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Hip-Hop文化源於上世紀70年代美國黑人的一種街頭說唱文化,中文譯為“嘻哈”。Hip是臀部,Hop是單腳跳,Hip-Hop則是輕扭擺臀的意思。在20世紀90年代,Hip-Hop文化登入亞洲,勁爆日本、韓國和我國台灣等地,伴隨“韓流”入侵,很快便在大陸十七八歲的年輕人中流行。
Hip-Hop文化最初是美國貧民窟的黑人表達憤怒與抗爭的載體,在幾十年時間內,藉助日益發達的大眾傳媒在全球迅速傳播。Hip-Hop文化也由一開始的打碟、說唱樂、街舞、塗鴉四個基本元素髮展到包括滑板、街頭籃球等表演性質的體育運動。
“嘻哈文化”誕生到流行,僅僅幾十年年。但所到之處,便掀起陣陣流行風暴,引得許多年輕人持續發燒。並由此延伸,形成青年文化的新風格。如“嘻哈”族服飾、“嘻哈”運動用品、Rap饒舌音樂、DJ等;甚至裝扮風格亦趨近相同。如安鼻環,戴一溜數個耳環,著寬大T恤、板褲、運動靴、棒球帽,或佩戴粗粗的銀質耳環、項鍊、手環,戴墨鏡、MD隨身聽、滑板車、雙肩背包等,走起路來上下起伏,編髮辮、燙爆炸頭或束髮……表現得動感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