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擄歸回時期

在亞達薛西的諭旨中,一些對猶大人有利的條件(拉七12-26)可能都是以斯拉大力爭取的。 因此在兩約之間時期,猶大人幾乎視以斯拉為第二個摩西(參《以斯拉貳書》十四),他在猶大人中所得的聲譽,實在是不無原因的。 波斯時期留在猶大的人關於波斯的統治(大概集中於拉吉),除非其利益受到直接的威脅,傳統上是溫和的。

聖經中特別涉及被擄歸回時期或波斯時期(約主前539-331)歷史的書卷有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哈該書、撒迦利亞書。這段時期的歷史超過1個世紀,但只有一部分的事跡曾在聖經中詳細談及,參“被擄歸回時期的書卷”一表。
以斯拉歸回前一段時間,猶大人一般的宗教情況可見於瑪拉基書,書中嚴責聖殿里公然作出的偽善行為。有些學者認為約珥書可能遲至主前400年才寫成(其它學者則以主前九世紀為寫作年代),但卻沒有確實的證據。約珥看嚴重的蝗災是神的審判,是耶和華的日子之先兆,並呼籲國民與祭司祈禱認罪。

巴比倫帝國的覆亡

巴比倫的覆亡發生得很突然,主要由於巴比倫國內不服末代皇帝拿波尼度(主前555-539)的政策,因而與之對抗。國民尤其惱恨他棄絕傳統的巴比倫神明瑪爾杜克,而敬拜月神辛。拿波尼度於任內最後10年,住在泰瑪,而拒絕進入巴比倫城;如但以理書第五章指出,其子伯沙撒當時正在巴比倫城作真正的統治者。主前538年,巴比倫落在波斯人手裡,整個帝國也在波斯的控制之下。

波斯的政策

波斯的政策透過當代的銘刻有詳細的記載,特別是波斯帝國首任君王古列(主前559-530)在古列柱子上的記錄。當時征服者與被征服的民眾之間的關係,開始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波斯的政策跟亞述和巴比倫那種杜絕任何反對勢力的政策截然不同。古列及其後繼任的君王採取懷柔政策,容許被擄的人返回家園,鼓勵他們奉行本族的宗教信仰,擺出一副擁護地區神祇的姿態,並容許各地的人有自治權,除非這情況影響波斯本身的利益。雖然這樣做也要付上一定的代價,但若能使反叛的臣民長期臣服於政權之下,這代價便可算是極小的了。

對猶大人的影響

這種新的開明政策可從古列的詔令反映出來,這詔令的日期是主前538年(拉一1),聖經中更保存著兩個版本。第一個版本(拉一1-4)明顯是官方的通告,而第二個版本(拉六3-5)則是一個平鋪直述的備忘錄,列明一些建築的細則,是記錄古列的允諾,藏於典籍庫內(拉六1、2)。批判學者對以斯拉記第一章的質疑──尤其是當中對以色列的神的尊重和有關龐大經濟支持的應許,已被考古學的證據否定了;考古的發現證明波斯對其他地方的人也採取相同的政策。例如,古列柱子上寫著:“住在各城中的諸神,我送他們返回自己的地方……我召集了各城的居民,並使他們重建居所。”在這柱子上,也提及如何安撫“偉大的主瑪爾杜克”,而在吾珥的銘刻上,對月神辛也有類似的描述。
在猶大地,並沒有檔案提及這段時期有任何戰爭,這暗示了波斯接管這區時,並沒有暴力事件發生。猶大歸入了波斯第五個省份,這省份包括幼發拉底河以西(拉七21)的整個地區。猶大只是一個細小的分區,透過撒瑪利亞來管轄。

