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法學(第二版)

證據法學(第二版)

證據法學(第二版),作者是何家弘,劉品新,由法律出版社於2007年出版。

基本信息

內容提要

我與劉品新博士合著的《證據法學》自2004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以來,得到了學界的認可和讀者的歡迎——在兩年多的時間內便已經七次重印,並且於2006年榮獲法務部頒發的“第二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一等獎”。誠然,這部教材是我與劉品新博士共同努力的成果,但是其中也凝聚了法律出版社教育分社社長丁小宣先生的創意和心血。因此,我要借本書第二版付梓之際,向丁小宣先生表示誠摯的謝意。

學科是要不斷發展的,教材也是要不斷更新的。在《證據法學》出版後的兩年多時間內,我國的證據法學研究又取得了許多新的成果。同時,我們在使用本教材的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我們還聽取了其他使用本教材的教師和學生的意見。這次修訂就是以上述認識為基礎來進行的。另外,我們結合內容需要添加了一些圖片——這是品新博士的強項,以增強讀者閱讀時的輕鬆感和視覺效果。對於第二版修訂的效果,我們期待著廣大讀者的評斷,而讀者的意見又將成為我們再次修訂本教材的依據。

編輯推薦

學科是要不斷發展的,教材也是要不斷更新的。在《證據法學》出版後的兩年多時間內,我國的證據法學研究又取得了許多新的成果。同時,我們在使用本教材的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我們還聽取了其他使用本教材的教師和學生的意見。這次修訂就是以上述認識為基礎來進行的。另外,我們結合內容需要添加了一些圖片——這是品新博士的強項,以增強讀者閱讀時的輕鬆感和視覺效果。對於第二版修訂的效果,我們期待著廣大讀者的評斷,而讀者的意見又將成為我們再次修訂本教材的依據。

作者簡介

何家弘,滿族,1955年出生於北京;1969年去“北大荒”務農8年;1977年返回北京後當過兩年建築工人;1979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一分校,學習法律;1983年考取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1986年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後留校任教;此後曾兩次赴美國進修學習,並於1995年在美國西北大學獲得法學博士(sJD)學位;1996年1O月至1997年5月在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1998年4月至5月在法國艾克斯一馬賽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2002年9月至2005年2月在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任客座教授;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訴訟法學博士研究生導師(證據學、偵查學方向),兼任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物證技術鑑定中心主任等。撰寫和主編了法學著作數十部,發表各類文章數百篇;主持了國家重點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和國家社科項目以及教育部、法務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科研項目。曾經在中國人民大學被評為“有突出貢獻的碩士學位獲得者”,併入選北京市“優秀中青年法學家”,2003年9月被國家授予“留學回國人員成就獎”。業餘時間還為“普法”而撰寫法學小說和推理小說,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和國際犯罪文學作家協會會員。創作的四部“洪律師推理小說”中已有三部(《神秘的古畫》、《雙血型人》、《龍眼石之謎》)被翻譯成法文,分別於2002年1月、2005年1月、2004年1月在法國出版。

目錄

第一章證據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一節人類社會早期的神示證據制度

第二節英美法系國家證據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三節大陸法系國家證據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四節中國證據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二章證據法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認識論

第二節方法論

第三節價值論

第三章證據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遵守法制原則

第二節實事求是原則

第三節證據為本原則

第四節直接言詞原則

第五節公平誠信原則

第六節法定證明與自由證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章證據概念與證據資格

第一節證據的真實觀

第二節證據的定義

第三節證據的資格

第五章證據的學理分類

第一節言詞證據與實物證據

第二節原生證據與派生證據

第三節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

第四節本證與反證

第六章證據的法定形式

第一節物證

第二節書證

第三節視聽資料

第四節證人證言

第五節當事人陳述

第六節鑑定結論

第七節筆錄

第八節電子證據

第七章司法證明的概念與對象

第一節司法證明的概念

第二節證明對象的概念

第三節證明對象的構成

第八章司法證明的環節

第一節取證

第二節舉證

第三節質證

第四節認證

第九章司法證明的方法

第一節司法證明方法的特點和種類

第二節推定與司法認知

第三節同一認定方法

第十章司法證明的責任

第一節證明責任的概念

第二節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分配

第三節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分配

第四節行政訴訟證明責任的分配

第十一章司法證明的標準

第一節證明標準的基本範疇

第二節外國的證明標準

第三節中國的證明標準

第十二章司法證明的規則

第一節證明規則的概念

第二節外國的證明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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