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蘭子祿律師專業從事刑事、行政訴訟、損害賠償、稅務等法律事務,尤其擅長刑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勞動爭議等各類糾紛案。
蘭子祿律師擔任過中學高級教師,取得全國律師資格後,經常在學校開展義務普法、法制宣傳工作。從事專職律師後,他以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以對哲學的深厚造詣,出色地經辦了“全國首例:律師不服電子眼狀告交警案”該案例被收入《權利詞典》——中國公民你不可不知的150項法律權利,並被錄入《最新行政法律檔案解讀》(2006年第九期)。“全國首例:話費為何不按秒計費案”、“女大學生搶劫案”、“全國首例:居民林某狀告居委會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案”、“生命同價:福建首例農民進城務工遇車禍按城鎮居民標準賠償”等大案、要案……特別是在做好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制宣傳上,情有獨鍾,成效顯著,引起強烈反響。其事跡先後被《法制日報》、《法制早報》、《京華時報》、《中國律師與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福建日報》、《福建律師》、《新加坡聯合早報網》、《廈門日報》、《廈門晚報》、《海峽都市報》、《閩西日報》、《中央電視台》、《福建電視台》等眾多媒體報導,他多次參與龍巖電視台有關案例點評,深受人們的好評。自2004年執業以來,蘭子祿律師義務接受未成年人的電話、網上法律諮詢5000多人次,開展法制講座30多場,聆聽講座的師生60000多人,發放宣傳資料近10000份,辦理了近20多起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受傷害賠償的案件,成功地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2008年12月20日,蘭子祿律師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等組織評選為“全國保護未成年人特殊貢獻律師”,獲此殊榮的律師全國僅有十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認為這十名律師是律師群體的突出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號召全體律師向蘭子祿等十名律師學習,學習他們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的公益奉獻精神和腳踏實地、奮發向上的敬業品格,努力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維護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2009年1月19日蘭子祿律師接受中央電視台記者採訪,2009年1月28日,中央電視台播出了蘭子祿律師辦理的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案例。
由於蘭子祿傑出的成績,2009年3月,龍巖市總工會和龍巖市司法局共同授予蘭子祿律師“2006——2008年度龍巖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先進個人”的光榮稱號。
蘭子祿律師立足於公平、正義,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維護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經濟社會的同時,也積極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在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具體監督指導下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為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進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閩西經濟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在我國律師制度恢復重建30周年之際,福建省律師協會第八屆常務理事會研究,報省律師協會黨委審定、省司法廳黨委同意批准,於2009年10月19日授予蘭子祿律師“當代律師風采獎”的光榮稱號。2010年1月榮獲“龍巖市司法行政系統十佳法制宣傳教案”。
關於匯才
匯才律師事務所由著名律師蘭子祿於2010年創辦的律師事務所,是綜合法律服務機構。
匯才律師曾辦理過多數件訴訟、仲裁和非訴訟法律案件,代理案件具有較高的社會關注度,部分案件曾被評為優秀案例或被作為經典案例錄入有關資料庫。匯才具有提供綜合性法律業務服務的出色能力,匯才律師的業務操作水準和案件解決結果始終獲得高度評價,在疑難、複雜、跨專業訴訟領域,匯才享有盛譽。尤其是在未成年保護和農民工維權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