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論美學

表現論美學

表現論美學(expressionist aesthetics)誕生於20世紀初,代表人物有阿諾·理德。

簡介

表現論美學(expressionist aesthetics),哲學的直覺主義、文學的浪漫主義與美學相互滲透而產生的一門新興學科。
表現論美學認為,美和藝術是情感的表現或直覺,藝術創造和審美活動本質上是人們內在心靈的表現活動。它根植於強盛的哲學和文學基礎之上,正式誕生是在20世紀初的歐洲,直到30年代在西方美學界一直居於統治地位,至今餘波未消,大有藉助西方現代藝術之力東山再起之勢。

表現論美學諸家

法國美學家魏朗是先驅者。
羅齊是頗有影響的表現論美學家,他系統論述了藝術和審美的“直覺表現說”,明確提出美學是關於直覺的知識、關於想像的科學。他提出“直覺即表現”的公式並以此作為他美學理論的基石,發現藝術與物理事實、有用東西、道德行為和概念知識的差別,進而推進出直覺即創造、即藝術、即美的結論。在心靈的直覺表現上,克羅齊斷定了美學與語言學的統一。
英國美學家科林伍德進一步認為美學主要研究藝術,而藝術的本質不在美麗在情感表現。是在想像中表現自己的感情。但藝術表現的自己的情感並非純粹的自我情感,而是能夠引起社會共鳴的社會情感,真正的藝術家就是表現這種情感的社會公眾的代言人或發言人。情感在藝術家的審美創造中通過想像而表現為藝術,而情感的表現是語言的結果。“情感的表現”、“藝術”和“語言”所指的是共同的,即表現—藝術—語言。
表現論美學另一位代表是阿諾·理德。他認為,美學“表現”的主要特徵是依賴於想像的活動,使物體與審美想像建立聯繫。標比人們總是把想像的東西看做真正存在,在審美經驗中,任何客體只要一經想像地感知就會成為審美對象。阿諾·理德基於想像為審美經驗的存在規定了三個條件:
1.一定的對象;
2.具有某種意義的內容;
3.能將對象的形式與意義的內容結合起來的想像能力。
其“表現”已經與克羅齊、科林伍德顯出了差異。阿諾,理德由此更重視形式作用,認為“形式同樣也是一種表現”。

總結

在現代西方美學史上克羅齊首倡表現說,經科林伍德和開瑞特的積極鼓吹和發揮,其影響逐漸擴大,後又被貝爾、佛萊等人發展成為形式說,直到在卡西爾和蘇珊·朗格那裡演變成為符號說,逐步形成了在現代西方美學界影響很大的表現主義—形式主義流派,成為美學的正宗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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