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印度事務院

西印度事務院,組織機構,主要包括北美洲所有的西屬殖民地以及西印度群島、委內瑞拉和菲律賓群島。

居於這一帝國行政結構頂端的是西印度事務院,它設定在西班牙,受到君主的嚴密監督。它負責作出一切重要的任命,並對殖民地事務行使一般管轄權。美洲的最高權力是委託給分別坐鎮在墨西哥城和利馬的兩名總督。墨西哥城的總督領導新西班牙總督轄區,它包括北美洲所有的西屬殖民地以及西印度群島、委內瑞拉和菲律賓群島。利馬的總督負責秘魯總督轄區,它包括南美洲剩下的西屬殖民地。這兩大總督轄區再分成較小的單位,由檢審法院即地方議會統轄;檢審法院是仿照以往為管理新從穆斯林手中解放的地區而在西班牙設立的機構建立的。這些檢審法院配備的工作人員是專業律師,他們通常沒有過多的家族自豪感或軍事野心,因而成為理想的王室僕人。16世紀時,這種檢審法院在美洲有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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