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署

行政公署

行政公署,簡稱行署,也稱為專員公署(簡稱專署),其行政領導稱行署專員。 行政公署是中華民國時期的行政督察區的“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的簡稱;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將原“行政督察區”改為專區,則成為“行政專員公署”的簡稱;1970年代“專區”改稱“地區”,作為“地區行政專員公署”的簡稱,成為正式的機構名稱。 管理一般地區的行政公署叫地區行政公署,管理盟的行政公署叫盟行政公署。督察 地位變化:1、督察區階段是協管:中華民國時期的省級體制是省管縣,督察行署是省級政府的派出機關,督察專員是派出員,行署只是一種片區性質的督察、協管,不屬於一級政府,沒有政府的一般部門。2、專區階段起是統管而具有政府的一般職能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經濟和社會事務發展而需要擴大行署,專區行署有政府體系(各職能部門),統管縣級行政區,因此,省(自治區)級體制是省管地區行署(和盟行政公署),不是省管縣,因此,地區行署升格為市政府,就如縣政府升格為市政府一樣,政府部門幾乎沒變,只是自主權多了一些。

基本信息

行署歷史沿革

行政公署制度產生於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幾經變化。

中華民國時期的 省級體制省管縣,行政公署是中華民國時期的行政督察區的“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的簡稱,行署是省級政府的督察性派出機關,專員是派出員而且是督察職能,行署只是一種片區性質的督察類協管,不屬於一級政府,沒有政府體系即政府的一般職能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與行署概念相關 但設立的是專區(後來改名為地區),經濟和社會事務發展而需要擴大行署,專區行署有政府體系(各職能部門),統管縣級行政區,因此, 自治區 )級體制省管 地區行署(和盟行政公署),不是省管縣,因此,地區行署升格為市政府,就如縣政府升格為市政府一樣,各職能部門(行政管理體系)幾乎沒變,只是自主權多了一些。

興安盟行政公署檔案頭子 興安盟行政公署檔案頭子

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在革命根據地建立的行政公署是地方政權機關,如膠東行政公署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建立的行政公署,是相當於省級的地方政權機關,如皖南、皖北、蘇北、蘇南、川東、川西等人民行政公署,1952年撤銷。1954年《地方組織法》規定,省人民政府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按地區設立行政公署,作為自己的派出機關,由行政專員和副專員領導工作。

行政公署 行政公署

1978年修改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省革命委員會可以按地區設立行政公署,作為自己的派出機構。由任命產生的專員和副專員代表省革命委員會指導所屬行政區內若干縣一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1982年修改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省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未作規定 ,但該年修改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行政公署,作為它的派出機關。其任務是代表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督促、檢查、指導所屬縣、市、自治縣人民政府的工作,並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交辦的事項。該制度延續至今。

20世紀80年代以來,許多省、自治區實行市地合併改革,採用市管縣的體制,行政公署逐漸減少。

現存的

截至2017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尚存的行政公署:

機構名稱所屬地區所屬省級行政區設立日期行政公署駐地
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 大興安嶺地區 黑龍江省 1970年4月 加格達奇區
阿里地區行政公署 阿里地區 西藏自治區 1979年2月 噶爾縣
阿克蘇地區行政公署 阿克蘇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68年9月 阿克蘇市
喀什地區行政公署 喀什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68年9月 喀什市
和田地區行政公署 和田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68年9月 和田市
塔城地區行政公署 塔城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68年9月 塔城市
阿勒泰地區行政公署 阿勒泰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68年9月 阿勒泰市
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錫林郭勒盟 內蒙古自治區 1978年6月 錫林浩特市
興安盟行政公署 興安盟 內蒙古自治區 1980年7月 烏蘭浩特市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阿拉善盟 內蒙古自治區 1979年12月 阿拉善左旗

