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設立依據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藍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09〕55號),設定藍田縣市容園林局,為藍田縣主管全縣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縣實際,研究起草有關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方面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專業規劃、長期發展和年度計畫。
(三)負責實施國家及省、市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標準、規範。
(四)負責對縣城區的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的專業管理工作。
(五)負責縣城各類臨時占道經營事項的審批、管理和監察工作。
(六)負責城區建築渣土的管理、行使監察權。
(七)負責城區臨街和公共場所、戶外廣告的設定和外觀形式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八)組織協調主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的保障工作。
(九)負責行業領域內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制定,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本縣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會宣傳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建制鎮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方面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協調縣城區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建設項目的實施,和配套設施的管理。
(十三)負責局系統的人事、勞資、安全、目標考評及文書、檔案、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市容園林局設2個科(室)。
(一) 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部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繫。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文秘、機要、文印、信訪、會務、檔案、保密、接待、計畫生育、治安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資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對內、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系統的財務審計和會計基礎工作,編報年度預、決算和專項資金計畫、核定各項經費的收支計畫並監督檢查完成;負責管理局機關及監督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做好局機關財務工作;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局系統的安全保衛和局機關的後勤管理工作;制定局系統單位的經費支出計畫並及時轉撥。
(二)監督檢查科
負責對局有關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分工,並對其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反饋;負責專項查辦工作;負責市民投拆受理和信訪工作;負責市容環衛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局屬單位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縣內重大活動和大型節日的保障工作。制定縣市容環衛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和實施意見,承擔具體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縣城區的清掃保潔管理工作並組織保潔員的培訓;負責縣城區的垃圾統一管理工作,督促垃圾清運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縣城區的市容環衛工作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負責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和制定更新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及時反映市容環衛工作信息,做好業務資料的目標管理。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藍田縣市容園林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藍田縣綠化隊
藍田縣綠化隊,為縣市容園林局下屬股組級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20名。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城區園林綠化規劃的編制工作;
2、負責城區小廣場綠化建設和管護工作;
3、負責城區道路、公共綠地的綠化養護(包括對行道樹、綠籬進行鬆土、灌溉、施肥、修剪、防治病蟲害,及時伐除清理枯樹死樹,春秋兩季行道樹、綠籬補栽等)以及行道樹的日常管理工作;
4、指導城區機關單位院內、住宅小區綠化實施工作;
5、負責城區年度園林綠化的組織實施、統計上報工作;
6、負責主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主要道路、街區等地的街景美化等相關工作。
其它事項
市容環衛和園林綠化的職責分工:縣市容園林局負責縣域內市容環衛和園林綠化的日常管理工作;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履行市容環衛和園林綠化的監督檢查及行政處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