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研究人類不同類群(集團、階層等)在不同地理環境下的行為類型和決策行為及其形成因素(包括地理因素、心理因素)的科學。是在行為科學、心理學、哲學、社會學、人類學等科學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帶有方法論性質的套用地理學新分支。廣義還包括感應地理學。人對自然和社會環境有一種感應過程,即人們對環境的地理物象、信息的處理與知覺的判斷等知覺過程;而人類的行為是對感應過程的反應結果,最後決定人類在特定地理環境中採取一定類型的決策行為。雖然每一個人的行為可能帶有不少主觀成分,但對特定的集團或階層而言,其行為的統計效果卻能反映一定的客觀規律,可採取一定的方法進行研究。
起源
從地理學角度研究地理物象和人類行為始於20世紀初,並汲取了產生於美國的行為科學中的合理因素。最早進行系統研究的是索爾(C.O. Sauer),他在《歷史地理緒言》中提出行為地理學與感應地理學相關研究的問題。30年代在西方生產布局(區位論)研究中就注意對行為因素的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行為與感應地理學日益發展。如賴特(J.K. Wright)於1947年在《地理學中的物象空間》一文中提出行為地理研究的目的。古爾德(P.R. Gould)認為60年代6個方法論進展之一為“行為地理學,對環境的識別和空間行為的研究”。美國學者奧爾遜(G. Olsson)和哈維(D. Harvey)於1969年相繼撰文,論述行為學地理學概念及理論和套用問題。人文地理學家科克斯(K. Cox)和高里基(R.G. Golledge)所著《通論行為地理學》中也作了系統闡述。70年代感應與行為地理學迅速發展,道溫斯(R.M. Downs)甚至提出“行為革命”的口號。行為地理學對人的行為機制也派生出“環境理解法”和“行為地理法”兩個分支。80年代柯克斯和高里基出版《再論行為地理學的一些問題》,指出人在空間中的行為受到個人本身和社會的約束,反映了行為地理學發展的新趨勢。現今行為與感應地理學在西方地理學中占有重要地位,並在美、英、加拿大等國形成研究中心地區。研究主要內容為:居民的感應與行為地理;企業經理階層的區位行為;規劃決策者的感應和行為;感應和行為地理研究與城市規劃的關係;生活在特殊環境下(災害地區)人類的感應與行為。感應和行為地理學目前正致力於建立自己的理論體系和方法論。探索從人的社會化整體來探討不同空間行為和地理圖式。在計量化方面也有很大進展,如抽樣調查、問卷設計、量表技術、行為研究的數據編碼與多元統計分析程式、評價指標體系與電子計算機的行為科學軟體包的建立、解釋決策者行為的行為矩陣等,都有長足進步。行為地理學雖取得很大進展,但在西方地理學界仍然褒貶皆有。近年來蘇聯、中國也開始研究。
內容
環境知覺與認知 環境知覺是人們在環境外觀感覺的基礎上對地理環境的整體認識和綜合解釋的過程。波特斯認為有三種環境,即現象環境、個人環境和條件環境。
索南費爾德提出對環境進行知覺的四個層次:地理層次、作用層次、知覺層次、行為層次。
環境認知是在環境知覺基礎上人們對環境信息再現大腦後的認識。
地理物象地理物象是指地理環境以及事物通過知覺、認知過程反映在人們頭腦中的形象。
地理物象呈距離衰減的規律性:即隨距離的增加,觀察者對地理事物了解的詳細程度降低,地理物象也就逐漸模糊。影響地理物象的距離主要有三種:即物理距離、時間距離、價格距離。
地理物象也具有動態性特徵,隨地理環境和人們的思想意識、哲學理論、文化知識和經歷範圍而變化。
物象評價與行為人類的外在行為是以地理物象為基礎的,人們所作出的決策行為是人們對地理物象評價後而產生的相應過程。這一過程往往是從心理圖譜的分析入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