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編

責編是指責任編輯,責任編輯主要負責期刊的編排,定稿,送主編終審,刊後審讀等。

責任編輯(責編)職責與工作範圍
1.責任編輯主要負責期刊的編排,定稿,送主編終審,刊後審讀等
工作,是當期期刊編輯出版質量的主要責任者.
2.責任編輯負責所在期刊稿件內容的審核和編排;政治性錯誤檢查;
規範的檢查和統一,欄目的確定;中英文目錄的編定;封面和著作權頁的核
準;校樣的審閱,統編,統校,核紅,付印;錄用通知名單確定等工作.
3.責任編輯接受主編簽發的稿件後,即應著手對內容進行審核,發現
問題及時更改,或與負責該稿的同志共同協商解決.
4.責任編輯要按規定日期發稿,做到"齊,清,定",稿件處理流程如
下:
月刊:每月初1日前將該期稿件交主編,4日前核閱後交技術編輯排
版,9日前出版社印刷.
雙月刊:雙月20日前將該期稿件交主編,25日前交出版社印刷.
季刊:出刊10日前將該期稿件交主編,18日前交出版社印刷.
年刊:稿件齊,清,定後每年6月30日前出版.
5.校樣排出後,責編即將校樣分發給有關編輯校閱,編輯對校樣的
修改如有不妥或因版式需要,責任編輯有權刪改,但儘可能徵得原編輯的
同意.
6. 負責當期雜誌出刊的質檢即刊後自檢工作,填寫質檢報告後並同
當期雜誌報送中心存檔.
7.負責原稿,作者校樣的整理存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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