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預警與應急機制

《警察預警與應急機制》由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作者余凌雲。該書主要分為三個部分,第一編是對總體制度,特別是對處置突發事件的警察權形態進行巨觀思考。第二編對“反恐”、“群體性事件”、“戒嚴”和“自然災害”等情形下的警察和應急機制,尤其是對其中的警察權問題進行思考。第三編國內外研討會上的問題做了充分介紹。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本書共分三編:第一編是對總體制度,特別是對處置突發事件的警察權形態進行巨觀思考。首先,對於突發事件的預警和應急機制建設,關鍵是“分階段”、“分類”處理的思想。這是我們對有關制度建設的最基本的看法。其次,無論在預警還是應急機制方面,對警察權的規範與研究無疑是制度關注的核心,所以,我們加強了從總體上對突發事件中警察權的表現形態、規範以及制度創新的研究。再次,我們還從更深、更具體的層次,對警察權的具體表現形態,尤其是處置突發事件必須使用的警察強制措施、非致命性武器的使用等方面,進行研究與思考;也從應急措施角度梳理了警察可能採取的應對預案或者行動方案。再次,結合具體的警察領域來觀察警察權問題,包括交警執法領域中的應急權力形態,安防技術在預警和應急機制中的運用,以及有關的警察權問題。最後,從西方警務改革的經驗看,加強警察機關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與合作,既是民主憲政下參與型行政的必然表現形態,滿足相對人的知情權的需要,也是有效信息規制的新型模式。而情報主導警務又構成了當前警務改革的一個主要趨勢,我們在課題的研究中,也有意識地引入了這方面的專題研究。

第二編是分專題,對“反恐”、“群體性事件”、“戒嚴”和“自然災害”等情形下的警察預警和應急機制,尤其是對其中的警察權問題進行思考。這方面的研究有的能夠形成自恰的微觀體系,有的則是有所側重。第三編是我們的一個創新點。在課題的研究過程申,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外事辦的積極支持下,我們利用國家外專局的引智項目,成功地舉辦了一次小規模的“警察預警與應急機制”國際學術研討會,邀請了英國緊急狀

態法權威學者哈頓(T0mHadden)教授、美國專家邦蒂(KrisBondi)女士、《緊急狀態法》專家起草小組的成員於安教授、莫紀宏研究員、顧林生教授,以及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張峰傑處長、戚建剛博士、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系主任郭太生教授等參加會議,提交這方面的論文。劍橋大學公法中心主任福賽(C.Forsyth)教授也應邀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做專題講座,我們根據錄音和其講座的提綱(notes)整理出講座稿。德國漢堡大學斯托貝爾(RollStobcr)教授也應邀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原本我是想請他做一個這方面的講座,但因為時間比較緊,所以,他建議講他以前曾經講過的“災難行政與公民責任”,其中也涉及我想要的內容。我的好友、荷蘭烏特來特大學法學院研究生部主任茲瓦(T0mZwart)教授及其夫人Nicole女士也應邀於10月份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就這個主題發表了看法。所有這些論文和講座匯集為第三編。需要說明的是,上述論文很多都是他們為參加會議、講座而專門撰寫的,我也把他們吸納為課題組的組成人員。在此,衷心感謝他們的支持與參與。

作者簡介

余凌雲,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國安全防範產品行業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研究領域為行政法學、警察法學。1989年於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4年、l997年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博士學位。曾被聘為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研究助理(1998年2月~l999年1月),英國劍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2年3月~2003年3月),在英國布萊姆希爾警察學院接受高級警官培訓(2004年11—12月)。

個人著有《行政契約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一版、2006年修訂二版)、《行政自由裁量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警察行政強制的理論與實踐》(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3年一版、2007年修訂二版)、《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若干問題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4年一版、2007年修訂二版)等5部學術專著。曾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家》、《中外法學》、“InternationalJournalonMinorityandGroupRights”等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50餘篇。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畫項目、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公安部部級重點課題和工作專項項目、法務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等多項課題。獲得首屆中國青年法律學術獎(法鼎獎)(2005年)、北京市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4)等獎項。多次參加國家立法起草或論證工作。

編輯推薦

本書特別關注警察權與公民權之間的衝突與平衡,警察權的具體形態、運用與規範。

本書分為三編:第一編是對總體制度,特別是對處置突發事件的警察權形態進行巨觀思考。第二編對“反恐”、“群體性事件”、“戒嚴”和“自然災害”等情形下的警察和應急機制,尤其是對其中的警察權問題進行思考。第三編國內外研討會上的問題做了充分介紹。

目錄

第一編總體機制的建設

緊急狀態下的警察預警與應急機制

緊急狀態下警察行政權的行使及其規範

我國應急性警察行政權制度之創新

突發事件申的警察行政強制措施

突發事件處置中非致命性武器的使用規制

緊急狀態下的交警行政緊急處置權力

情報主導警務在群體性突發事件預警中的運用

情報信息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申的預警作用

充分發揮安防系統在預警與應急機制申的作用

預警和應急機制中的警察權問題——從運用安全防範技術視角的透視

構建突發事件處置中警方與媒體的良性互動機制

第二編專題研究

公安反恐情治單位建設初探

反恐偵查申的監聽權力規制

群體性事件的預警機制

群體性事件的危機管理——基於北京市案例的實證分析

戒嚴中警察的應急機制

戒嚴中的警察應急措施(I):緊急徵用

戒嚴中的警察應急措施(II):緊急管制

傳染病暴發期間的警察職權——以“非典”時期為考察對象

第三編國內外視角的多維研討

行政法之新展望——危機世界中的實質性審查

緊急狀態下英國調動警察和軍隊的法律及實踐

國際危機標準以及其在英國立法申的套用

危機中的執法作用與責任

災害行政與公民責任

對處理恐怖事件中警察行為的審查

日本警察的應急機制與危機管理

風險視野下之警察應急管理法律問題研究

緊急狀態憲法:一種新的憲法理念?

淺談公安機關對球迷騷亂事件的預警機制

後記

主要參考文獻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