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意見

四、抓緊做好落實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各項工作(一)嚴格按政策規定做好後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工作。 六、加強對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落實工作的組織領導(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本意見制訂本地區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方案。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落實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市興建了一批發電、灌溉、防洪、供水等方面的水利水電工程,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水庫移民工作,從1985年起實行後期扶持政策以來,經過二十多年的扶持,我市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生產生活條件得到較大改善,移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社會總體穩定。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我市水庫移民生產生活從總體上看還比較困難,庫區和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相對薄弱,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後。解決水庫移民問題,關係到黨群、幹群關係,關係到全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水庫移民問題已成為構建和諧貴陽、全面推進新農村建設進程中的一個重點和難點問題,也是影響全市社會穩定和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因素。
為了進一步解決水庫移民問題,讓廣大移民能夠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黨中央、國務院對水庫移民政策做了重大調整。經過調整和完善的水庫移民政策,堅持全國統籌兼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沿海幫助內地的原則,綜合考慮各類水庫移民,改進了移民前期補償辦法,加大了移民後期扶持力度,健全了資金統籌和管理機制。這次政策調整,惠及我市廣大水庫移民,政策扶持的範圍之廣、力度之大、時間之長,都是未曾有過的。這是中央審時度勢、統攬全局做出的重大決策;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幫助廣大移民脫貧致富、促進庫區穩定和諧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新時期水利水電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支持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條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水庫移民工作和落實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把移民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穩步推進,確保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落到實處。
二、進一步明確我市落實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開發性移民方針,堅持移民與全社會共享工程建設和改革發展的成果,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有機結合,改善移民生產生活條件,逐步建立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發展、水庫移民增收、生態環境改善、農村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實現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後期扶持工作要認真貫徹五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統籌兼顧水電和水利移民、新水庫和老水庫移民、中央水庫與地方水庫移民的原則;二是堅持有利於移民脫貧致富的原則;三是堅持後期扶持政策全市統一和分類指導的原則;四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五是堅持維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1、近期目標:2010年以前,解決現有水庫移民總體溫飽問題以及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相對薄弱的突出問題,使移民人均收入達到溫飽線以上,飲水、交通、農村生活能源等突出困難得到解決;2、中期目標:2015年以前,幫助移民發展生產,使移民收入接近或達到當地農民收入平均水平,同時,加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為移民創造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3、遠期目標:2025年以前,有序推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新農村建設,繼續加強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改善移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經濟發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均收入達到或超過安置所在縣農民人均收入水平。
三、嚴格按照國務院要求確定我市移民後期扶持的範圍、標準和期限
(一)扶持範圍。此次後期扶持範圍為大中型水庫的農村移民,即經國家和省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或核准,水庫庫容為1000萬立方米以上或者水電站裝機容量在5萬千瓦以上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範圍內的農村移民人口。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遷的水庫移民為現狀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後搬遷的水庫移民為原遷人口。
(二)扶持標準。對納入後期扶持範圍的扶持人口,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標準投入扶持資金。
(三)扶持期限。對2006年6月30日前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庫搬遷納入扶持範圍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對2006年7月1日以後搬遷納入扶持範圍的移民,從完成搬遷之日起扶持20年;對2006年7月1日以後新開工建設的大中型水庫搬遷納入扶持範圍的移民,從完成搬遷之日(指搬遷安置後經安置地縣級人民政府驗收合格之日)的次月起扶持20年。
四、抓緊做好落實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各項工作
(一)嚴格按政策規定做好後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工作。在扶持期內,市對各區、市、縣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遷的水庫移民現狀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調整。但對扶持期內的死亡人口要予以核減,由庫區所在縣於每年一季度將上年度的死亡人口核減結果如實逐級上報市移民開發局。
後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要將上一級分解核定的扶持人口指標層層向下分解。後期扶持人口能夠核定登記到戶到人的要核定登記到戶到人,並逐級建立移民檔案,做到戶建卡、村建表、鄉建冊、縣建檔,做到不漏、不重、不錯,既不能違反政策規定擴大扶持範圍和對象,更不允許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難以核定登記到戶到人的要將扶持人口指標分解核定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寨。各地如有個別少報、漏報的後期扶持人數,由區、市、縣政府在上級核定的移民後期扶持人數總量內統籌平衡,自行消化。