從被擄之地歸回

巴比倫仍有一個龐大的猶大群體,顯示並非所有猶大人都應召歸回祖國,大抵因為他們在被擄之地已富裕起來。但有42,360個愛國的猶大人(拉二64)勇敢地接受一個為期4個月,行程900哩的回歸旅程。這旅程由官方委任的設巴薩(拉一8)和他的侄兒所羅巴伯(拉三2)帶領,也許所羅巴伯才是猶大人眼中的領袖。猶大人滿腔熱誠,重建了獻祭的祭壇和恢復遵守傳統的節期(拉三1-6),顯示他們有管家的意識(拉二68、69),並小心留意律法的要求(拉三2、4等)。不久,第二聖殿的工程展開了,材料和主要的工匠由推羅和西頓運來(拉三7-9;參王上五)。奠立了根基之後,敬拜者無疑已知道他們正在成就神透過耶利米曾賜下的應許(拉三10、11;參耶三十三10、11)。但他們這厚望很快就遭受挫折:鄰近地區出現敵對的勢力(拉四4、5);有些猶大人重視自己的住所過於耶和華的殿(該一2-4、9);加上一連串失敗,更進一步削弱了士氣(該一6、10、11,二17)。
直至主前520年,哈該和撒迦利亞出現,聖殿的工程才再恢復。兩位先知鼓勵所羅巴伯和大祭司約書亞,責備眾民冷淡和自私的態度,並應許在興建聖殿的工程中,神會臨在和賜福(該一12至二9)。撒迦利亞的教導更超越聖殿的興建,甚而包括與耶路撒冷城的重建(亞二1-5)及其在世上的聲譽(亞二1-5、11、12,八22)。先知又以期待彌賽亞的口吻稱呼兩位領袖(該二21-23;亞六10-14)。但波斯王大利烏(主前521-486)聽到重建工程的匯報時,並不感到震驚(拉五1至六13),也容許工程繼續進行。在515年2月,舉行奉獻聖殿典禮(拉六14-16),猶大人再次建立了宗教的焦點,但政治形勢仍然困難,在依舊零落的城裡,並沒有真正的安全感。

以斯拉的歸回

傳統認為以斯拉歸回的日期是主前458年,這樣,以斯拉記七章7節提及的亞達薛西便是亞達薛西一世朗基馬努(主前464-424),而不是亞達薛西二世馬尼望(主前404-359)。有些學者同意以斯拉和尼希米是同時代的人,但認為尼希米是在以斯拉之前;他們主張以斯拉記七章7節漏了一個十位的單位,而日期應該是第二十七年(主前438)或第三十七年(主前428)。這論點似乎合理,但傳統觀點仍有很強的理論去支持。傳統觀點跟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在舊約中的次序吻合,無須作經文上的修正。傳統觀點也解釋以斯拉記四章7-23節這段經文,其中記述在亞達薛西年間,一群剛歸回的猶大人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但卻被迫停止了。尼希米記一章1-4節暗示重建城牆是要緊的事,而這事因王令而突然被迫停止時,尼希米感到十分沮喪。當時的情況可能是:剛歸回的以斯拉知道耶路撒冷要先得到鞏固,否則重要的宗教改革能進行的程度實在有限,但重建城牆卻超越了他的職權。直至尼希米到達了,工程才能順利進行,耶路撒冷中新的安全措施,使尼希米記八章1-12節中宣讀律法的大典得以實現。
以斯拉的工作乃關乎宣傳摩西的律法──五經,當時五經早已收集齊全。以斯拉記第七章顯示亞達薛西是遵循傳統的波斯政策,與異國的臣民建立良好的關係。以斯拉是被委任(拉七12)作政府官員,其職銜相等於“猶大人宗教事務的國務卿”。在亞達薛西的諭旨中,一些對猶大人有利的條件(拉七12-26)可能都是以斯拉大力爭取的。他的任命涉及幼發拉底河以西整個地區(拉七21),包括撒瑪利亞人,這可能是後來撒瑪利亞人惱恨地稱他為“可咒可詛的以斯拉”的原因。
以斯拉歸回後所面對的第一個危機,是猶大人與外邦人通婚的問題(拉九10)。這問題後來成為一個再發性的難題,原因可能是被擄歸回的女性數目較男性為少。尼希米也要兩次處理通婚的問題(尼十28-30,十三23-28)。我們可留意以斯拉並沒有行使其波斯官方的權力,他寧願單單訴諸道德和屬靈的操守;這在當時的事件中,也證實是有效的(拉十)。

