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社會契約

社會契約是現代政治中以契約為比喻,從個人權利出發來說明社會與國家形成的一種理論,財政社會契約是從財政稅收關係來說明現代國家產生的一種理論。

基本內容

財政社會契約理論的主要內容認為稅收推動了代議制民主政治的發展。這一理論源自熊彼特(),它將稅收與代議制政治的因果關係總結如下:
(1)在國家間持續的戰爭或戰爭威脅的背景下,那些能夠有效獲得物質資源支持的政府將在戰爭中獲勝。
(2)那些徵收壓迫性稅收(特別是在農業社會的背景下)而沒有建立納稅人代議制的國家不能獲得生存,這是因為壓迫性稅收通常導致納稅人的反抗而使得徵稅成本過高,而且靠壓迫而征取收入的代理人,會將大量收入留歸己有,這樣壓迫性稅收通常導致低下且不可靠的收入。
(3)與此相反,基於納稅人(或納稅人代表)同意的稅收是一個更好的制度,既有利於統治者也有利於納稅人:既然稅收是經人民同意的,徵稅就會簡單而低成本、也更可靠;納稅人能夠用稅收來交換統治者的政策,這使征納雙方能尋找彼此都有利的政策;如果納稅人能夠決定國家的主要政策,那么他們會更願意滿足戰時財政的緊急需要;在存在代表納稅人的組織(代議機構)的情況下,該組織會相對有效地監督收支過程並有效減少浪費與腐敗; 更一般地說,統治者依賴於納稅人,就把他們自己的命運與公民的富裕程度聯繫在一起,並致力於推動公民富裕程度的提高。
上述財政社會契約理論,被兩種略有區別的模型來加以具體描述:一種被稱為談判模型,另一種被稱為合法化模型。
所謂談判模型,說的是統治者用代議制來交換臣民的稅收,或者說代議機構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就政府活動所需要的稅收進行談判的產物,特別是在統治者對稅收存在迫切需要(如發生戰爭等緊急事態)的情況下。從歷史上來說,英格蘭國王並不想有一個國會,他想要的始終是支配更大的權力,但為了籌措經費應付戰爭,不得不先向男爵們、然後向教會、紳士和市民讓步,為了讓這些人掏錢繳稅,不得不給議會更大的權力。
所謂合法化模型,說的是代議制並不是像談判模型所說的那樣,由統治者將其作為一種繳稅的獎賞而加以提供,實際上代議制是統治者對其徵稅行為進行合法化的工具。也就是說運用代議制的幫助,統治者創造了臣民的一種義務感,讓他們覺得繳稅並不是出於害怕統治者的懲罰或者出於利益交換,而是為了臣民自己的事業、並經過自己的批准而繳納的。在歷史上,凡是代議制存在的國家,人民確實在納稅的義務和責任感方面更強,國家在國際競爭中的經費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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