跨省、跨市(州、地)、跨縣移民身份核定登記工作,按照遷出地為主、遷入地配合的原則和後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的要求,做好相關對接工作。遷出地縣級人民政府要核實移民遷出時所屬水庫和鄉、村、組、戶、原遷移民人數,以及搬遷時間和原始證明材料等。遷入地縣級人民政府要將移民現居住的鄉、村、組、戶、原遷移民人數、現狀移民人數、戶籍情況等進行調查統計,並負責移民人口的核定登記工作,移民身份核實結果要在移民遷出地和遷入地分別張榜公示,接受民眾監督。扶持人口指標按《貴州省移民開發辦關於對貴陽市開展外遷移民現狀人口調查工作的批覆》(黔移辦函〔2006〕72號)有關規定執行,即市所屬之間相互遷入遷出的,由市人民政府協調,在不突破人口核定指標範圍內,採取“結賬式”調劑解決。屬於跨市(州、地)或跨省的,分別由上一級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2006年6月30日前國家批准開工並正在建設的水庫,其2006年7月1日以後搬遷的農村移民,以及2006年7月1日起至經批准的移民安置規劃設計檔案確定的規划水平年新出生的,且符合《婚姻法》和《計畫生育法》規定的人口,可計列為移民後期扶持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後新開工大中型水庫的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定。
在進行後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的同時,對淹地不淹房的生產安置人口、農轉非安置的移民人口和小型水庫移民及原住村民等連帶影響人口,也要以村民組為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摸清各類人口的實際人數、分布情況和基本生活情況,特別要摸清這些人口中的特困人口情況,為妥善處理連帶影響人口問題奠定紮實的基礎。
後期扶持人口調查和核定登記方法、操作程式,嚴格按照《貴州省移民開發辦貴州省水利廳關於轉發<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記工作意見>的通知》(黔移辦發〔2007〕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合理確定後期扶持方式。後期扶持人口能夠核定登記到戶到人的,已建庫區按移民現狀人口、在建和新建庫區按原遷人口採取直補到人的方式,將後期扶持資金儘量直接發放給移民個人,用於移民生產生活補助;後期扶持人口不能核定登記到戶到人,只能核定到村到組的實行項目扶持,用於解決移民民眾生產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充分尊重移民意願並聽取移民村組民眾意見,充分體現移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認真編制或修訂後期扶持規劃。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由移民安置區縣級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編制工作大綱的通知》(黔府辦發〔2006〕172號)、《貴州省移民辦關於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編制上報有關問題的通知》(黔移辦發〔2006〕11號)等檔案精神及省移民開發辦下發的後期扶持規劃報告編寫細則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負責編制。市移民開發局、市水利局按照現行管理體制分別負責指導和協調。
後期扶持規劃要以移民安置村為基本單元,以村或村民組議定的扶持方式為依據,依據省、市兩級分解核定的扶持人口指標和每人每年600元的扶持標準,分縣、分庫限額編制。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規劃編制工作的領導,抽調政治素質好、業務素質高的人員專門負責,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確保後期扶持規劃編制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市移民開發局、市水利局要加強對後期扶持規劃編制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指導,並按要求對所屬區、市、縣和庫區的後期扶持規划進行匯總,送市人民政府審核上報。
(四)認真編制庫區及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按照水利部下發的《大中型水庫庫區及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編制工作大綱》和《貴州省大中型水庫庫區及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綱要》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貴陽市大中型水庫庫區及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
(五)做好後期扶持資金的分配和管理工作。1、扶持資金的分配。後期扶持資金按照國家和省、市核定的後期扶持人數進行分配。2006年6月30日前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的分配,以省移民開發辦核定我市的後期扶持人口為基數,按照年人均600元的扶持標準,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移民開發局、市水利局將國家撥付的後期扶持資金核定分配到相關區、市、縣。2、扶持資金的使用管理。後期扶持資金作為政府性基金,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和移民部門共同管理。區、市、縣人民政府必須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後期扶持規劃和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移民辦《關於印發<貴州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黔財企〔2007〕19號)規定使用和管理後期扶持資金。
五、統籌兼顧,妥善安排連帶影響人口的生產生活
(一)認真做好大中型水庫非農業安置移民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條件的大中型水庫非農業安置移民中的困難家庭,納入地方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對於有特殊困難的家庭,要採取多種措施幫助其渡過難關;對於符合條件的非農業戶口移民,要及時核發《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稅收減免、小額貸款、社保補貼、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補貼等現行再就業優惠政策,積極幫助其實現就業或再就業;對於仍居住在農村的非農業戶口移民,通過採取就業培訓、生活救濟等方式,統籌解決其生活困難。
(二)統籌解決淹地不淹房未搬遷人口和為安置農村移民無償調出土地人口的生產生活困難。按照優先解決突出問題的原則,將上述兩類人口在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基本增收門路方面的突出問題重點納入《貴陽市大中型水庫庫區及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幫助其增加經濟收入,儘快脫貧解困。對其中的生活困難戶,要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解決其生活問題。
(三)妥善解決其他相關困難問題。要建立保障農村困難民眾基本生活的長效機制,將移民安置區原住村民、淹地不淹房的生產安置人口、非農業人口和小型水庫移民中的困難民眾,符合條件的逐步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六、加強對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落實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移民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原則,按照“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縣為基礎”的移民工作管理體制,縣級人民政府是後期扶持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和實施主體。庫區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移民工作和社會穩定負總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各區、市、縣要根據省人民政府審批的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和省移民管理部門下達的年度實施計畫,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工作到位。要切實把任務、資金和責任落到實處,市人民政府將把此項工作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充分發揮鄉(鎮、辦事處)黨委、政府和村(居)級組織在移民後期扶持工作中的基礎性作用。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移民機構,因為此項工作時間跨度長達20年,為了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在沒有移民機構的六個區中,統一歸口民政部門管理,區、鄉兩級民政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移民工作,切實做到工作有人抓、遇事有人管。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國務院17號檔案規定,將移民部門後期扶持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移民工作正常開展。