尼希米的歸回及其事工

哈拿尼及其它人來見尼希米的事件(尼一1-3),跟主前586年(即140年之前)巴比倫攻陷耶路撒冷的事件是沒有關係的。若是指耶路撒冷被攻陷的事件,尼希米應在哈拿尼相告之前已知道,並且他的悲哀(一4)應該會是不能言喻的。我們幾乎可以肯定地說,這些人從遠方而來,為要通知尼希米當時重建城牆的計畫完全失敗了,正如以斯拉記四章7-23節所記述的,他們盼望尼希米能在那位下令停止重建城牆工程的王面前作調解。有一個位處高職的朋友是非常重要的,正因尼希米在朝中得到信任和有影響力(尼一11),眾人遂要求他肩負棘手而危急的任務。尼希米記一章4節至二章8節顯示他如何為此事作好準備,並抓緊機會。他被委任為猶大省長(尼五14),職務包括脫離猶大從撒瑪利亞省長的管轄範圍內,而這行動就是導致參巴拉敵恨他的原因(尼二19,四1)。尼希米記第三章暗示當時猶大的範圍很有限,大概北未及伯特利,南未及希伯侖。尼希米所面對的難題包括了敵人的嘲笑(尼二19,四1-3)、武力攻擊(尼四8、11)、猶大人的灰心喪志(尼四10)、內部的經濟問題(尼五1-18)、敵人的陰謀(尼六1、2)和威嚇(尼六5-14)。雖然如此,城牆卻在短短52日內建成了(尼六15)。(甘嘉蓮所作的考古研究,顯示尼希米故意限制了城牆的周界。)透過夜間的巡視,尼希米知道在俄斐勒山東面陡峭的山坡建城牆並不容易,加上經過巴比倫的蹂躪和一個半世紀的廢棄,該地已堆積了不少頹垣敗瓦,尼希米於是計畫在這扇形地區,沿著山嶺較平坦的地方來建造。
除了這項不朽的成就外,尼希米還完全把耶路撒冷的社交和經濟生活重組過來,他所處理的事情包括:禁止田地的典賣、過高的利率(尼五1-13)、異族通婚(尼十30,十三23-30),勸民遵守安息日(尼十31,十三15-21),以及供給聖殿所需(尼十32-39,十三10-13)。幾乎可以肯定地說,就因著是這種政治和經濟上的安定,在耶路撒冷已有13年的以斯拉,能以在這時候根據律法來作偉大的宗教改革。這卷通常被稱為“尼希米回憶錄”的尼希米記,可能是尼希米獻在殿里的“感恩祭”(從尼五19,十三14、22、31的表達形式可見)。

猶太教的出現

以斯拉和尼希米所推行的改革,既有不同,卻互為補充,給猶大帶來她所亟需的安全感。從那時開始,猶大人的宗教與政治備受兩人的影響。然而,猶太教卻早在以斯拉和尼希米之前已出現。主前586年,耶路撒冷被毀時,聖殿為主導的敬拜已瓦解,以及被擄期間所帶來的影響都是決定性的。倖存的猶大人,在以西結等先知的帶領之下,看國家的災難為神公義的審判。由於他們背了聖約,隨時會失去群體的身分,他們要生存就必須重新醒察自己約民的身分,才能與列邦分別出來,故他們與外邦人劃分界線。守聖約、守安息日和割禮,以及禮儀上潔淨的需要,都是這種分離主義在外表上的表達。在被擄歸回時期,這種與別不同的特質往往變得模糊,主要因為他們常與外邦人通婚,又沒有一套有權威的法典,可以把他們維繫起來。尼希米的城牆,以及以斯拉和尼希米所推行的禁止異族通婚政策,給予猶大人一種類似物質上的安全感,以為日後不會有外邦人來入侵和干擾。但這細小的猶太群體若要生存,上述因素便需要有一個更正面的推動力,而以斯拉在這方面就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形成以斯拉之改革基礎的律法書,無論在內容或形式上都不是新鮮的,雖然律法書常被忽視,但它卻是多個世紀以來的法典,並且明顯是傳統中眾偉大先知所傳信息的依歸;然而,現在這律法書不僅是一份律法條文,它更被視為涵蓋生活各方面的指引。以斯拉要求猶大人嚴格遵守律法,也遵守正在逐漸發展的口頭和文字的詮釋,猶大人變成了律法書的子民。這運動有其弱點和強處:弱點從後來猶太教並不可變的特色中清楚可見,那時過分強調律法的字面意義,幾乎扼殺了律法的精神;而其強處也許在主前二世紀早期的馬加比危機中顯得最清晰,當時猶太信仰面對著有吸引力和極具威力的希臘文化的挑戰,猶太教能堅強、整合和有組織地克服這危機,全賴歷代無名的律法教師的努力。對於後期猶太教中令人遺憾的特色之形成,我們不能怪責以斯拉和尼希米(尼希米在這事上的影響比以斯拉更小)。沒有這兩人的貢獻,我們很難想像猶太信仰可以怎樣繼續生存,若沒有政治上的獨立能力和足夠的屬靈內聚力,猶大人這細小、無還擊力,又被敵對勢力所包圍的群體,定必已經被外邦所吞食了。因此在兩約之間時期,猶大人幾乎視以斯拉為第二個摩西(參《以斯拉貳書》十四),他在猶大人中所得的聲譽,實在是不無原因的。

