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啟[明朝福建按察司副使]

譚啟[明朝福建按察司副使]
譚啟[明朝福建按察司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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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啟生於公元1528年(嘉靖七年)生於四川省大寧縣(今重慶市巫溪縣)馬蓮溪。年少的譚啟每天翻山越嶺,到縣城天寧寺書院讀書。

人物生平

譚啟當年考試的成績單 譚啟當年考試的成績單

16歲中秀才,19歲中舉人。明朝嘉靖、隆慶和萬曆三朝的朝廷命官,更是張居正任內閣首輔10年時期的重要官員,他官至福建按察司副使,四品文官,和同朝為官的海瑞一樣以鐵面無私、清正廉潔著稱於世 。

主要功績

在為官期間,譚啟反腐力度之強,曾在一個月內,舉報了數十人。

人物評價

作為400多年前的清官,譚啟的精神仍然對現代人具有重要意義。前不久,他的故事已被編入巫溪鄉土教材,進入當地校園。

軼事典故

隆慶帝登基後,首下求言之詔,臣子們抱著試一試的態度,紛紛對朝政提出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然而,被採納的只有建修翔鳳殿這一奢靡建議。見朝廷無意真心求言,隆慶元年四月,譚啟上《乞采群言疏》,洋洋灑灑兩千餘言闡述了“言路開則治,言路塞則亂”的道理,指出聖上“雖喜於聽言而未嘗有用言之實”,擔心會出現“敢言之臣將捲舌不言,天下從而解體”的後果。“當時,隆慶皇帝聽到譚啟的批評,有些不高興,但譚啟赤膽忠心、忠君為民的聲名遠播,他也不敢對譚啟施妄加之罪。”

隆慶元年十二月,譚啟被任命為浙江巡按御史。到任後,即上疏請求減少僧道度牒(出家的證書,不合格的僧道往往行賄買度牒,造成腐敗)。同時,譚啟還彈劾了兵部侍郎遲鳳翔託病規避、薊遼總督劉燾失守邊防等事。隆慶二年(1568年)4月,譚啟查辦了五河知縣張憲翔居官侵漁的大貪污案,6月查辦了揚州知府衛東楚、武進知縣謝師嚴貪污案,12月,他又據實舉報了參議、僉事以及提學道等重要官員的不法行為,處理涉案人員數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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