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專業建設應體現學校本科教學和人才培養的要求,反映現階段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的基本趨勢與發展方向,突出專業特色,能對人才培養、教學改革與建設起到示範作用。根據我校實際,名牌專業建設工作要貫徹“全面規劃,分批建設,推動全局”的原則,建設一批,驗收一批,每年劃撥50萬元專項經費,重點建設3—5個專業,力爭5年內,建成20個左右校級名牌、10個左右省級名牌專業。
二、建設標準
1.人才培養目標明確,培養計畫科學合理,執行情況良好。教學檔案完備,制度健全,管理手段先進。
2.專業所屬學科整體勢力雄厚,有學術帶頭人,有碩士以上學位授權點。
3.具有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師資梯隊。其中副教授以上職稱教師要占到教師人數的50%以上,中青年教師中,碩士以上學歷者要占到教師人數的70%以上,博士不得少於25%,並有一套完整的青年教師指導和培養方案。
4.本專業課程體系科學完整,注重學生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培養,突出套用,因材施教。選修課的學分應占總學分的30%以上。
5.具有完善的實踐教學體系,實習、實驗教學內容與體系設計科學合理,並能保證開出率達100%。
6.積極開展教學方法研究,改革考試制度,專業課程採用媒體技術教學應不少於30%,專業骨幹課程採用雙語教學。
7.教學條件良好,教學設備儀器齊全,基礎實驗設備能保證學生一人一套,計算機和圖書資料能滿足教學需要。
8.畢業生英語四級考試累計通過率高於80%,計算機套用基礎課程考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思想品德、體育等達到合格要求,學生一次就業率達到90%以上。
三、名牌專業的遴選
1. 各學院須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專業建設計畫,並將初步確定擬建設的名牌專業名單報送教務處。
2. 學校教學委員會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學院申報的專業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上報學校審查批准後,將正式公布公布建設的校級名牌專業名單,頒發名牌專業證書並撥付建設資助費。
四、名牌專業的建設與管理
名牌專業實行滾動管理。經學校批准掛牌的名牌專業,由學院嚴格按照專業建設的標準與要求繼續推進建設工作。每年年末,各學院對名牌專業建設情況進行自查,並向教務處提交書面報告。學校每兩年對已掛牌的名牌專業進行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限期繼續建設,逾期檢查仍不合格的,將取消名牌專業資格。
五、經費資助
學校設立名牌專業建設專項經費,每個名牌專業給予5—10萬元的建設資助。資助費由教務處統一管理,分批核定撥付,由學院院長掌握使用。經費只限用於圖書資料費、調研費、教材編寫費、多媒體課件的製作費,教學改革實驗費等開支。任何非項目用途和個人不得挪用、借用。
六、組織領導
名牌專業建設工作在主管校長領導下,由教務處全面負責。學校教學委員會負責論證、評估、檢查和驗收。
七、本方案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八、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