曾經的

已撤銷的地區行政公署

地區名稱設立及撤銷日期撤銷方式備註
河北省
唐山地區1968年-1983年3月併入唐山市;析設地級秦皇島市
天津地區 廊坊地區 1968年-1973年12月 1973年12月-1988年9月改設地級廊坊市1973年12月天津地區改稱廊坊地區
石家莊地區1967年11月-1993年6月併入石家莊市
邯鄲地區1968年-1993年6月併入邯鄲市
邢台地區1968年-1993年6月併入邢台市
張家口地區1968年-1993年6月併入張家口市
承德地區1968年-1993年6月併入承德市
滄州地區1968年-1993年6月併入滄州市
保定地區1968年-1994年12月併入保定市
衡水地區1968年-1996年5月改設地級衡水市
山西省
晉東南地區1967年-1985年4月 分設地級長治市、地級晉城市
雁北地區1967年-1993年6月分設地級大同市、地級朔州市
晉中地區1967年-1999年9月改設地級晉中市
忻縣地區 忻州地區 1967年-1983年7月 1983年7月-2000年6月改設地級忻州市1983年7月忻縣地區改稱忻州地區
晉南地區 臨汾地區 運城地區 1967年-1970年3月 1970年3月-2000年6月改設地級臨汾市、地級運城市1970年3月,分設臨汾地區、運城地區
呂梁地區1971年4月-2003年10月改設地級呂梁市
遼寧省
盤錦地區1970年1月-1975年11月併入鞍山市、營口市1984年析設地級盤錦市
鐵嶺地區1970年7月-1984年6月改設地級鐵嶺市
朝陽地區1970年7月-1984年6月改設地級朝陽市
吉林省
德惠地區1968年-1983年8月併入長春市
永吉地區1968年-1983年8月併入吉林市
四平地區1969年-1983年8月改設地級四平市、遼源市
通化地區1968年-1985年2月改設地級通化市、渾江市、梅河口市
白城地區1968年-1993年6月改設地級白城市
黑龍江省
伊春地區1970年4月-1979年12月改設地級伊春市
牡丹江地區1967年-1983年9月併入牡丹江市
嫩江地區1967年-1984年12月併入齊齊哈爾市
合江地區1967年-1984年12月併入佳木斯市
黑河地區1967年-1993年2月改設地級黑河市
松花江地區1967年-1996年8月併入哈爾濱市
綏化地區1967年-1999年12月改設地級綏化市
江蘇省
六合地區1970年-1971年2月併入南京市、揚州地區、淮陰地區
徐州地區1970年-1983年1月併入徐州市、連雲港市
蘇州地區1970年-1983年1月併入無錫市、蘇州市
南通地區1970年-1983年1月併入南通市
淮陰地區1970年-1983年1月改設地級淮陰市
鹽城地區1970年-1983年1月改設地級鹽城市
揚州地區1970年-1983年1月改設地級揚州市
鎮江地區1970年-1983年1月併入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析設地級鎮江市
浙江省
溫州地區1970年-1981年9月併入溫州市
嘉興地區1970年-1981年9月改設地級嘉興市、湖州市
寧波地區1970年-1983年7月併入寧波市
紹興地區1970年-1983年7月改設地級紹興市
金華地區1970年-1985年5月改設地級金華市、衢州市
舟山地區1970年-1987年1月改設地級舟山市
台州地區1970年-1994年8月改設地級台州市
麗水地區1970年-2000年5月改設地級麗水市
安徽省
徽州地區1971年3月-1987年11月併入安慶地區、宣城地區;析設地級黃山市
安慶地區1971年3月-1988年8月併入安慶市;析設池州地區
滁縣地區1971年3月-1992年12月改設地級滁州市
阜陽地區1971年3月-1996年1月改設地級阜陽市
宿縣地區1971年3月-1998年12月改設地級宿州市
巢湖地區1971年3月-1999年7月改設地級巢湖市
六安地區1971年3月-1999年9月改設地級六安市
池州地區 1971年3月-1980年1月 1988年8月-2000年6月改設地級池州市1980年1月-1988年8月曾撤銷,併入安慶地區、宣城地區、徽州地區
蕪湖地區 宣城地區 1971年3月-1980年1月 1980年1月-2000年6月改設地級宣城市1980年1月蕪湖地區改稱宣城地區
福建省
莆田地區1971年6月-1983年4月改設地級莆田市
三明地區1971年6月-1983年4月改設地級三明市
晉江地區1971年6月-1985年5月改設地級泉州市
龍溪地區1971年6月-1985年5月改設地級漳州市
建陽地區 南平地區 1971年6月-1988年10月 1988年10月-1994年9月改設地級南平市1988年10月建陽地區改稱南平地區
龍巖地區1971年6月-1996年11月改設地級龍巖市
寧德地區1971年6月-1999年11月改設地級寧德市
江西省
九江地區1970年-1983年7月併入九江市
贛州地區1970年-1998年12月改設地級贛州市
井岡山地區 吉安地區1970年-1979年7月
1979年7月-2000年5月
改設地級吉安市1979年7月井岡山地區改稱吉安地區
宜春地區1970年-2000年5月改設地級宜春市
撫州地區1970年-2000年6月改設地級撫州市
上饒地區1970年-2000年6月改設地級上饒市
山東省
煙臺地區1967年-1983年8月改設地級煙臺市
昌濰地區 濰坊地區1967年-1981年5月
1981年5月-1983年8月
改設地級濰坊市1981年5月昌濰地區改稱濰坊地區
濟寧地區1967年-1983年8月併入泰安地區;析設地級濟寧市
泰安地區1967年-1985年3月併入濟南市、濟寧市;析設地級泰安市
臨沂地區1967年-1994年12月改設地級臨沂市
德州地區1967年-1994年12月改設地級德州市
聊城地區1967年-1997年8月改設地級聊城市
惠民地區 濱州地區1967年-1992年2月
1992年2月-2000年6月
改設地級濱州市1992年2月惠民地區改稱濱州地區
菏澤地區1967年-2000年6月改設地級菏澤市
河南省
開封地區1969年-1983年9月併入鄭州市、開封市
安陽地區1969年-1983年9月併入安陽市;析設地級濮陽市
新鄉地區1969年-1986年1月併入新鄉市、焦作市
許昌地區1969年-1986年1月 併入許昌市;析設地級平頂山市、漯河市
洛陽地區1969年-1986年1月併入洛陽市、平頂山市;析設地級三門峽市
南陽地區1969年-1994年7月改設地級南陽市
商丘地區1969年-1997年6月改設地級商丘市
信陽地區1969年-1998年6月改設地級信陽市
周口地區1969年-2000年6月改設地級周口市
駐馬店地區1969年-2000年6月改設地級駐馬店市
湖北省
