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蚌埠市委辦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蚌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蚌辦發﹝2010﹞12號)精神,設立蚌山區教育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
本數據來源於百度地圖,最終結果以百度地圖數據為準。
主要職責(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及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綜合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民辦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各鄉、街道、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三)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全區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同外部的關係,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四)負責指導局屬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和國防教育;負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負責對轄區內民辦國中、國小、幼稚園及非學歷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和管理。
(六)主管中學、國小及所屬幼稚園的招生和考試工作。
(七)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監督管理區屬學校、事業單位的經費使用情況;負責編制教育費附加使用建議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協調、監督、指導全區中國小的學校建設、維修改造等工作。
(九)主管區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工作;負責教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學校引進教師的招聘錄用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貫徹執行中國小、幼稚園的編制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規劃、指導在職校長、教職工的繼續教育工作。
(十)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規劃、指導學校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規劃,負責推廣國語和規範社會用字工作,檢查督導轄區內的語言文字套用情況。
(十二)組織承擔國家和省、市下達的重大科研項目並協調實施;負責研究擬定區級教育改革的有關課題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並推動全區教育系統的科研、教研成果轉化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教育局機構設定和領導職數配備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教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組織管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擬定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起草教育局綜合性檔案和報告;承擔文電處理、信息、提案議案辦理、內保、保密、檔案、印鑑、政務公開、後勤服務以及機關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向基層傳達上級精神,收集基層信息,向領導反饋。
根據區委、區政府及局黨委和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和實施意見,落實各項任務,具體實施重大綜合治理工作措施;及時掌握各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情況,向委員會反映、匯報,總結交流典型經驗;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工作,以推動全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
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學校教師的配備、調整、轉正、年度考核、晉級、工資審批以及業務進修和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管理教職工的人事檔案及人事檔案、資料的蒐集整理歸檔工作;協助黨委做好對幹部管理、考核以及黨員的教育、培養、培訓和組織發展工作;負責教職工離退休的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做好統戰工作和民主黨派工作。
教育科負責全區普通中國小、幼稚園(含民辦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行政管理及學籍管理;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進行普通中國小的教育、教學改革;嚴格執行課程計畫的落實,開齊開足課時,規範和統一中國小教材、教輔用書征訂;協助做好貧困生資助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含民辦學校、特殊教育學校)藝術教育、勞動技能教育、人口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體育、衛生和青春期教育工作,管理學生軍訓和各種文體育競賽活動。
團委、少總部負責召集委員會和團員大會,認真傳達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和指示,研究安排團的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提交支部委員會討論決定;了解掌握團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協助黨組織做好推薦和輸送優秀團員、青年入黨工作;搞好團的組織建設,健全“三會一課”制度,做好發展新團員和超齡團員離團工作,負責團幹部的考察、選拔、使用、培養和管理工作;檢查支部的工作計畫、決議的執行情況,按時向委員會、團員大會、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報告工作;同有關部門和組織保持密切的聯繫,交流情況,促進團的工作;抓好自身建設,認真學習,按時開好生活會,加強團結,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作用,督促和幫助委員會做好分管工作。
按照少年兒童的年齡特點和興趣愛好,輔導少先隊的全部生活;參與團委、少工委對本地少先隊工作計畫的研究制定和重大活動的設計、實施;對基層一級輔導員進行工作輔導和業務培訓,對本區少先隊工作開展理論研究。指導大隊輔導員開展好工作,定期召開會議,組織學習討論工作,交流經驗,宣傳表彰先進思想和先進事跡;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基層輔導員在工作、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同校外輔導員密切配合,搞好少年兒童的校外教育。主動向學校、家庭、社會多方面宣傳少先隊的工作,取得廣泛的支持和幫助。
負責局屬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和基建項目的審批工作,並進行全面監督與管理;負責區級教育事業費的安排、使用和管理以及所屬各中國小的基建、維修;監督學校收費標準,規範學校收費工作;負責對全區教育附加、專項補助費、銀行貸款和學雜費補助以及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承擔市、區布置的有關專項統計和抽樣調查。
制定全區學校電化教育、儀器室、實驗室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區中國小的電化教育、實驗室建設、管理和使用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和評比;負責全區中國小教學儀器、電教器材和電教軟體的配備工作;指導校園網的建設,制定合理的配置方案。對學校網路管理員進行網路技術和網路安全知識的培訓;組織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工作,促進全區中國小信息技術普及;負責對全區信息技術課任課教師、實驗教師、電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信息技術相關課題的研究工作,指導各校開展自製教具和教育技術裝備論文的評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