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主體,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權,可以制定行政法規或行政規章的國家行政機關。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行政立法主體包括國務院,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國務院直屬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立法機關是指以行使立法權為其機關的專門職能或主要職能的國家機關。如外國的議會或國會,如我國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它們的立法許可權是法定的,它們代表著國家行使立法權。立法權成了它們的專門職能或主要職能。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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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權
立法權構成國家的主權,這通過法律來組織和調整一切。立法權,國家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的權力。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制定和修改憲法的權力;第二類是制定和修改普通...
釋義 概念 種類 性質 立法權與法律 -
國家稅收立法權
國家稅收立法權,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和廢止稅法的權力,即特定的國家機關依法享有的進行稅收立法的權力。
簡介 內容 歸屬 特點 劃分 -
稅收立法權
稅收立法權是指制定、修改和廢除稅法的權力。是國家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把統治階級的意志上升為稅收法律,作為國家徵稅的準則,成為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所必須遵...
概念 具體特徵 劃分情況 存在問題 改進建議 -
稅收立法權研究
《稅收立法權研究》,是由胡小紅編著,安徽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書籍。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目錄 -
半立法權
所謂半立法權,是指根據《地方組織法》規定,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或其常委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憲法、法律、的地方性法規相牴觸的...
名詞解釋 相關新聞 -
行政
行政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對於不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體套用問題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規進行的解釋。狹義講來,指國家職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
定義 發展 範圍 種類 實質 -
行政越權
行政越權是指實施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超越法定的許可權而作出了不屬於自己職權範圍的行政許可行為。行政機關享有的許可權與其他權力一樣都必須來自法律的授予...
界定 具體表現 防止對策 -
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指的是國家行政機關制定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活動。我國憲法在規定國家立法權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的同時,還規定國務院可以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
介紹 區別 不同理解 特徵 行為區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行政許可法是為了規範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根據憲法規定製定...
前言 立法目的 基本原則 許可內容 權力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