襄陽地區1970年-1983年8月併入襄樊市
宜昌地區1968年1月-1992年7月併入宜昌市
孝感地區1970年-1993年4月改設地級孝感市
鄖陽地區1970年-1994年9月併入十堰市
荊州地區1970年-1994年9月改設地級荊沙市原荊州地區的仙桃、天門、潛江3市由省直轄
黃岡地區1970年-1995年12月改設地級黃岡市
鹹寧地區1970年-1998年12月改設地級鹹寧市
湖南省
衡陽地區1968年-1983年2月併入衡陽市、零陵地區
湘潭地區1968年-1983年8月併入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邵陽地區1968年-1986年1月併入邵陽市
岳陽地區1968年-1986年1月併入岳陽市
常德地區1968年-1988年1月改設地級常德市
益陽地區1968年-1994年3月改設地級益陽市
郴州地區1968年-1994年12月改設地級郴州市
零陵地區1968年-1995年11月改設地級永州市
黔陽地區 懷化地區 1977年9月-1981年6月 1981年6月-1997年11月改設地級懷化市1981年6月黔陽地區改稱懷化地區
漣源地區 婁底地區1977年9月-1982年12月
1982年12月-1999年1月
改設地級婁底市1982年12月漣源地區改稱婁底地區
廣東省
韶關地區1970年-1983年12月併入廣州市、韶關市
佛山地區1970年-1983年12月併入珠海市、佛山市、江門市
汕頭地區1970年-1983年12月併入汕頭市、惠陽地區
湛江地區1970年-1983年12月併入江門市、湛江市、茂名市
肇慶地區1970年-1988年1月改設地級肇慶市
惠陽地區1970年-1988年1月改設副省級深圳市,地級惠州市、汕尾市、河源市、東莞市
梅縣地區1970年-1988年1月改設地級梅州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
欽州地區1971年-1994年6月改設地級欽州市
玉林地區1971年-1997年4月改設地級玉林市
桂林地區1971年-1998年8月併入桂林市
百色地區1971年-2002年6月改設地級百色市
梧州地區 賀州地區1971年-1997年2月
1997年2月-2002年6月
改設地級賀州市1997年2月梧州地區改稱賀州地區
河池地區1971年-2002年6月改設地級河池市
柳州地區1971年-2002年9月併入柳州市;析設地級來賓市
南寧地區1971年-2002年12月併入南寧市;析設地級崇左市
四川省
西昌地區1968年-1978年10月併入渡口市、涼山彝族自治州
溫江地區1968年-1983年3月併入成都市
江津地區
永川地區
1968年-1981年7月
1981年7月-1983年3月
併入重慶市1981年7月江津地區改稱永川地區
綿陽地區1968年-1985年2月改設地級綿陽市、廣元市、遂寧市
內江地區1968年-1985年2月改設地級內江市
樂山地區1968年-1985年2月改設地級樂山市
萬縣地區1968年-1992年12月改設地級萬縣市
南充地區1968年-1993年7月改設地級南充市、廣安地區
涪陵地區1968年-1995年11月改設地級涪陵市
宜賓地區1968年-1996年10月改設地級宜賓市
黔江地區1988年5月-1997年3月併入重慶市
廣安地區1993年7月-1998年7月改設地級廣安市
達縣地區
達川地區
1968年-1993年7月
1993年7月-1999年6月
改設地級達州市1993年7月達縣地區改稱達川地區
眉山地區1997年5月-2000年6月改設地級眉山市
雅安地區1968年-2000年6月改設地級雅安市
巴中地區1993年7月-2000年6月改設地級巴中市
資陽地區1998年2月-2000年6月改設地級資陽市
貴州省
六盤水地區1970年12月-1978年12月改設地級六盤水市
興義地區1970年-1981年9月改設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遵義地區1970年-1997年6月改設地級遵義市
安順地區1970年-2000年6月改設地級安順市
畢節地區1970年-2011年10月改設地級畢節市
銅仁地區1970年-2011年10月改設地級銅仁市
雲南省
曲靖地區1970年-1997年5月改設地級曲靖市
玉溪地區1970年-1997年12月改設地級玉溪市
保山地區1970年-2000年12月改設地級保山市
昭通地區1970年-2001年1月改設地級昭通市
麗江地區1970年-2002年12月改設地級麗江市
思茅地區1970年-2003年10月改設地級思茅市
臨滄地區1970年-2003年12月改設地級臨滄市
西藏自治區
江孜地區1983年10月-1986年9月併入山南地區
日喀則地區1970年-2014年7月改設地級日喀則市
昌都地區1970年-2014年改設地級昌都市
陝西省
寶雞地區1969年-1971年10月改設地級寶雞市
鹹陽地區1969年-1983年9月併入西安市;析設地級鹹陽市
渭南地區1969年-1994年12月改設地級渭南市
延安地區1969年-1996年11月改設地級延安市
漢中地區1969年-1996年2月改設地級漢中市
榆林地區1969年-1999年12月改設地級榆林市
安康地區1969年-2000年6月改設地級安康市
商洛地區1969年-2001年8月改設地級商洛市
甘肅省
天水地區1969年9月-1985年7月併入隴南地區;析設地級天水市
武威地區1969年9月-2001年5月改設地級武威市
張掖地區1969年9月-2002年3月改設地級張掖市
平涼地區1969年9月-2002年6月改設地級平涼市
酒泉地區1969年9月-2002年6月改設地級酒泉市
慶陽地區1969年9月-2002年6月改設地級慶陽市
定西地區1969年9月-2003年4月改設地級定西市
隴南地區1969年9月-2004年1月改設地級隴南市
青海省
海東地區1978年10月-2013年2月改設地級海東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
銀北地區1972年2月-1975年11月併入銀川市;析設地級石嘴山市
銀南地區1972年2月-1998年5月改設地級吳忠市
固原地區1970年-2001年7月改設地級固原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石河子地區1976年1月-1978年6月併入昌吉回族自治州、塔城地區原石河子地區的石河子市由自治區直轄
伊犁地區 1975年8月-1979年9月所屬縣市改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轄

