理專家組,健全諮詢會商等相關制度,充分發揮其決策建議、專業諮詢和處置、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持作用;高度重視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對相關基礎理論、套用和關鍵技術研究給予支持,大力培養公共安全科技人才。堅持自主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相結合,形成公共安全科技創新機制和應急管理技術支撐體系。

(二十二)加強應急管理幹部隊伍建設。紮實抓好應急管理幹部隊伍建設,認真做好應急管理幹部的培養、選拔、使用工作。各區、市、縣和各有關工作部門要制訂應急管理的培訓規劃和培訓大綱,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充分運用多種方式和手段,做好應急管理培訓工作,並加強培訓資質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要會同組織、人事等部門加強對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和指導。積極開展對地方和部門各級領導幹部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的培訓,並納入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培訓內容。從2007年起,以三年為一個周期,將所有應急管理人員輪訓一遍。注重選拔優秀幹部特別是年輕幹部充實到應急管理工作機構,並從政治上、生活上關心支持應急管理幹部開展工作。採取外出學習、掛職鍛鍊、輪崗交流等多種方式,加大應急管理幹部的培養選拔力度,對工作紮實、責任心強、有奉獻精神、實績突出的應急管理幹部,要予以提拔使用,或交流到其他重要崗位,調動廣大幹部抓應急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廣大應急管理幹部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紮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為應急管理事業做出更大貢獻。

(二十三)普及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加大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力度,提高社會公眾維護公共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根據實際抓緊編制《市民應急知識實用手冊》向社會發放,深入宣傳各類應急預案,全面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逐步推廣應急識別系統。要在各種招考和資格認證考試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內容。充分運用各種現代傳播手段,擴大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蓋面。新聞媒體應無償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處置、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並支持社會各界發揮應急管理科普宣傳作用。

(二十四)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與省內外兄弟城市及國際組織在應急管理領域的溝通與合作,參與公共安全領域重大項目研究與合作,學習、借鑑有關國際、國內在災害預防、緊急處置和應急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有益經驗,不斷提高我市應急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十五)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民眾、宣傳教育、社會監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視培育和發展社會應急管理中介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管理工作。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提供資金、物資捐贈和技術支持。積極開展基層公共安全創建活動,樹立一批應急管理工作先進典型,表彰獎勵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及有關工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市應急辦要會同有關工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並將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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