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復三

25年,安溪縣長程星齡,任復三為潘湖公路工程處主任,並負責測設。 1951年春,復三任安溪縣人民政府建設科工程員,測設開筑西坪經留山至羅岩炮車道。 1960年初,他日夜加班,測設虎邱至大坪公路。

謝復三,乳名臻,字世穆。清光緒廿八年(1902)十月二十日生於安溪縣城下西街水門外。父謝傳蔭,清廩生。復三循父教,10歲讀畢四書,12歲能助父授課,13歲應聘於美塘任塾師。民國5年(1916),就讀縣敦仁國小,升福州省立甲種農業學校,畢業後再入漳州道路專門學校深造,成績優異,名列前茅。畢業後,應安溪中學校長李敬仲聘為國小部主任兼中學數理教師。14年轉任泉州市政局工程員,先主持泉州城南大街拓寬事宜,繼負責惠安縣區道路計畫。16年10月,參加國民黨,任安溪縣黨部籌備委員會秘書。
18年冬,復三被安溪駐軍陳佩玉調任安溪縣建設局工務科長,執行拆除城牆築路任務,並測設後垵至南安溪美、縣城經參內至南安美林、縣城至湖頭、魁斗至南安詩山、蓬萊經興口至仙苑、金谷至東溪等公路。
25年,安溪縣長程星齡,任復三為潘湖公路工程處主任,並負責測設。27年,程星齡調任省行政幹部訓練團教育長,薦其任該團工購股長,後升總務處長。成績卓著,被省屬各機關譽為管理專才。嗣因程星齡辭職而去職回鄉。29年,縣長陳拱北任他為縣政府秘書。30年,應省政府秘書長程星齡之調,任省政府專員。
32年1月,復三應安溪縣長陳拱北邀請,經省長劉建緒同意,以專員名義回安溪,協助縣政府配合剿匪指揮官陳余珊進行剿匪。初任清剿協會委員,兼縣政府駐長坑辦事處主任,嗣又兼任區長。安溪匪患基本肅清後,沒收匪產拍賣,陳拱北撥款獎勵復三,他婉言謝絕說:“匪搜括的民脂民膏,請還給百姓吧!”面對內安溪數十年匪患頻繁,田園荒蕪,民不聊生,他倡議墾荒生產,遂被任為長坑墾荒管理所長。在白桃馬鞍寨、仙景頭等設農場墾荒,招募農民耕作,於收成時,清還貸款後,所余之實物,由承耕戶與管理所各半收益,雙方滿意,成效頗著。又積極倡導復辦因抗戰和匪亂而停辦的崇德中學,任董事長,聘王成章為校長。是秋,正式招生上課。
35年1月,復三應台灣省政府秘書長沈銘訓薦任該省行政幹部訓練團總務處長。因該團里貪污者多,恥與為伍。是年冬,辭職還鄉,並從日僑手中購得鋼琴一架,《萬有文庫》圖書一部,帶回捐贈崇德中學。到廈門,同鄉推他為“安溪建設協會”總幹事。
37年1月,復三任安溪縣初成立的自衛總隊副,到各鄉了解基幹隊組織情況,發現縣軍事科長虛報鄉壯丁名額,從中貪污。舉報後,縣長王道純庇護辯解,不了了之。他憤而辭職。8月,往省田糧處當第一科長。38年夏,解放軍將入閩,他自感不安,於6月1日離職往廈門,整理崇德中學校產,旋往該校任教。是秋,參加安溪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被選為經理。
1951年春,復三任安溪縣人民政府建設科工程員,測設開筑西坪經留山至羅岩炮車道。1953年測設安溪至湖頭和魁斗至詩山公路的修復和改造。又測設澳江左右渠,並負責施工。
1955年1月10日,安溪民辦汽車路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公私合營,謝復三代表公司辦理合營。國家規定經理可長期享受月給生活費,有關單位每兩個月匯給其妻。領取一年後,他得知,即行退回。
1956年,安溪縣人民政府設立交通局,任復三為技術員,測設湖頭經長坑至潘田、長坑至祥華、湖頭經劍斗至潘田、西坪經蘆田至龍涓等公路線。
1960年初,他日夜加班,測設虎邱至大坪公路。旋參加仙榮至溪塔公路的測設與施工。因沿線多懸崖峭壁,且年近花甲,失足滑下十多米深坑,負重傷,急送入劍斗醫院搶救,始轉危為安。1976年1月,測設參內至鎮東公路,終因體力難支,發病回家,從此不起,於23日病逝。
復三曾被選為安溪縣第一屆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和第二屆人民代表,並被選為縣人大常委會常務委員和安溪縣人民委員會委員。
復三測設公路,不辭長途跋涉之苦,戴竹笠穿草鞋,翻山越嶺,勤勞樸實。他一生廉潔,安貧樂道,身後只有幾間簡陋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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