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議論是一種評析、論理的表述法。一篇或一段完整的議論,通常由論點、論據和論證三要素組成。議論分兩大類,即“立論”和“駁論”。立論稱“證明”式文章,駁論稱“反駁”式文章。在說理性的文章中,議論是一種主要的行文方式,它要求論點明確、論據成分、論據周密。在記敘文中,議論是由敘述和描寫引發出的對事物的感想、認識和評價,是在關鍵處的畫龍點睛之筆。但不宜多用、濫用。
議論文三要素:論點 論據 論證.
議論方式:立論和駁論。
分類
1、舉例論證:舉例論證法就是選擇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事例作為論據,證明論點。
2、道理/引用論證:用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如經典著作中的精闢見解,以及人們公認的定理公式等來證明論點。
3、對比論證:拿正反兩方面的論點或論據作對比並在對比中證明論點。
4、比喻論證:用人們熟知的事物作比喻來證明論點。
5、象徵論證:用物體象徵來證明論點。
6、歸納論證法:歸納論證法是通過綜合若干個別事例,概括它們的共通點,從而推斷出一個反映普遍規律的論點的方法。
7、演繹論證法:根據一般的原理,推斷出個別的結論,可以加強文章的邏輯和說服力。
常用論證方法
比較常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舉實例。就是用最能表現論點的具體事實作論據來證明論點。我們通常所說的擺事實、講道理,實際上就是這種方法。這種方法的關鍵之處,是要選擇最有代表性的材料。例如:
小強特別愛吃零食。他口袋裡總裝著糖、瓜子、朱古力豆之類的東西,上學的路上吃,課間玩的時候吃,有時上著課他都偷偷地往嘴裡塞。
事引申。就是用人們熟知的一個事理作為論據,來表現另一個道理(即文章的論點)。運用這種方法,應該注意兩個事理要有一定的聯繫。否則,就不會產生相應的說服力。例如: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學習也是這樣的,你不努力,不進步,就會退步。因為不努力,學到的知識就少。即使是學過的知識,也會因為不努力而漸漸生疏。所以,我們在學習上,決不能有鬆懈的思想。
反證。就是不從正面來證明論點,而是從反面來加以證明。這種方法,往往能產生正面證明所不能起到的作用。運用這種方法,應注意要使反面的“結果”來觸動人心。例如:
我們應當養成講衛生的好習慣。不講衛生,渾身哪裡都是髒的,別人見了你就會捂著鼻子,躲得遠遠的。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不講衛生會傳染很多疾病,嚴重地危害我們的健康。
對比。是將論據中截然相反的兩種事物進行比較,從而達到證明論點的目的。這種方法,往往能深刻地揭示事物的本質。運用這種方法,要注意事物的對比性,也就是說這種對比,必須能有力地證明論點。例如:
李力同學是個非常勇敢的人。有一次,他上街買東西,碰上一個人大聲地喊“抓小偷”。好多人見小偷跑過來,都躲到了一邊,他卻一個箭步衝上去,抱住小偷,扭打起來……
除去以上四種最常用的議論方法之外,還有類比法、因果互證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