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法理論精義和實例解析

財產保險法理論精義和實例解析

財產保險法理論精義和實例解析的作者是王葆蒔,合者是湖南芙蓉律師事務所,2009年08月由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 書中引用的案件,均註明案件名稱和編號、要點提示、基本案情、法院審理意見、案例評析等內容,方便讀者查閱。全書對財產保險法的基本原則分十章進行了詳細論述。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財產保險法理論精義和實例解析

書中引用的案件,均註明案件名稱和編號、要點提示、基本案情、法院審理意見、案例評析等內容,方便讀者查閱。在分析具體問題時,《財產保險法理論精義和實例解析》注重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從實踐中出現的疑難問題入手,綜合運用學理、法律和判例等手段對該問題進行分析。

作者簡介

王葆蒔,男,1978年出生,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碩士(LLM),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國際私法學會理事,湖南芙蓉律師事務所律師。主要研究方向:民法總論、家庭法、國際私法、國際民事訴訟法。已出版專著一部,在德國、英國、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的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

圖書目錄

第一章

財產保險法的基本原則

案例1 海南宏業毛紡有限公司訴香港民安保險有限公司、香港民安保險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棄權和禁止反言在財產保險中的套用

案例2 吉林市中興建築工程公司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吉林市船營區支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投保人已交付保險費支票,保險人是否能以未收到保險費為由拒賠

案例3 彭粵交訴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湖南分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保險利益是保險契約成立的客觀條件;保險利益是保險契約的必要條件,但非充分條件

案例4 陳某與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登記車主和實際車主不同的情況下,何人具有保險利益

案例5 張明亮訴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要點提示 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標的實際價值

案例6 瀋陽華晨金杯汽車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瀋陽市大東支公司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已經從第三人處獲得全部賠償,按照保險法損失補償原則,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

案例7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石柱支公司與石柱交通建設總公司等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近因的確定方法;剔除法和近因原則

案例8 東莞市南方物流有限公司訴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中心支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承保車輛超限高與司機對道路注意不夠共同導致損失發生,保險人如何承擔責任

第二章

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

案例1 湖南泓天貿易有限公司與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如實告知義務是法定義務,即使當事人在契約中沒有約定該義務,或保險人變更險種,投保人也承擔如實告知義務

案例2 永川市紫金山運輸信息有限公司訴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銅梁行銷服務部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如實告知義務的告知範圍;車輛轉讓後進行批改手續時,受讓人是否有如實告知義務

案例3 上海三銀制漆公司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上海市青浦支公司財產保險契約保險金賠付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續保的性質是簽訂新的保險契約,需要履行如實告知義務;違反如實告知義務和保險事故必須存在因果關係,保險公司才能拒賠,並應退還保險費

第三章

保險標的物轉讓時的通知義務

案例1彭粵交訴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湖南分公司保險契約糾紛

要點提示保險標的轉讓後應當通知保險人

案例2 廣州市鴻邦運輸有限公司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支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因第三者責任險的強制性,即使車輛轉讓未通知,發生責任事故時,保險人也應承擔賠付責任

案例3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分公司與李某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新《保險法》第49條“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判斷標準;保險人將“家庭自用”車用於營運,是否屬於危險程度增加

第四章

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

案例1 湖南泓天貿易有限公司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為法定義務,保險契約中有關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不屬於格式免責條款

例2 廖豐訴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保險契約案

要點提示 被保險人改變保險標的使用性質導致其危險程度增加;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的判斷標準

例3 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廣州分公司與嚴錦華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的通知方式及時間

例4 某投保人與某保險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違反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法律後果:一是在保險事故未發生前,保險人獲得增加保險費的請求權或契約解除權;二是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如果發生之事故系由有所增加的危險而引起,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保險契約格式免責條款

例1 周森興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寶安支公司保險契約案

要點提示 格式免責條款的確認;說明義務的履行方式和範圍;在適用格式條款的說明義務時,應當要求保險人以符合最大誠信原則的方式進行,而不能僅僅採取契約中“重要提示”欄目的設定免除自己的責任

例2 佛山市郵政局與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不利解釋原則在財產保險契約中的適用

例3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與張幫華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保險契約中的特別約定“全車盜搶險承保區域限北京市”是否合法有效取決於保險人是否向投保人履行明確說明義務

例4 張某與江蘇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要點提示 財產保險中的法定責條款未明確說明是否產生法律效力

第六章

保險價值與保險金額

案例1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番禺分公司與馮紅星保險契約抗訴糾紛案

要點提示 保險金額的確定以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基準,還是以購買發票金額為基準

案例2 趙愛敏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溫縣支公司車輛損失理賠案

要點提示 保險契約中約定的保險價值可否作為計算賠償金的依據

案例3楊海與太平洋保險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確定保險價值時對車輛的折舊;對於超額保險的保險費應當退還

第七章

保險人的代位求償權

案例l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與珠海經濟特區寶勝園酒家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的條件;第三人無過失的,保險人是否可以向其追償

案例2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支公司與郭柏華等保險代位求償權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的限制

案例3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鎮市廣場支公司與胡建華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何謂“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章

保證保險契約

案例1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湘江支行與劉建求、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市雨花支公司等保證保險糾紛一案

要點提示 保證保險契約與擔保契約的關係;同時存在保證保險契約和擔保契約的,保險人僅對被保險人實現擔保權後的差額部分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在程式上,有的保證保險契約糾紛與擔保契約糾紛可以合併審理

案例2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公司蒼南支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溫州分行保證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汽車消費貸款契約與保證保險契約之間的關係;貸款

契約與保證保險契約之間是否適用主從契約關係;

汽車消費貸款契約與汽車消費保證保險契約出現

瑕疵時相關責任如何承擔

案例3 中國工商銀行太原市迎賓路支行訴永安財產保險公司山西

分公司等借款保證契約及保證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汽車消費信貸保證保險中免責條款的效力;汽車消費

信貸中的資信審查;三方協定、保險單及附屬檔案保證

保險條款與保證保險契約的關係;保險人承擔保險

責任後追償權的實現

第九章

機動車保險

案例1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水支公司與何大雁等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第三者責任險中“第三者”的認定

案例2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宣武支公司與北京凱旋聯合汽車俱樂部有限公司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機動車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公司不能以保險標的損害價值無法確認為由而拒不賠償

案例3 王某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崇文支公司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對保險事故是否發生有爭議的,須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提交各自的證據,無證據支持的主張,其請求自不能成立

案例4 代某訴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機動車保險糾紛案

要點提示 購車送保險中出現的特殊法律問題

案例5 程某與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財產保險契約糾紛抗訴案

要點提示 未履行合作義務,並不必然導致拒賠或保險契約終止的後果

第十章

海上保險

案例1 台州市神通海運公司訴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船舶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海上保險事故發生後,一方保險當事人單方與第三人達成的協定,不能對抗另一方當事人

案例2 溫州市遠航海運有限公司訴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州中心支公司海上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海上保險格式條款加重了被保險人的責任,保險事故

發生後,保險人不能據此認為其符合免責條件

案例3 上海浙南貨運代理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市分公司海運貨物保險契約糾紛案

要點提示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不按保險契約規定損理賠,應視為保險人違約,被保險人除可以要求保險賠償外,其他相關損失也可獲賠

案例4 平安保險公司江門中心支公司訴中海深圳有限公司江門分公司、五洲航運有限公司、中海深圳有限公司海運貨物保險契約貨損糾紛案

要點提示 海上保險中代位求償權的訴訟時效與普通訴訟時效起始計算點不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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