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
例如,一些財政支出和稅收制度就具有某種自動調整經濟的靈活性,可以自動配合需求管理,減緩總需求的搖擺性,從而有助於經濟的穩定。在社會經濟生活中,通常具有內在穩定器作用的因素主要包括:個人和公司所得稅、失業補助和其他福利轉移支付、農產品維持價格,以及公司儲蓄和家庭儲蓄等。例如蕭條時期,個人收入和公司利潤減少,政府所得稅收入自動減少,從而相應增加了消費和投資;同時,隨著失業人數的增加,政府失業救濟金和各種福利支出必然要增加,又將刺激個人消費和促進投資。但是,內在穩定器的作用是有限的。它只能配合需求管理來穩定經濟,而本身不足以完全維持經濟的穩定;它只能緩和或減輕經濟衰退或通貨膨脹的程度,而不能改變它們的總趨勢。因此,還必須採用更有力的財政政策措施。
相關政策
具有自動(內在)穩定器作用的財政政策包括: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以及各種轉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