市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指導:市發改委負責協調解決後期扶持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在建設項目、投資安排等方面加大對移民的支持力度;市財政局負責在市級支農資金中切塊安排項目資金用於後期扶持,負責會同市移民開發局、市水利局制定後期扶持資金具體使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做好後期扶持資金管理工作;市移民開發局負責指導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工作,指導做好扶持人口分解核定、扶持方式確定、扶持規劃和計畫編制、扶持資金使用管理、直補到人和項目扶持的監督檢查、驗收等工作,負責水電和水利工程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口徑的統一協調工作;市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指導工作,包括扶持人口分解核定、扶持方式確定、扶持規劃和計畫編制、扶持資金使用管理、直補到人和項目扶持的監督和驗收等工作;市民政局負責將符合低保條件的移民納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市監察局負責會同市財政局、市移民、水利部門研究制定後期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市審計局負責後期扶持資金使用、管理的審計工作;市維穩辦負責移民維穩工作的協調、指導,加強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市公安局負責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情報信息工作,對重點人員加強防控和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置;市信訪局負責做好移民來信來訪的協調處理;市交通、電力、國土資源、農辦(扶貧、農發)、農業(種植、畜牧、水產、農機)、林業、勞動社保、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電信、廣播電視等部門,負責做好相關項目實施的配合工作。
(二)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優先解決水庫移民困難問題。要通過整合資源、整合資金,實行多渠道投入、多項目覆蓋,集中連片地推進移民後期扶持工作,優先解決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的基礎設施條件,促進和壯大庫區經濟。凡是涉農資金、涉農項目能夠覆蓋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的,都要給予傾斜。各地、各有關部門每年在安排扶貧、生態移民、以工代賑、鄉村道路、“三小”水利、土地治理、沼氣、農網改造工程、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退耕還林(還草)、教育、衛生、文化、廣播電視設施等各類項目和資金時,都要向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傾斜,優先給予安排。
(三)抓好移民工作隊組建和移民工作幹部培訓。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成立貫徹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領導小組,要挑選一批思想素質好、政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民眾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組成工作隊深入庫區開展工作。對參與移民工作的幹部要分期分批進行培訓。移民工作幹部培訓實行分級負責、分級培訓。市級移民機構負責本級和縣級移民幹部的培訓;縣級移民機構負責鄉、鎮移民幹部和縣、鄉兩級移民工作隊(組)員的培訓。各地要認真制訂培訓方案和培訓計畫,編印培訓資料,注重培訓效果和質量,使廣大移民工作者熟悉新時期移民後期扶持政策,準確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確的工作方法,提高依法辦事能力。
(四)強化監督,確保資金安全。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政策,嚴肅工作紀律。要認真執行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移民辦《關於印發<貴州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黔財企〔2007〕19號),嚴格資金支出管理,嚴禁截留挪用。各級財政、審計、監察和移民主管部門應按職責分工和工作需要,採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加強對後期扶持資金使用和管理的監督,確保資金的及時撥付和按規定使用。對後期扶持資金使用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要建立健全移民後期扶持考核、評價、監管和驗收制度,進一步完善後期扶持激勵約束機制。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五)加強宣傳,維護社會穩定。各級宣傳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為後期扶持政策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省移民辦等部門貴州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宣傳工作提綱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108號)和《貴州省移民開發辦、貴州省水利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問答>的通知》(黔移辦發〔2007〕6號)的內容和要求開展政策宣傳工作,做到政策涉及到哪裡,宣傳解釋就跟到哪裡,使移民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大力宣傳國家的移民法規,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水庫移民的關心和照顧。要把握好宣傳報導口徑,嚴肅宣傳紀律,防止失實報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始終注意做好維護穩定的工作,做好維穩預案,認真排查各種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矛盾。要把不出現群體性事件作為工作的一個基本要求,作為後期扶持政策落實好壞的一個重要標誌,妥善處理好各方面的利益關係,防止產生新的社會矛盾。要耐心細緻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移民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確保社會穩定。
(六)抓緊制訂實施方案,細化實施辦法。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本意見制訂本地區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方案。同時,要在省、市下發的各項規定基礎上,細化實施辦法,落實具體措施,抓緊組織實施。
市移民開發局要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水利局等有關部門,對各地實施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大情況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
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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