波斯時期留在猶大的人

關於波斯的統治(大概集中於拉吉),除非其利益受到直接的威脅,傳統上是溫和的。猶大享受到一定程度的自主權,也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可見當地有什麼引起猶大人不滿的重大事件。唯一較嚴重的動亂是主前351年腓尼基的叛亂,亞達薛西三世(主前359-338)用了3年時間來平服這次騷亂。雖然亞達薛西把一些猶大人放逐至裏海東南的許乾尼亞,但那可能只是一個預防的措施,猶大似乎並沒有怎樣參與那次叛亂。波斯容許耶路撒冷的祭司鑄幣和徵收殿稅,在波斯帝國的影響之下,希伯來語已不再是通行的語言,取而代之的是亞蘭語。隨著希臘的國際地位漸漸鞏固時,猶大也開始受到希臘文化的影響。

散居各地的猶大人

在埃及

在主前586年猶大被攻陷之前,猶大人已在埃及任外籍傭兵,駐守邊防要塞,而其後的事件更在猶大形成一股向南移的難民潮(耶四十三5-7)。在現今阿斯曼附近的伊里芬丁所得到的重要考古發現,讓我們清楚了解當地為數約350人之猶大群體的生活狀況。那些檔案(主要是私人契約)的日期由主前495至399年不等。檔案顯示那地猶大人的宗教是融合性的,他們把亞拿(即天后,參耶七18,四十四15-19)當作以色列神的妻子來敬拜。一份稱為“逾越節蒲草卷”(主前419)的檔案指出,波斯人視耶路撒冷為猶太宗教的中心,這與以斯拉的任命吻合(拉七)。
對歷史學家來說,伊里芬丁的猶大人跟波斯統治者談及聖殿事宜的來往信件,有很大的重要性。此聖殿在410年一次由埃及祭司領導的暴亂中被毀壞了,這些祭司可能是反對獻牲畜為祭,但更可能是出於忌恨。波斯人對埃及人所施加的管治比對猶大人更嚴謹,例如剛比西斯入侵埃及時(主前525),摧毀了埃及的廟宇,但卻保存伊里芬丁的猶大聖殿。當時耶路撒冷的領袖故意不理會從伊里芬丁而來的請求,可見耶路撒冷的領袖不喜悅伊里芬丁猶大人在宗教上的妥協,透過撒瑪利亞和波斯長官巴閣亞斯的調解,重建聖殿的工程終於獲得批准,但獻牲畜為祭則不可進行,大概是為了尊重埃及或耶路撒冷祭司的意見(亦可能為同時尊重兩者。)跟撒瑪利亞來往的函件是寫給參巴拉兩個兒子第萊雅和示利米雅的,可見尼希米的舊敵參巴拉已沒有實際權力。
在伊里芬丁的社群不可被看為典型的猶大社群。然而,我們可以推想其它緊密結連的猶大社群,偶爾遇到本地的敵對勢力時,也會尋求耶路撒冷方面的指引和帶領,但仍容讓自己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去修改嚴格的猶太教。這些函件也顯示波斯對地方宗教是採取容忍態度的。

