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
在副處級幹部任上,他一乾就是7年,雖然沒有提拔,但崗位一次比一次重要,實權不小。他感受到了官員的“天花板效應”,想想再往上升的希望渺茫,於是開始大肆撈錢,追求享受,過上了燈紅酒綠的生活,腐化糜爛。虞軍明利用職務之便,為朱某等人在工程業務承接、土地規劃、費用緩繳、減免、政策協調、戶口遷移等方面予以關照和支持,先後19次收受錢物總計623753.1元。
宣判
法院經審理認為,虞軍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虞軍明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且退了全部贓款,酌情從輕處罰。以受賄罪,當庭判處虞軍明有期徒刑11年,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懺悔錄
今年4月20日,虞軍明在舟山市紀委“雙規”期間寫了滿滿10頁懺悔書,後在檢察機關辦案和法院審理時,又多次剖析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教訓。以下根據他的多次懺悔整理而成。[懺悔錄]虞軍明:第一個出賣我的人曾是"兄弟"
懺悔人:虞軍明
原任職務: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委副書記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0年9月16日,虞軍明被舟山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犯罪事實:虞軍明在1999年至2010年擔任定海區馬岙鎮黨委書記、定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舟山市臨港工業區管委會副主任、舟山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和定海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為他人謀利,收受賄賂總計60餘萬元。
4月20日,虞軍明在被浙江省舟山市紀委“雙規”時就寫下了滿滿10頁紙的懺悔書。後在檢察機關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以及法院審理階段,他又多次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教訓,並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本文根據他的多次懺悔整理而成。
回首往事,自己的人生道路,既有立足本職、兢兢業業、積極向上、奮發有為的歷程,也有碌碌無為、消極應付、腐化墮落的過程,形成了一個在工作上雷厲風行、敢作敢為,生活上不拘小節、以權謀私的兩面人生。這其中真正的思想轉變是從我被提升為副處級領導幹部開始的。
2003年4月,因為我工作表現突出,組織上提拔我擔任舟山市臨港工業區管委會副主任。當時,我高興之餘,思想上開始有了轉變,認為像我這種從農村出來的人,沒有靠山後台,純粹是靠自己的努力乾到副處級領導崗位,已經很不錯了,再往上提拔的希望很渺茫。所以,對於工作,我就有了能應付過去不至於太落後的想法;對於生活,追求享受、多考慮家人、改變清貧生活的念頭越來越強烈,以至於最後走上犯罪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懲處。這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而且是有深層次原因的。
疏於學習和個人主義膨脹讓我迷失方向
我參加工作20多年,起初對學習還是重視的,無論是政治學習還是其他知識的學習,我都比較主動。我想,這也是我能夠不斷進步的一大原因吧。但是,隨著工作崗位的不斷變動,工作量越來越大,特別是擔任副處級領導幹部以後,我很少有時間能靜下心來看些書,單位里組織的學習體會基本上由辦公室或者秘書代勞,純粹是應付。我白天忙著應付處理工作事務,晚上忙著喝酒應酬,雙休日還要出去打牌休閒。即便是擔任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分管政法工作,我也沒有認真地學習過相關的法律知識。時間一長,人生觀、價值觀就發生了偏差,思想道德滑坡,法律意識淡薄,人生失去方向,進而走上受賄犯罪道路。
縱觀我的整個受賄過程,雖然在1999年擔任鎮黨委書記時就開始為別人謀利,但真正收錢卻是在2003年4月當了副處級幹部後,這跟我當時個人主義極度膨脹不無關係。
參加工作以來,我的仕途一直比較順暢,儘管擔任副處級幹部七年還沒有被提拔,但崗位一個比一個重要,權力也越來越大,這說明組織上還是關心我信任我的。於是自我感覺越來越好,有時甚至覺得沒有我,有些工作就無法開展,問題就處理不了、解決不好。這樣,當上副處級幹部以後,我就一直飄飄然,頭腦發熱,個人主義傾向到了很嚴重的地步,這就導致不嚴格要求自己,不注重小節,認為搓搓麻將、喝酒唱歌找女人都是小問題,甚至認為每年一些同事、企業老闆來我家拜年送些禮金,給我女兒壓歲錢,都是很正常的事。即使是收了老闆的錢,我也認為自己替他們辦了事,這是我應該得的。
追求享樂讓我選擇了權錢交易
工作以後,我一直很少考慮自己的家庭和個人享受,對物質要求不高,能夠知足常樂。2003年被提拔到副處級領導崗位後,多年的努力總算有了結果,我覺得該考慮考慮自己的家庭,自己也應該好好享受一下了。
當時我住的還是70平方米的舊房子,所以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換個大房子。但是,自己家裡的積蓄只有10多萬元,於是我就向曾經幫過他們忙的一些老闆去借,覺得向他們借的錢和我自己的錢沒什麼兩樣。過了一年多,我買了第二套房子,180多平方米。
除了買房,我還喜歡喝酒唱歌搓麻將,還與多名女子保持不正當關係,同時還要幫在農村的弟弟改善生活條件,這一切都需要錢。於是,我想到了手中的權,開始利用權錢交易為自己享樂埋單。一次次地在工程業務承接、土地規劃、費用緩繳和減免、政策協調、戶口遷移等方面給予別人關照和支持,一次次收受他們給的錢財。
不過,我進行權錢交易是選擇性收錢,對一對一的錢放心收,對多人知道的錢一律不收,對過去有劣跡的人送的錢基本不收,對關係較鐵口風緊的人送的錢大膽地收。我從2003年4月到2010年4月,共收受10餘人19次的60餘萬元錢物。
交友不慎讓我自毀前程
回憶起自己這些年交往過的各種各樣的人,不少是與我稱兄道弟的老闆朋友。尤其是當上副處級領導幹部後,我更熱衷於跟企業家交朋友,與他們一起過瀟灑生活,覺得在他們面前,自己很風光。事實上,這些所謂的朋友絕大多數跟我交往都是有目的的,都是看中我手中的權力能為他們辦事。他們當中有的人搞所謂的長期感情投資,平時找你喝酒唱歌搓麻將,貌似關係很鐵,其實是拖你下水,關鍵時刻第一個出賣你的很可能也是這些“稱兄道弟的朋友”。
舟山某倉儲公司董事長朱某為了在工程承接、費用緩繳及土地指標安排方面得到關照和支持,想方設法靠近我,投我所好,除了送給我20萬元外,還將一輛車以超低價賣給我,在我搬家之際又送我一台液晶電視機。我也曾拒絕過他的錢財,但面對他許下的“這些事我絕不會說出去”的承諾時,我便坦然地收下了。沒想到,他進去後就把我出賣了。唉,這也不能怪他,怪就怪自己貪,不該交這樣的朋友。
我現在很懷念剛參加工作時交的真心朋友,他們在事業上默默地支持著我,卻不圖我手中的權力,還不時提醒我注意用好手中的權。可惜,隨著職位的升遷,我越來越聽不進朋友們的真言,漸漸遠離了這些真正的朋友,陷入另外一些不懷好意的朋友設計的“圈套”。剛被立案時,辦案人員對我說:“你現在不出事,今後會出更大的事。”當時,我不太明白,現在想起來,確實如此——這些年交了一大群亂七八糟的朋友,在經濟上不出問題才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