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是全國統一考試,只有通過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後並經註冊,才能根據設備監理契約獨立執行設備工程監理業務。

概述

考試輔導書考試輔導書

註冊設備監理師適用於在建設項目中對重要設備(指國家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等所需的用於滿足工業生產工藝流程、形成生產能力的成套設備、重要單元設備,以及國家重點信息系統的重要硬體及支持其運行的配套軟體)形成過程中的質量、進度等環節工作進行控制、見證、檢驗和審核的設備監理中介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二)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三)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本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四)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五)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上述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並申請註冊。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並於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契約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考務日程

網上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五月中下旬。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一般同報名同時進行,各省市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繳費確認時間:網上報名或現場資格審查時同時交費。

准考證下載時間:考試前一周(一般為九月初)。

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九月初進行。

報名辦法及流程

考試用書考試用書

考試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交費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一)報考人員自主登入網站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均須登入各省人事考試網填寫報名信息(包括上傳考生照片)。考生在網上填寫時務必認真閱讀填寫注意事項。各省人事考試中心對考生網上填報信息及上傳照片的規範性進行審核,考生在兩個工作日後上網查看審核結果。

(二)網上審核通過後由報考人員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攜帶有關證件前往屬地市人事局初審。現場初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資格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專業技術證書原件及複印件(A4紙)、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年限證明原件,由考生將《資格考試報名表》及上述材料的複印件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報送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原件以備核查);續考考生只需上報《資格考試報名表》,以及准考證複印件或各省人事考試網上下載的成績通知單一式三份。現場報名時還需上交考生近期一張2寸免冠照片,二張1寸免冠照片(同一底片)。各市局要對照報名條件的有關規定嚴格進行資格審查,審核通過的,辦理報名交費手續。

“報考人員自主登入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時間一般為五月下旬。報考人員前往市局初審時間為六月上旬,各市局應於六月下旬前將考生報名資料和統計表上報省局終審。《准考證》考前一周(一般為九月初)由考生網上自助列印,不再另發。

考試科目

共設4個科目,分4個半天進行,分別是《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設備監理契約管理》、《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前三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為主觀題,採用專用答題卡作答,考試時間為4個小時。

考生應注意的事項和應考時攜帶的物品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藍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在作答《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時,①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②必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作答;③必須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④該科共8道題,前5題為必答題,後3題由考生任選1題作答。

考試成績有效期限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組織實施

考試在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領導下進行,成立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並由兩部門成立辦公室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家質檢總局,負責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考試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各地考試工作由當地人事部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我省的考試工作具體由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和國家質檢總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範圍有效。

考試報名辦法

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按規定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審核合格後按規定程式核發准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關證明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中央管理的企業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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