在巴比倫

有為數不少的猶大人選擇留在巴比倫,考古發現顯示這些人大都已富裕起來,因為猶大人的名字常見於各類商業交易的檔案中。他們跟耶路撒冷也有緊密和持續的聯繫,以斯拉向迦西斐雅的人尋求利未人的支持一事(拉八15-20),也反映猶大社群在巴比倫有極佳的組織。以斯帖記見證猶大人在波斯帝國亞哈隨魯年間(主前485-465,亞哈隨魯通常稱為薛西一世),也散居在這一帶地方。後來的普珥日,如以斯帖記所記載的,是慶祝猶大人從欺壓者手中得著釋放。

在安提阿

在安提阿也像在別處一樣,猶大人的社群是一個彼此緊密聯繫在一起的組織,由於他們在經濟方面有穩定的貢獻,城中的人都尊重和默認他們的存在。正如在埃及一樣,猶大人享受到特別的權利,他們也熱衷於招攬人入教。

被擄後期其它宗教上的特徵

預言的停止

主要原因有三:
1.耶路撒冷在主前586年陷落之後,說預言的行動整體上已不被信任。許多在聖殿中當先知的人預言巴比倫的欺壓行動會突然終結(例:耶二十八1-4),他們的話已被證實是完全錯誤的。到了波斯時期,人對預言產生了更大的疑心,因為當時有許多來自各種宗教的巡迴“先知”在各地廣說預言。撒迦利亞書十三章2-6節指出了除滅這等“假先知和說預言者”的嚴厲行動。
2.這時期有截然不同的歷史處境。倖存的余民已不再信任像被擄前那些背道的言論,因此,先知的指摘已沒有那么緊急。聖殿、聖殿崇拜和律法變得更重要,而被擄後的預言,通常都是關乎聖殿的重建(例:哈該書和撒迦利亞書)或禮儀上的潔淨(例:瑪拉基書)。以色列人一旦認知了這目標,先知的角色便減弱。另一個歷史因素是,有許多祭司從被擄之地歸回,無疑是因為看見在新聖殿侍奉有美好的前景;這時主要的需要是針對著祭司們,向他們顯明在律法之基礎上神的意願是什麼。
3.那時猶大人漸漸強調神的超越性,原因之一是當時強調祭司透過敬拜為人代求;其次也因為他們正忍受的審判,使他們對神產生畏懼;強調人與神之間有天使作中保的啟示文學運動,也導致猶大人有這傾向。如此,先知呼籲人持守道德,單獨與神同行的信息就減弱了。

會堂的興起

在被擄期間,律法漸占優勢,猶大人必定是開展了另一種地方性的敬拜。這敬拜不需要聖殿,也沒有獻祭,雖然後來敬拜中也宣讀和講解先知書,但其重點仍是集中在律法書上。這種敬拜模式後來在猶大地生根,而會堂不單是屬靈生活的中心,也逐漸發展為社交、群集、教育的中心。會堂的設立使猶太信仰在世界各地得以延續和廣布,並且脫離耶路撒冷而獨立。

波斯宗教的影響

這方面的影響往往被過分強調了。猶太信仰的道德高調在波斯統治之前早已被建立,猶太教發展為“聖書宗教”則是歷史背景的壓力使然,而不是因為仿效了波斯的國教──祅教。同樣地,一套發展完善的末世論,包括復活的信念,也是源於猶大本地的。也許只有兩方面是受到波斯的影響,即啟示理論的語言和思想模式,以及被擄歸回時期有顯著發展的天使學;但這在以色列獨特之宗教傳統主流上,只是一些枝節而已。

撒瑪利亞人

在波斯時期,被擄前南北國對峙的形勢有增無減。主前538年被擄歸回的人拒絕接受本地居民的幫助(拉四1-5),當地居民無疑也包括撒瑪利亞人。不接受的原因可能認為他們的意圖,是滲透和控制聖殿重建的工程。以斯拉的任命是治理耶路撒冷,但也包括撒瑪利亞(拉七25、26),因此歸回的猶大人深深怨恨撒瑪利亞人;而尼希米被委任為耶路撒冷省長,意味耶城在政治上又再脫離撒瑪利亞而獨立。這分裂的火焰,因而受到種族、宗教、歷史和政治各項因素所煽動,至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時代,這鴻溝已完全無法彌補了。但全然的分裂似乎直至希臘時期(約主前331)才發生,因為波斯人視耶路撒冷為猶太信仰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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