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等監管改造罪犯的法律法規;向主管部門提出監獄設定、撤銷、遷移方案的建議,編制監獄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監獄的獄政管理工作,統一調配和組織罪犯的收押、調遣、釋放、行政考核獎懲;指導對罪犯減刑、假釋和審批暫予監外執行的刑罰執行工作;檢查指導監獄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監獄突發性事件的預防措施和反暴亂劫獄工作。
(三)指導監獄的現代化文明建設工作,制定對罪犯進行政治、文化、技術教育改造計畫,配合各級政府做好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工作。
(四)監督指導對罪犯生活衛生的管理工作,預防各種流行疾病的發生。
(五)管理監獄業務費、事業費,監獄專項經費;審批所屬單位年度預算、決算;監督檢查所屬單位經費的使用,負責全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六)制定監獄場所技術裝備、警戒設施和犯人被裝計畫並做好發放工作。
(七)指導監獄產業結構調整、項目開發、技術改造,辦理投資項目和技改項目的審批手續;指導監獄生產管理和勞動安全等工作。
(八)指導監獄幹警隊伍的思想、組織、文化和紀律作風建設;負責幹警教育、警體訓練、警容風紀、警銜的日常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監獄系統機構編制,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監獄領導班子,指導全系統的黨建工作。
(九)承辦省委、省政府和法務部及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監管局設11個職能處(室):
(一)政治部。
指導監獄幹警隊伍的思想、組織、文化和紀律作風建設;負責幹警教育、警體訓練、監獄宣傳、優撫獎懲、警容風紀、警銜的日常管理;負責監獄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考核監獄幹警;負責全系統正處級幹部的考察推薦、副處級幹部的考察任免及管理和主任科員以下幹部的錄用、調配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系統的黨建工作。內設組織幹部科、宣傳教育科。
(二)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文秘、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目標管理、督查、協調、行政執法等工作。內設秘書科、信息督查科。
(三)獄政管理處。
調查研究監獄執行刑罰、獄政管理、獄內偵察、獄政設施等監管工作情況,指導監管工作;審批罪犯保外就醫,審核死緩、無期罪犯的減刑材料;掌握重要罪犯和外籍罪犯的關押情況,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進行監督考察。
(四)教育改造處。
負責在押犯教育改造工作,制定、實施教育改造工作計畫及制度;掌握罪犯的思想動態,指導監獄依法對罪犯進行政治思想改造和文化技術教育工作;指導創建現代化文明監獄工作。
(五)生活衛生處。
擬定監獄生活衛生標準,組織專業技術培訓;指導檢查監所的生活衛生管理和罪犯的疾病預防治療及勞動保護工作,監督指導監所衛生防疫和醫院管理工作。
(六)生產指導處。
指導全系統工農業生產經營、產業結構調整,組織對生產性項目的審查;指導抗災救災工作,監督獄內安全生產;擬定科技發展規劃,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和推廣;督促檢查生產計畫完成情況。內設工業科、農業科、外協科。
(七)計畫統計處。
編制全系統生產、獄政和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督促檢查工程項目進展情況;負責綜合統計工作。
(八)安全環保處。
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工業衛生工作,研究擬定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措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九)財務管理處。
編制匯總全系統的各項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實施;負責統計財務信息和會計核算管理,檢查財務制度落實情況;監督國有資產的管理及使用,做好產權登記和財務監督工作。
(十)勞動保障處。
負責全系統的工資福利、工資基金、社會保險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撫恤金、特別撫恤金等福利及有關社會福利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工人招收、調配、編制定員、培訓考核、年度考核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
(十一)後勤管理處。
負責局機關財務、基建、公產、後勤行政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系統監管技術裝備、曾用交通工具、幹警服裝的供應管理工作。內設行政科、裝備科、財務科、綜治辦。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全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及計畫生育工作。設定機關黨委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全系統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其人員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現任領導
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張行
局黨委副書記、政治委員:塗曉華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貴州黔新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吳道明
局副巡視員:何川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騰生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華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熊林安
局黨委委員:邱世棟
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丁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