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三)負責全縣規劃區建設項目管理。 (四)負責全縣規劃設計、勘測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建築業務勞保統籌金的收繳管理和天然氣管理工作;負責建築設計工作;負責全縣的住房保障工作。

單位設立依據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藍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09〕55號),設定藍田縣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為藍田縣主管全縣城鄉建設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污水處理、中水回用行業管理職責劃出,交由水務局管理。
(二)將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劃出,交由縣市容園林局負責。
(三)劃入職能:將原經貿局承擔的散裝水泥、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職能劃入縣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規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有關規劃建設的地方性規定;負責編制城鄉建設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縣城鄉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城市控制性詳規,修建性詳規和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參與重大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實施方案的審定。組織審定工程建設項目的初設計。
(三)負責全縣規劃區建設項目管理。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程驗收合格證。
(四)負責全縣規劃設計、勘測工作。負責縣域內地圖和專題地圖的報批監製,管理勘察測繪成果。負責縣城地下空間和地下資源的開發利用,光波通信走廊控制、道路管線、地下人防工程等基礎設施的規劃管理。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街景設計、門面裝修、城市廣場、雕塑及建築物的規劃管理。負責規劃檔案管理;負責對全縣規劃實施監督檢查及違規查處工作。
(六)負責城市建設投資融資工作;負責統一徵收城建費用;編制城建年度投資計畫,批准後的組織實施,城建項目的預決算審核工作;負責城建投資形成的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
(七)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建設工作,編制房地產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房地產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房屋產權產籍及公房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管理、培育,規範勘察設計市場,管理從業資質和執業資格;負責勘察設計市場準入和招投標管理。
(九)負責建築業管理,負責建築安裝裝飾行業管理,負責建築業市場準入;負責工程建設報建工程招投標以及建設標準定額的監理工作;負責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督。
(十)負責制定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負責建設科技項目的合作引進、負責全縣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指導管理全縣村鎮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建築業務勞保統籌金的收繳管理和天然氣管理工作;負責建築設計工作;負責全縣的住房保障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藍田縣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本局文秘、檔案、計生、信訪、安全保衛、財產管理;負責本系統人事、勞資、離退休管理、提議案辦理、年度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專業技術職稱考評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規劃科
負責組織全縣城鎮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負責重大工程項目的選址調研報批工作,負責規劃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起草報批有關城市規劃勘察測繪的法規政策;負責對規劃區域內建設項目的規劃監察;負責行政複議,參與規劃的執法和違法查處。負責規劃區內建設用地的選址管理工作、發證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的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規劃管理和人防工程規劃管理;負責全縣勘察測繪工作的管理。負責全縣市政規劃管理,為市政建設項目放線、驗線,為建設單位提供給水、雨水、污水、電力、通信等各種管網的敷設位置,對各專業設計圖紙的審核。負責全縣村鎮規劃管理。按分工做好城市規劃有關監察工作。
(三)建設科
負責制定城鄉建設發展的中長期計畫,年度城建資金投資計畫;負責建項的預決算審核,負責城建投融資,城建國有資產管理、統計工作。負責城市重大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審查,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行業管理,研究制定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管理從業資質、執業資格和工程設計契約;負責準入管理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招投標管理;負責制定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負責建築行業的管理,負責工程建設施工許可、監理、竣工驗收,指導工程施工招、投標,工程造價、質量和安全監督。負責建築施工企業、監理企業資質的管理,負責建築業及工程建設統計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管理工作。組織重點市政公用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全縣城鄉道路、橋涵、排水、廣場路燈、污水處理、供熱供氣等市政設施的計畫組織實施,維護管理工作。
(四)房改科
負責制定住房保障的相關政策;對廉租住房家庭申請進行受理、登記,對廉租住房戶進行入戶核實、定期複查、審核、公示、補貼發放及廉租房出租工作;負責廉租住房家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經濟適用房建設和管理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藍田縣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違法建築查處方面的職責分工。經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批准但未按照規劃規定修建的違法建築,由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牽頭負責查處,城管執法局等部門配合;未經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批准擅自修建臨街建築物、構築物等,由城管執法局負責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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