已撤銷的盟行政公署

1983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昭烏達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赤峰市。新設立的赤峰市轄紅山區、松山區、元寶山區、阿魯科爾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騰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敖漢旗、林西縣、寧城縣。

1999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哲里木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通遼市。新設立的通遼市轄科爾沁區、開魯縣、奈曼旗、庫倫旗、科左後旗、科左中旗、扎魯特旗、霍林郭勒市。

2001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伊克昭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鄂爾多斯市。鄂爾多斯市轄東勝區、鄂托克旗、烏審旗、達拉特旗、杭錦旗、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準格爾旗。

2001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呼倫貝爾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呼倫貝爾市。呼倫貝爾市轄海拉爾區、阿榮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鄂倫春自治旗、鄂溫克族自治旗、陳巴爾虎旗、新巴爾虎左旗、新巴爾虎右旗、滿洲里市、牙克石市、扎蘭屯市、根河市、額爾古納市。

2003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烏蘭察布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烏蘭察布市。烏蘭察布市轄集寧區、四子王旗、察哈爾右翼前旗、察哈爾右翼後旗、察哈爾右翼中旗、化德縣、商都縣、興和縣、卓資縣、涼城縣、豐鎮市。

2003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巴彥淖爾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巴彥淖爾市。巴彥淖爾市轄臨河區、五原縣、烏拉特前旗、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後旗、磴口縣、杭錦後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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