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台灣日治時期燈塔是為日本時代的產物,最早建於1931年,為白色方形混凝土建築,高7.6米,使用五等電石氣閃光燈,每三秒閃一次,光力300燭光。
於1943年二戰期間受到盟軍飛機轟炸。遂於戰爭期間,乃至戰後至修復前仍無法發光作業。
直到1963年,為了配合開放花蓮港為國際港,於是在原塔基附近新建一個白色五角形混凝土建築做為新塔。新建奇萊鼻燈塔使用四等電燈白色光,明三秒滅三秒,光力28,000燭光。
並於1973年增設無線電標桿一座,輸出電力100瓦,射程100海浬,與綠島燈塔無線電標桿結合,以利船隻相互定位。
1985年增設雷達標桿。
1992年將通訊系統全面汰換為雙頻雷達標桿。
燈塔結構與行政諸元
燈塔結構諸元塔高:13.4m。
塔身塗色・構造:白色五角形混凝土,頂層外有環繞陽台(典型燈塔頂層設計)。
燈高:33.4m〈以高潮面至燈火中心計〉。
燈器:4等電燈。
燈質:白色頓光(每6秒:明3秒、暗3秒)。
光力:28,000cd。
公稱光程:16.6nm <約30.74km>。
管轄機關:中華民國財政部關稅總局。
人員編制:未知。
開放參觀與否:否。
附屬施設
雙頻道雷達標桿一座(dual-frequency radar beacon po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